房地产代理企业薪酬激励制度(9)

2020-12-24 20:43

4、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置业顾问如因公司行为(项目销售结束未继续雇佣或公司解体)而被辞退的,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结算未结佣金。

5、公司指定客户实现的销售不予提成。

6、同仁离职日,在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后按所售物业实际到帐金额及当月完成销售任务计提标准计算销售提成并在公司与甲方结算该所售物业提成佣金后予以发放,离职之日第二日起到帐金额提成由后续服务同仁在该物业完成全部销售流程(交房)后计提领取:尾款部分销售代表提取千分之一,销售经理提取万分之五。

第十六条 满月奖

根据每部门每月的考勤情况,无任何迟到、早退、请假、病假、旷工等情况并工作满30个工作日的员工均可获得满月奖,奖金为200元,每月随工资一同发放(全员参与)。

第十七条 年终奖

(一)、年终奖是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而设立。于每年的农历春节前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营业情况给予额外发放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的30%作为年终奖金,但奖金金额最高不高于1200元;

(二)、年终奖只限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至少工作满12个月以上员工。 (三)年终奖只限于对公司的正式员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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