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补做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安排,否则该次实验成绩按零分记。
7、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指导教师应随时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及时签阅原始数据,审查实验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纠正或要求重做;实验完毕后,指导学生整理现场。对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照章赔款。
8、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分,登记;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在课程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学生成绩交学院教学秘书进行计算机录入;不单独设课的实验,实验指导教师应将实验课成绩交任课教师,将实验成绩计入该课程总成绩。
9、实验室要经常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研究实验教学规律,注重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经常听取学生和其他有关实验教师的意见和反映,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10、学校鼓励实验室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以调动和激发学生自己动手实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习、独立思考、进行科技创新的机会。
11、各院应加强对实验中心的日常实验教学检查,教务处、设备处应不定期检查实验教学情况,加强实验教学的监督,及时解决实验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教学方法改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各实验中心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期中教学检查,并将自查报告分别报教务处和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五、实验考核
1、实验成绩按照各门课程《实验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考核办法评定。
2、实验考核的具体项目按《浙江万里学院实验考核(考试)暂行办法》执行。
六、附则
本规范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实验类型简介
附件2、实验教学计划表
附件3、实验项目卡
附件4、实验项目统计表
浙江万里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高等院校实验室是重要的教学和科研基地,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教育
思想重视是做好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加强安全和环保教育,强化实验人员的安全和环保意识。
二、建立健全安全、卫生责任制。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实验室及所属学院、部门要经常开展安全和环保自查工作,学校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每学期结束前,实验室所属学院、部门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卫生检查,安排好假期中的保安措施,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四、加强实验室防火安全
主要包括电器设备的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和生活用品(如火柴、打火机等)的防火安全。具体见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附件2:《浙江万里学院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五、 加强实验室防毒安全
要严格执行《浙江万里学院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见附件3),认真处理“三废”,防止污染;要经常检查实验室通风管道,避免因通风不良造成伤害事故;严禁在化学危险品实验区域内饮水进食。 六、加强实验室防盗安全
实验室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私配或滥发;离开实验室前,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把仪器等恢复原状,负责检查水、电、门窗安全,并把实验室打扫干净;要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及时做好信息资料的备份工作。
七、强调防火与防盗安全的对立统一,对于多路通道的实验室,应做到紧要时均能畅通。
八、安全卫生工作是实验室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常抓不懈。对于安全、卫生责任事故,要认真调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和处分。
九、各实验室可结合本室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环保制度管理细则。
附件1 《浙江万里学院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2 《浙江万里学院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3 《浙江万里学院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浙江万里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附件1:
浙江万里学院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 各实验室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火灾隐患;对本单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搞好防火安全工作。
2. 各类实验室按防火规范配齐消防器材和灭火材料,并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发现损坏和丢失要及时报告保卫处。
3. 在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4. 有易燃、易爆蒸汽和可燃气体散逸的实验室,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 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随用随领,不宜在实验室存放;必须备用的化学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存放有序,远离电源、热源;化学实验室严禁用明火直接加温各种易燃药品;要建立健全各种化学实验的操作规程。
6. 计算机房及存有高精密仪器的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 实验室用电应指定专人负责,人走断电,实验室内用的电冰箱内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的,应将药品封严,以防散逸或冰箱启动时打火造成事故。
8. 实验室、微机房,库房不能兼作修理间,使用电炉和电热工具必须放置在不燃基座上,用毕后或停电时立即切断电源。
9. 实验室使用的各种气体钢瓶,应加保险胶圈并用绳锁相对稳定,远离火、电和其它热源,放置在阴凉或空气流通的地方。
10. 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和热得快等做烧水、做饭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