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德育工作制度汇编
今天XX提供给大家的是小学德育工作制度汇编,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学校制度,规范学校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和校址为: (一) 本校称为深圳市景贝小学
(二) 景贝小学的校址为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景贝南住宅区
第三条 景贝小学是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直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人的持续发展奠定健康的、扎实的、全面的基础。
第五条 学校以教育的科学研究为依托,以开发人的主体性为根本,优化校内外教育资源,在开放的环境中持续发展。
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师生成才 校园和美 特色鲜明 底蕴厚实。
第七条 学校培养学生的目标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培养德才兼备人才。
第八条 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修业年限为6年。 第九条 学校实行走读的办学形式。
第十条 景贝小学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分别为: (一)理念:创造主动发展的生命教育 (二)特色:生命课堂、厚爱文化、活力社团 (三)校训是:自强不息 向善秉真 (四)校风是:关爱 勤勉 活泼 创新 (五)教风是:博学 爱生 慎独 高效 (六)学风是:勤奋 自主 合作 进取 (七)景贝精神:自强不息 向善秉真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和深圳市、罗湖区的有关规定建立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设校长领导下的办公室、课程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服务发展中心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和职权如下: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三)根据法定要求和学校实际,遵循有关权限和程序,对副校长、职能部门主任和教职工实行聘任、分工管理; (四)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决定国家拨给的办学经费及筹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教代会每3年为一届,每年召开1-2次会议,教代会的职权和职责如下:
(一)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监督其贯彻执行,参与学校重大政策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二)代表教职工合理权益,协助解决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三)对学校各级领导人员的工作实行评议和其他形式的监督;
(四)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提案并立项,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第十四条 学校办公室是负责学校人事管理的工作机构。办公室应当以建设优质的教师队伍为中心,加强人员的调进调出及聘任管理,做好文件精神的上传下达,搞好各级领导的来访接待,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课程发展中心是负责学校教学管理的工作机构。课程发展中心应当以提高学科课堂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抓好教学常规管理为依托,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
全面发展的能力。
第十六条 学校学生发展中心是学校优化师德师风和推进学校学生德育目标的职能机构。学生发展中心要完成学校的各项德育工作任务,为确保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好导向和保证作用。
第十七条 学校少先队大队部是负责学校学生管理的工作机构。大队部应当以宣传、活动教育为主线,以指导班主任工作为依托,努力实现提高学生人文素质的目标。 第十八条 学校服务发展中心以优质的服务为目标,为教育教学工作创设良好条件,为师生创设健康发展文明向上的物质与精神环境。
第十九条 学校财务组的职权和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财、物管理的法规、规章实施工作; (二)依法监督学校行政的资金收支、物品使用情况; (三)每学期期中、期末向校长报告经济运转情况; (四)独立向教代会通报学校资金收支及物品使用情况。 第三章 入学和学籍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就近入学的规定向社会招生。辖区内年满6周岁的健康儿童可以免试入本校就学。招生细则以招生简章明示。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学籍管理。
第四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工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坚持下列原则:
(一)注重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
(二)注重发挥学生主体性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注重教书育人、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实施课程计划,并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开设学校课程。 第二十四条 学校使用的教材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科研部门编写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或者实验教材。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统一规范的考试制度。每学期期末组织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其他科目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
小学毕业考试由区教研中心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课程设置和教材制定校历和课程计划,非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个人不得随意调改课程计划或者课程安排。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关部门和教师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的作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注重加强德育的宣传教育,强化教学的育人功能,创设人人参与、践行育德的氛围,促进学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