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该工区探查工作质量 不合格。当超差点书大于总点数的20%,但开挖点数少于10个时,应增加开挖验证点数到10个以上,按上述原则再进行质量验证。
4地下管线测量
4.1一般规定
4.1.1地下管线测量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测区已有控制成果和地形图的收集、检测和维修;地下管线点的连测;测量成果的整理。
4.1.2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宜采用解析法测量;搞成宜采用直接水准测量。
4.1.3缺少已有控制盒地形图的测区,基本控制的简历和地形图的实测,以及对已有可能告知的地形图的检测和修测,均应按现行《城市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2地下管线的控制测量
4.2.1地下管线平面位置应直接利用解析图根点以及以上等级控制作为测量地下的依据。
图根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4.2.2 比例尺 附合导线长度(m) 750 1500 2000 边长测平均边量相对长(m) 中误差 75 110 180 1/3000 1/3000 1/3000 测回数DJ6 1 1 1 方向角闭合差 ±40″√n ±40″√n ±60″√n 导线相对闭合差 1/2000 1/2000 1/2000 导线绝对闭合差(图上mm) 0.5 0.5 0.5 1:500 1:1000 1:2000 注:1.n为侧站数
2.当导线长度短于上表规定的1/3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图上的0.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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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4.2.3 附合导测角平均边比例尺 线长度中误长(m) (m) 差 1:500 1:1000 1:2000 1200 1800 3600 120 180 300 ±20″ ±20″ ±20″ 测回数DJ6 1 1 1 方向角闭合差 ±40″导线全导线全测距中长绝对长相对误差闭合差闭合差 (mm) (cm) 1/3000 1/3000 1/3000 ±15 ±15 ±15 40 60 120 √n ±40″√n ±40″√n 注:1.n为测站数
2.钢尺量距相对误差1/4000
3.在特殊困难地区,导线超长时,应相应提高测角量边精度,导线全长绝对闭合差不得大于本表的规定。
4.2.2 图根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4.2.2的规定。 4.2.3 测量地下管线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宜采用表4.2.3的规定。
4.2.4 图根导线的水平角观测采用DJ6级经纬仪,以方向法观测一测回,多与三个方向时应归零。导线边长丈量应采用检定过的钢尺,按双次丈量法进行。当尺常数大于1/10000,温度大于10℃,坡度大于1.5%时应进行改正。新购入的或经检修后的测距仪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验与校正。当使用钢卷尺量距时,新尺使用前、每隔一定时间或受折损后均进行校尺。
4.2.5测距仪测距 可单方向侧边,两侧差值在1cm内取中,须家测距仪的常数改正,并用垂直角进行斜距改平。导线边量距使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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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尺时,应保持齐、紧、直、平。零尺段应用错尺量。
4.2.6 支导线不多于四条边,边长用测距仪测距时,总长不应超过
表4.2.3规定书的1/2。用钢尺量边时,总长不应超过表4.2.3规定数的1/.。水平角观测必须左右角各测一测回。测站圆周角闭合差不应大于±40″。用钢尺量边时,应往返量测。 4.2.7 导线计算可采用简易平差法,变长和坐标值取至毫米,角值
取至秒。
4.2.8 地下管线导线点的高程测量宜沿地下管线布设附和水准路
线,不应超过二次附和。使用精度不低于DS10型水准仪及普通水准仪单程观测,估读至毫米。水准路线闭合差不应超过±10mm√n(n为测站数)。水准路线计算可采用简易平差法,搞成计算至毫米。
4.3已有地下管线测量
4.3.1 已有地下管线测量应包裹夏利内容:对管线点的地面
标识进行平面位置和高程联测;算算管线点的坐标和高程;编制成果表。
4.3.2 管线点的平面位置联测应该用导线串联或极坐标法。
导线串联的主要技术硬按表4.23的规定执行,不宜超过150m。采用钢卷尺量距时,不宜超过50m。
4.3.3 管线点的高程硬采用直接水准联测,读至毫米,计算
至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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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地下管线的纵、横断面测量和带状地形测量,应根据
市政府工程和地下管线改扩建需要进行。
4.3.4.1 地下管线纵断面测量应沿中心线进行,中线里程桩艰
巨直线部分为20~50m,变化处加桩。里程桩间距量距和转折角观测应按图根导线测量要求进行;里程桩高程测量应起闭于直接水准测量的高程控制点上,按图根水准测了要求沿中线桩逐桩进行,相邻高程控制点高差与纵断面检测高差的较差不应大于±2cm。
4.3.4.2 横断面应在中线里程桩上垂直中心线布置。规划道路
必须测至两侧沿路建筑物或红线外,非规划道路可根据需要确定。在横断面上应测出道路的特征点、地面高程变化点以及遇到的各种设施,其量距的检测较差不应大于1/300,高程的检测较差不应大于±3cm。横断面断电按需要设置标志或进行栓点。
4.3.4.3 带状地形图应利用中线点进行施测,技术要求与测绘
相应比例尺地形图相同。
4.4地下管线定线测量与竣工测量
4.4.1 地下管线底线测量应符合夏利要求:
4.4.1.1 新建地下管线定线测量应按经批准的线路设计施工进
行,并遵循下列程序:
(1) 复核施工图上给出的定线条件; (2) 制定底线方案,计算定线数据; (3) 实地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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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填写定线记录单; (5) 编制定线图;
(6) 向委托单位现场交点,并提交定线资料。
4.4.1.2 管线定线可利用已有的测图控制、施工控制或专门布置
定线导线和水准线进行
4.4.1.3 定线应采用中宪法或极坐标法。放置点位与设计点位之
差不得超过±5cm,当 超过时应作桩位调整。
4.4.1.4 中线法中线直线段应设置百米桩,变化处加桩,并定出
起止点、转折点、交叉点。桩号均用百米里程表示。超过千米线路应设置控制桩,与抑制控制点进行联测。方向放置应使用DJ6级经纬仪,用给定角度正倒镜分中法。直线段为180°,放置角度与给定角度差不得大于±40″。距离放置宜使用具有定局装置的测距仪或钢卷尺沿放置方向放置,与给定距离之差不得大于1/3000。
4.4.1.5 采用极坐标法用钢卷尺放置点位时,距离不得超过50m;
使用测距仪时,距离不得超过150m。
4.4.2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4.4.2.1 新建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应在覆土前进行。当不能再覆土
前施测时,应在覆土前按本规程3.1.3和3.1.4条规定的管线点设置位置准确引到地面上。
4.4.2.2 竣工测量课利用原定线的控制点进行,亦可在属同一控
制系统的其他控制点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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