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牵引变电所 及以上配电所 运行、检修标准
昆明铁路局昆明供电段 200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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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
目录 I、公共部分
1、《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补充细则…………………………4
2、关于35kV变电所、10kV及以下配电室执行《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 及其补充细则的有关说明 ………………………………………11 3、《变压器作业安全标准》…………………………………………12 4、《变配电设备管理权限划分标准》………………………………14 5、《变、配电所工作票执行标准》…………………………………18 6、《设备运行方式》…………………………………………………32
II、运行部分
1、《变、配电所值班标准》…………………………………………48 2、附件1:《变、配电所倒闸作业标准》……………….…………63 3、附件2:《变配电所设备巡视呼唤应答标准》………….………72 4、附件3:《变、配电所报表、记录填报和管理标准》….………82 5、附件4:《变、配电所非正常情况的处理程序》…….…………97
III、检修部分
1、《变配电所专业施工作业流程》…………………………………107 2、《变、配电所设备检修工艺标准》………………………………111 (1)变配电高压试验流程………………………………..…………111 (2)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117 (3)一次试验车操作工艺…………………………………..………130 (4)工频耐压试验操作工艺………………………………..………149 (5)绝缘电阻和吸收比试验操作工艺……………………..………150 (6)继电保护检修工艺……………………………………..………154 (7)DCD-2差动继电器试验标准……………………….…………156 (8)ZKH-2A馈线成套保护装置检修标准………………..………159 (9)保护装置整组联动试验标准……………………..……………162 (10)电磁式继电器检修标准………………………………………167 (11)CD10电磁操动机构检修工艺 ……………………….…...…174 (12)微机保护装置检修调试标准 ……………………...…………176 (13)110KV电压、电流互感器检修工艺 ……..……………….…178 (14)SN10-10型少油断路器检修工艺 ……………………….…180 (15)SW2-110KV ?型少油断路器检修工艺…………….…………185 (16)ZN3-10型真空断路器检修工艺………………………………187 (17)ZN42-27.5型真空断路器检修工艺 ……………….…………189 (18)LTB六氟化硫断路器检修工艺 ……………………...………192 (19)液压操动机构检修工艺……………………….………………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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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变压器检修工艺……………………………………………199 (21)牵引变电所开关设备检修流程……………………………201 (22)碱性蓄电池系统维护及保养规定…………………………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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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公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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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补充细则
1 一般规定
1.1 第5条 附录2
1.1.1 安全等级二级必须具备条件增加:
牵引供电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担当一级工作三个月以上。 非牵引供电专业毕业须担当一级工作半年以上。
1.1.2 对获得二级安全等级并担当二级工作一年以后也未顶岗或未转正的学徒工,不得提高安全等级。
1.2 第6条 开始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的工作人员系指:原来未从事过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1.3 第9条 不适合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作业的人员:经医生诊断妨碍从事此项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高血压等)。 1.4 第10条
1.4.1 雷电时,指听见雷声或看见闪电。
1.4.2 室内设备(包括二次回路)与室外设备有明显断开点可以进行作业。 1.5 第11条
1.5.1高空作业即凡脚底距地面3米以上的处所进行的所有作业称为高空作业。作业时工作领导人或由工作领导人指定安全等级符合规定的人员进行监护。 1.5.2 “作业范围内的地面”系指在以作业地点3m为半径的范围内的地面。
1.5.3 在主变压器、增压变、当量变高压套管、油枕上及在主变压器、增压变、当量变散热器、箱顶平面(不含室外串补电容平面)以外的作业必须打安全带。
1.5.4 低于3m仍需打安全带的有:110kV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27.5kV单装流互,110、27.5kV导线支撑,并补电容、电感第二层及以上,室外串补断路器、间隙保护。
1.5.5 室外避雷器、抗雷线圈检修必须用人字梯进行作业。
1.5.6 高空作业传递工具材料除需用绳索传递工具、零部件、材料等外,可设专人中间传递,传递人员要戴安全帽。
1.5.7 “作业人员”包括作业现场的实习(见习)生在内。 1.6 第12、13条
1.6.1 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遵照第65条规定。
1.6.2 使用升降梯前,必须检查卡板及升降绳是否到位。
1.6.3 使用绝缘挂梯时至少两人扶梯,并且梯底不得落地。不得使用绝缘挂梯进行带电作业。
1.6.4 搬运1.5m以上的长大物体需二人,并不得竖立搬运。 1.6.5 严禁打伞穿越高压设备区。
1.7 第15 条 严禁单独进入高压分间巡视和检修。
1.8 第18条 对非牵引负荷设备的有关停送电手续必须向供电调度汇报,由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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