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给予优惠条件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大力发展技术经纪人队伍。
政府还应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创业气氛,大力倡导不怕风险、勇于创新的企业家精神,鼓励人才流动,为创新企业营造良好的氛围。目前有关方面已对此引起重视。中央于1999年8月底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呼吁全社会重视技术创新、支持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的内涵式发展。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在总结硅谷成功的经验时指出:硅谷的优美之处是它那种能够产生相互激励的文化结构,它包括:对“失败”的宽容,对“背叛”的宽容即对公司人员的流动和公司内部的不断分离;喜爱寻求风险;对变化的热情;论功行赏,对技术的迷恋胜过金钱;合作精神;公司的多样化及每个人都可成功的信念等等。
其次,政府应制订优惠政策,以保证风险资金的筹集和投放。据国外经验,政府资金支持仍不可少。考虑到我国国情,国家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应增加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拨款,实行部分拨款,部分低息有偿使用,部分用于风险损失补贴、贷款贴息和奖励,并把重点转移到广泛吸收民间资金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上来,使之成为风险资本的最主要来源。为了鼓励风险投资,还应改革现行税制,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可考虑将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率由现在实行的投产后第三年开始上交15%的所得税向零税率过渡,同时延长免税年限,对风险投资公司的收入不再重复征税等等。西方发达工业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为了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立了税收减免,纳税扣除、税收抵免、税收豁免、税收信贷、延迟支付、优惠税率、加速折旧等八种税收优惠方式,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立并完善信用担保制度。为了鼓励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的资本地入风险投资领域,政府应建立信用担保制度。通过政府担保,国家可以少量资金带动大量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如美国政府成立的小企业管理局就可以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1994年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创办的中国经济技术担保公司是我国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