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86095003。
3)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25 投标截止时间
25.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资料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2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
26 迟交的投标文件
26.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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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27.2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 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规定被没收。
五. 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
28 开标
28.1 采购代理采购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招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明、CA密钥参加开标并签到。
28.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项目负责人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28.3 如网上招标系统故障,投标人应使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8.4 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28.5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以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序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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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资格审查
29.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将不通过资格审查:
29.2.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
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9.2.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
求的,或没有提供资质原件供审验的(文件中明确要求复印件的除外);
29.3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30 评标工作
30.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主持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评,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或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投标项目资料表”中载明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30.2 评委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经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除采购人代表以外的外聘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并按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1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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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1.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31.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2 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有算术错误等。
32.1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若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2.2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32.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任何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2.4 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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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外部证据。
32.5 评委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2.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32.7 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1) 投标报价超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2) 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3 投标的评价
33.1 评委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3.2 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
33.3 评委会在评标时,除根据第11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外,还将考虑量化“投标项目资料表”和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它评标因素。 34 评标价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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