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相互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又能配合衔接。
4、对于基层队伍素质建设方面建议。一是扩大公务员比例,让懂法律、能办案、精业务的公务员来基层工作;让懂法律、能办案、会办案、精业务的职工有机会获得执法资格,避免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在执法,有资格但不会执法办案的现象发生。二是尽快建立培训学科库和培训师资库,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保障基层工商所在业务、法律、电脑方面的基本需求,既要培养“多功能”人才,又要提高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现有的工商所干部除上岗外基本上没有安排培训,全是在实际的操作中,积累工作经验,摸索工作方法,可以说是在原有的知识基础上吃老本,这在当今职能转变的情况下是很难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因此加强学习、加强培训十分必要。三是定期开展办案能手、登记能手、维权能手、巡查能手、监管能手、写作能手、法规能手、微机操作能手等的竞赛,促进学习的积极性。
5、针对环境相对较差,激励机制不健全,造成基层工商所人员不愿扎根基层的问题,建议:一是按照“向基层倾斜”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重点解决基层工商所装备设备落后的问题;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思路,妥善处理好装备更新与有效使用的关系,盘活现有资源,避免造成浪费,实现基层装备资源效用最大化;机关部门有条件的,要加强工商所基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设施在不影响
- 11 -
机关工作的基础上,应当遵循基层所优先的原则,优先配备基层工商所。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基层工商所和机关部门工作的情况下施行轮流下所。随着“两费”停征以来工商监管职能重心转移,工作内容不断变化,实施机关与基层岗位交流,利于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基层工商所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的转变,也利于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工商部门工作的全面了解,同时可避免基层工商所产生“低人一等”的想法,对于提高工商部门整体能力素质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三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奖惩机制,让真正做事的人享受到实惠。根据合理分工的原则,定人定岗,安排和布臵专人负责专项工作,要在明确工商所工作规范、工作标准的基础上,完善工商所的全面考核评价机制,检验工商所的履行服务能力,激发工商所干部职工的集荣誉感。要突出重点,强化规范履职考核,通过科学设定考核评价的指标,将注重基层干部“干得怎么样”的效果主导型考核与注重“怎么样干、干什么”的行为主导型考核机制有机化结合,促进行为规范,实现基层监管执法标准化;要权责统一,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将考核评价与日常监管服务绩效紧密挂钩;要注重激励,深化考核结果应用,把考核中的数据和评价判断,充分运用到工作决策、人员培训、物质奖励和干部选拔等多项工作中,激发基层工商人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完成工作的好坏、工作量的大小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和惩戒。
- 12 -
6、提高基层队伍行政执行力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是保障工商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到位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基层工商所建设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一是着重提高基层干部综合运用四种手段的能力。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和信息约束等四种手段,切实发挥基层监管的整体优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着重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法规理解能力,加强对基层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培训,帮助基层干部熟练掌握监管服务设计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理解能力、法律适用力和执法办案技巧,努力建设一支会服务、会监管、会办案、会维权的复合型基层干部队伍。三是着重提高基层干部的行政程序意识,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提高基层行政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努力将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实施步骤程序化,让基层同志有所遵循,避免执法的随意性;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四是着重健全基层行政问责制,按照责权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健全完善基层行政问责制,强化行政问责。积极督促基层工商干部严格依法行政,对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7、针对基层工商所经费不足的问题,建议: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基层工商所工作正常运转。一是在经费向下倾斜的
- 13 -
原则下明确工商所经费的合理标准,严格按照经费支出项目核拨;二是重视基层工商所硬件建设,完善办公条件、办公设备,为基层工商所职能转变奠定物质基础。在办公条件方面,尽可能地为基层工商所创造一个便于开展工作的宽松环境,提高建设资金配额标准。
参考文献:
1.《进一步开创基层建设新局面,努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新发展》——周伯华,2010年4月8日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基层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刘玉亭,2010年4月8日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报告。
3.《郴州市工商系统基层建设的调查报告》——郴州市工商局调研组,《郴州工商》2010年第2期。
4.《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的对策与措施》——杨序清,《湖南工商行政管理》2010年第3期。
5.《依托高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上海市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2010年第9期。
6.《停征“两费”后工商所职能转变的思考》——广东省工商学会、梅州市工商局课题组,“工商研究工作网”。
- 14 -
何恒瑞 2010年9月5日
关于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优化基层工商所
科学配置的探析
停征“两费”以来,工商职能面临重大转折。 “以收代管”,收费工作做得好就可以“一美遮百丑”掩饰其他监管职能落实不到位的时代宣告结束。基层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基础和“拳头”,它直接面对市场,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基本力量,是服务人民群众,树立良好工商形象的重要窗口。大力加强和推进基层工商所建设,优化基层工商所科学配臵,是实现工商职能转变,体现科学监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工商部门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优化基层工商所科学配臵,笔者结合所在工商所工作的实际情况,参考了相关文献资料,就此问题表述浅薄之见。
一、当前工商所在基础建设、配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监管责任上有心无力,监管职能落实乏力。一方面,工商所的监管责任被无限“放大”。个体登记、年检验照、市场巡查、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清理无照、执法办案、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