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做到对所负责的每种商品的价格、产地、规格及特性都了如指掌。 (八)随时保持商品及环境的卫生。
(九)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串岗、离岗。确实有事的,须将工作委托给主管及其他员工后,方可离岗。 (十)负责所管商品入、出库核对工作。进出库商品必须做到有单可查,验收及时,标明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等,出入库单据妥善保管。
(十一)认真保管在库商品,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物相符,做好在库商品的防火、防盗、防损工作,确保库存商品的安全。
(十二)执行花店每月在库商品及物资的期末盘点工作。在盘点中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弄清责任,做好原始记录,分别按程序办理调整账目手续。
(十三)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收银员职责
(一)掌握收银作业流程,熟练收银机和验钞机的正确操作,定期清洁设备,保证收银设备的正常工作。
(二)营业前设臵好收银机,每日早上检查机器运行是
否正常,各项数字是否归零;每天在收银机内储备一定额度的零钱。
(三)录入顾客购买的商品,做到准确、快速、不串码,准确打印各项收费帐单,及时、快捷收妥客人应付费用;在收款中做到快、准,不错收、漏收,对钞票真伪负责,把好出售商品最后一关。
(四)熟练记忆店面库存商品的名称、零售价格和店内码,认真核对售出商品的价格与所收回的款项是否一致,做到不多收款,不漏收款,收、找钱时要向客人唱收、唱付,找的零钱和销售小票同时交到顾客手中。
(五)收取大额钞票时,用验钞机检验。发生假币收入,收款人照实赔付。每月结帐应保证账款相符,出现长短款,要如实记载,缺款时收款人要赔偿,长款要上交花店。每天的交款单据由专人负责保管,做到完整无缺。
(六)严格遵循礼貌规范用语,收银时必须面带微笑,拿现金、卡时须用双手接或递给客人,不得用一只手递、接;客人结算完后,要对客人说“欢迎下次再来”目送客人。
(七)按照规定进行退货操作,并保证手续完善;不得擅自给客人打折,一经发现补齐差额,并双倍处罚。
(八)记录各项帐簿要字迹工整、清晰,及时与财务人员核对预付款销售明细帐,不相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对发现的错误负责。
(九)按照收银员收款、交接班制度进行货款收付和交接班,填写并传递收银交班清单。
(十)接受使用信用卡结帐的业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
确保已经收取的货款和底钱的安全,并及时上缴当天营业款。
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十五条 花店实行考勤管理,目的是规范员工上下班,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员工上下班应及时登记考勤,若未登记则视为缺勤。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考勤记录的汇总、统计、核对;经理负责监督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花店营业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每月5天轮休假) 上午班 08:00-12:00
下午班 12:00-18:00 晚间班 18:00-20:30 第十六条 员工请假规定
(一)员工工作时间因私外出应在半小时以内,超出半小时的,应填写“员工请假单”;
(二)员工请假应事先委托其他员工,负责处理其请假期间应经办的业务,否则不予准假;
(三)员工请假,如理由不充足或影响公务时,各级主管不得予以请假或暂缓其假期;
(四)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以天为计算单位,未经办理请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有欺骗行为者,均以旷工论处;
(五)轮休:员工应依经理安排的轮休,不得擅自更改轮休日;
(六)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提供有效医院诊断书有处方作为申请病的依据,否则以无故缺勤处理;
(七)事假:员工应尽量在其休息日处理个人私事;如确实需要工作时间处理个人私事,则以事假论处;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经理提出申请,经经理同意主可实行,
否则以旷工论处。一次事假在2天以内的由经理核准;2天以上由经理呈请执行董事核准。经二层主管同意并核准方可实行,否则以旷工论处。一个月之内累计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将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七条 调、代班
(一)申请调班者须事先征得受托员工的同意,并提前一天报经主管同意后方可调班。
(二)调班未超过当月应休假日的不另扣薪,调班时间超过当月的应休假日数的,按请假的程序处理,主管应严格执行,不得虚报、瞒报。
(三)因特殊事项必须请假者,必须请同一部门的其他员工代班,并提前一天填写《代班申请单》报主管签字。
第十八条 花店对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等违反工作考勤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处罚标准为: (一)迟到10分钟到30分钟扣工资10元;
(二)月累计三次迟到10分钟之内的,扣工资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