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医院医疗合作管理暂行办法(5)

2018-11-21 22:29

院实施一体化管理,被托管医院增加名称 “乙方XX医院”,合作期满后终止使用该名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兼被托管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一套行政班子。总院长负责制,乙方院长为总院长。“乙方XX医院”设执行院长。

甲方、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与 乙方共同组建 “乙方XX医院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共 人,设理事长 人、副理事长 人、理事 人。理事长由甲方担任,副理事长由 乙方担任。理事会办公室设在 。制定理事会章程,“乙方XX 医院理事会根据该章程,审议医院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臵、大额资金使用、高值固定资产处臵、运营情况监督等重大事宜。

“乙方XX医院”设执行院长1名, 执行院长由乙方委派,经理事会通过确认,按组织程序聘任。执行院长按照理事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对乙方XX医院实施全面管理,享有对其他副院长的提名权。

(二)管办分开

两院合作后,坚持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合作期内实现 被托管医院 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开,即所有权归 (资产所有权方),管理权归 乙方 。通过开展实质性的整合,全面提升 被托管医院 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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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共享

1.两院共享乙方的 【依据合作,罗列内容】,参考:历史品牌、医疗品牌、教学品牌、科研品牌、文化品牌、管理品牌;共用优质医疗资源;共用教学、科研平台;进行人才培养;共建重点(专)学科;共用院内制剂(原产权性质不变);共同进行药品和高值耗材的招标采购;共同申报高级别的课题等。在未经市医管局允许的条件下,禁止 乙方、乙方XX医院品牌的延伸使用。

2.托管后,实现专家在两个院区出诊,乙方的医疗、教学、科研、专家等优质资源,向被托管医院逐步转移。

(四)财务独立运营

(一)本协议签订之时,须经乙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甲方经营运行状况进行评估。此后每年对被托管医院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以此作为收益分配的依据。

(二)双方资金往来按财务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托管后,两院在职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设臵实现统一调配,在两个院区轮转,绩效考核待遇按具体描述执行。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双方可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人才培养、信息化、双向转诊、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

(一)甲方【根据合作,具体描述】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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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以下条款供参考:

1.托管期内,应由甲方所投入的建设资金、运营资金、医疗设备设施购臵的资金等应及时投入,保障基本的医院经营条件;

2.及时办理托管医院新名称的审批,相关证件、文件、印章等事宜;

3.在征得乙方的前提下,加挂“乙方医院XX医院”(如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的牌子,但不得在甲方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中使用乙方医院名称,不得使用乙方医院的医疗文书、印章、票据、账户等。(建议只加挂牌匾,不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

4.(本条适用甲方为政府部门)甲方承诺,在符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调整相应的政策法规,保证本协议的顺利执行,并协助被托管医院办理相关事宜;

5.按照 人员编制要求,逐步增加被托管医院的人员编制;

6.按照 相关文件精神,保证医院发展的财政投入,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现有水平;

7.托管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对被托管医疗机构的资产和财务进行监督和审计;对医疗行为、医疗质量、管理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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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8.应由甲方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乙方【根据合作,具体描述】 1. 。 2. 。 3. 。 以下条款供参考:

1.通过实施全面管理和深度合作,提升被托管医院的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为属地及周边居民百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帮助和扶持被托管医院各项医疗业务的开展,快速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3.参与并支持被托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从专业特点及专科发展需要层面提出建设意见;

4.为被托管医院搭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平台,选派专家到被托管医院开展医院日常管理、门诊出诊、病房教学查房、科研项目指导等工作任务,承担被托管医院选送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的进修和培训任务,承担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指导工作;

5.推进被托管医院的等重点学科建设,促进被托管医院的医、教、研等综合水平提升;

6.选派专家到被托管医院开展医疗技术工作,应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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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进行管理,以确保医疗安全;(注: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6号)要求,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7.为甲方提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等任务提供帮助;

8.应由乙方履行的其他职责。 五、经营管理权移交

(一)甲乙双方应对被托管医院经营管理权所涉的资产、设施、印章、财务账册、各类文件等进行移交。移交时,应由甲乙双方授权委托的人员清点并签署交接文件。

(二)移交时,被托管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法人登记证、预防保健许可证、药品调剂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乙方。

(三)被托管医院在本托管协议生效及经营权实际移交前存在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乙方经营管理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由 处理并承担。

六、托管费用

被托管医院按照规定每年从总收入(含药品收入)中提取 %的托管费(也可以按照“定额基数+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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