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节 安全管理综述
本工程工期短,施工人员多,施工高峰期场区内机械设备、大量施工人员势必混杂在一起,这就给安全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风险控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安全管理重点分析如下:
1.严格遵守安全承诺书和与业主签订的安全协议的相关内容,无条件服从业主安全协议中要求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工人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本工程机械设备多,安全作业将是安全风险控制重点之一,施工前我们将编制机械施工方案,规定机械作业原则等等。
3.场区内多条线路同时展开施工,工期紧,运输作业繁忙,场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容忽视,我们将在场区内安装交通警示牌和行车路线标志,合理组织车辆、人员行走。
第二节 安全管理目标及方针
类 别 管理目标 管理方针 安全管理 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北京市 文明标准化工地 总体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加强预防职业病产生,对一些高危作业,加强职业病防护,落实ISO14000职业健康管理标准。
第三节 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1.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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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由施工总承包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全面指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属各作业单位及分包单位建立分级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做到从施工总承包部到施工作业班组全线受控。
施工总承包部项目经理与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须签订安全、消防、治安保卫等各项责任状,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再与本单位分管责任人须签订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四节安全教育制度
1. 三级教育
我们将坚持监督各作业单位、分包单位及劳务单位的三级教育。三级教育将留有包括被教育人的照片、受教育内容、 受教育人签名的详细档案备查。总承包部及各作业单位、分包单位对其内部职工也要进行三级教育。
2. 日常教育
项目部将要求并督促劳务单位和各分包人将安全教育落实到各方各面,以多种生动的形式将安全观念和安全知识灌输给每一个职工。项目部还将为施工现场提供各种标语、规章制度,使工人和管理人员随时都能接受教育。
3. 班前班后教育
每班班前要求对工人进行简洁而明确的教育和动员,并交代好操作注意事项。班后进行简要讲评。
4.特殊工种教育
对机械工、焊工、管道工等特殊工种加强教育力度,并针对其专业特点,加强操作要点的教育。
5. 安全生产考核
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结合安全过程,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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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及总包管理内容,总包项目部建立项目安全专项投资资金,该资金包括:安全工程项目投入、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应急救援投入、安全宣传教育投入、日常安全管理投入、保险投入和事故投入等。项目部制定资金使用办法,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使用由项目经理签字,重要事项必须经过经理办公会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取和管理。
7.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7.1 各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7.2 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7.3 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在施工前将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上岗证报监理备案。
7.4 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五节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所有临时用电设施均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设置和使用,并将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关于临时用电的安全主要包括:
2.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有监理审批的专项管理方案,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制度,按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临电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现场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4.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临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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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备必须符合临电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临电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必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系,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6.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7.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8.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9. 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度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
10.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电线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11.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地小于2.5m。
12.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节 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1.建立施工总承包部机械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建立各分包机械安全管理体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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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由施工总承包安保部长全面负责,区域安全员监督执行。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施工所用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4.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第七节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个人。
2、施工现场做到布局合理,场地平整,机械设备安置稳固,材料堆放整齐,用电设施安装触电保护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施工现场设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所有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3、 所有电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定期加强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具有完备的安全装置。所有机具设备操作人员均经过严格训练,持证止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行违章作业。 5、严格执行安全奖罚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6、严禁酒后进入现场和酒后作业。
7、用红白相间的栏杆隔离施工现场与行车道。
8、实行交通管制时,设置专职人员和通讯工具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9、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安全劳保鞋;带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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