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 填表时间: 年 月 浙江省教育厅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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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供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使用。学校职能部门须对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分别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涉及签名的须本人用钢笔亲自填写。
(二)第3页“申报类型”栏请选择填写:正常申报、学历破格、年限破格、转评、兼评、认定、认定兼申报、海外人才直接申报、机关分流人员直报、复核等。
(三)第3页“现从事专业”栏请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中的一级学科名称填写。“现专业技术资格”指申报人员现有的、经各级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指转评前同级初始专业技术资格,未曾转评过的申报人员该栏无需填写。
(四)第3页“教师类型”栏: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等。
(五)第3页“照片”栏请使用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统一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8〕24号)。
(六)第3页的资格取得时间、职务聘任时间、最高学历/学位起止时间等填写至月份,如2006.09-2009.06。
(七)第3页的“岗位类别”一栏请选择填写:教学、科研、实验技术、教育管理、学生思政、“双肩挑”。
(八)第3页的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填写“合格”或“**原因免试”,是否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是否取得岗培合格证书、是否“双师”等栏目填写“是”、“否”或“不作要求”,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填写具体门数,取得博、硕士学位的直接填写“博士”或“硕士”。
(九)第7-9页的“代表作鉴定意见”请统一提交A4格式的打印版,经外校评审专家签字、人事部门盖章。
(十)第14页的“主管部门意见”和“人事部门意见”系指市或厅(局)属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或省直单位)和“人事部门”(市人事局或省直单位)填写意见。省属高校不需要填写。
(十一)所有业绩、成绩、成果等需提供具体形式,如论文、著作、教材、专利、教学/科研成果奖、研究报告、新产品、新工艺、咨询意见、使用推广等。
(十二)此表填写一式三份,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本人业务技术档案和人事档案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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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所在单位: (盖章) 一、基本情况 性申报 申报 姓名 别 资格 类型 现从事 教师 出生年月 专业 类型 资格 职务 现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 聘任 原专业技术资格 时间 时间 最高学历(起止时 间何校何专业) 最高学位(起止时 间何校何专业) 外语成绩 计算机成绩 现担(兼)任 (或免试) (或免试) 党政职务 是否取得高是否取得岗研究生主干课 校教师资格 培合格证书 程成绩(门数) 岗位 年度考 20 年: 20 年: 类别 核情况 1.工作经历及社会简历 照 片 是否 “双师” 20 年: 任何技术职务 起止时间 单位 从事何种技术工作 经 历 2.参加各种培训进修、访学(访问)、实践锻炼等及其业绩 起止时间 内容 单位 导师或证明人 成果或业绩 3.担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任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工作的经历 起止时间 所任工作名称 班级(姓名) 人数 成果或业绩 - 13 -
二、工作业绩(各栏目须加盖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1.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无教学业绩考核情况的须注明原因,研究系列填写本职工作业绩) 学年/授课对象 本人承 学年 教学业 讲授主要课程名称 年份 及学生数 担内容 总课时 绩等级 2. 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著作情况(正高填6项以内,副高填4项以内) 论文、著作题目 - 14 -
影响因子刊物(出版社)名称、 发表 本人收录、转(IF)和他引刊号(书号)、卷(期)数 时间 排名 载等情况 次数 3. 任现职以来教研教改项目、承担科研项目、技术开发和人才项目等情况(任现职以来立项的,填10项以内) 项目名称(须注明立项号或文件号) 4. 任现职以来所获荣誉和教学科研成果、育人成果等情况 (含各类授权专利,填5项以内) 所获荣誉名称/成果的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和类别 起止 年月 金额 (万元) 本人 排名 是否 结题 成果 形式 成果类别和等级 授予单位 授予 时间 本人(指导)排名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