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3)结果录入
4)检验单生成、核准、打印
6. 报告处理功能: 1)生成检验结果报告 2)向临床反馈信息
3)既往检验结果查询,提供比较功能
7. 检验管理功能: 1)检验仪器录入 2)检验类型录入 3)镜检标准提示 4)正常值范围提示
8. 检验质量控制功能: 1)定期调试制度 2)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9. 统计功能:
1)工作量:检验报告数量、时间 2)特殊疾病及时提示、规范统计功能 3)费用提示 4)打印功能
第四条 《临床检验分系统》运行要求:
1.输入数据和信息:提供多种输入格式和内容,提高录入速度。
2.权限控制功能:录入者及审核者具有不同权限控制。审核者对医嘱进行审核、校对后才能提供执行,并对审核后医嘱的正确性承担责任。对未经审核的医嘱可提供修改和删除的功能。
3.由病历号/处方号自动生成检验单号,并保证由检验单号查询唯一检验结果。 4.仪检仪器能够提供自动数据采集的接口,镜检仪器能够提供手工录入的接口,并对二者提供相关的核准操作手续。
5.每次检查的检验单号必须与患者在院资料相对应。 6.每次检验的数据都要经过严格核准后方可生效。 7.检验数据具备图形显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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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查询和修改:提供多种格式的单项和多项查询显示,对未存档数据可提供修改。
9.网络运行:提供数据和信息快速准确可靠。
第七章 输血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 《输血管理分系统》是对医院的特殊资源——血液进行管理的计算机程序。包括血液的入库、储存、供应以及输血科(血库)等方面的管理。其主要目的是,为医院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准确、方便的工作手段和环境,以便保质、保量的满足医院各部门对血液的需求,保证病人用血安全。
第二条 《输血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2. 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3. 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4. 《血站管理办法》(中心血库) 5. 《血站基本标准》(中心血库) 第三条 《输血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 入库管理:录入血液制品入库信息,包括:储血号、品名(如:全血、成分血等)、血型、来源、采血日期、采血单位、献血者、包装、数量等。
2. 配血管理:自动获得临床输血申请单并完成配血信息处理,并提供备血信息提示; 3. 发血管理: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配血信息进行核实,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附录八打印输血记录单,完成发血操作。
4. 报废管理:提供报废血液制品名称、数量、经手人、审批人、报废原因、报废日期等信息。
5. 自备血管理:自备血入库、发血、查询,打印袋签等;
6. 有效期管理: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有效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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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库存量提示;
7. 费用管理:完成入库、血化验(定血型、Rho检验、配血型等)、发血等过程中的费用记录,并与住院处联机自动计费。
8. 查询与统计:入、出库情况查询、科室用血情况查询;费用情况查询;科室工作量统计与查询等。打印日报、月报、年报及上级所需报表等;
第四条 《输血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 能够实时读取其他分系统的相关数据; 2. 运行速度快,显示信息直观,操作方便;
第八章 医学影像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 《医学影像分系统》是处理各种医学影像信息的采集、存储、报告、输出、管理、查询的计算机应用程序。
第二条 《医学影像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符合DICOM3.0国际标准。 2.符合国际疾病分类标准。
第三条 《医学影像分系统》基本功能: 影像处理部分:
1.数据接收功能:接收、获取影像设备的DICOM3.0和非DICOM3.0格式的影像数据,支持非DICOM影像设备的影像转化为DICOM3.0标准的数据。
2.图像处理功能:自定义显示图像的相关信息,如姓名、年龄、设备型号等参数。提供缩放、移动、镜像、反相、旋转、滤波、锐化、伪彩、播放、窗宽窗位调节等功能。 3.测量功能:提供ROI值、长度、角度、面积等数据的测量;以及标注、注释功能。 4.保存功能:支持JPG、BMP、TIFF等多种格式存储,以及转化成DICOM3.0格式功能。 5.管理功能:支持设备间影像的传递,提供同时调阅病人不同时期、不同影像设备的影像及报告功能。支持DICOM3.0的打印输出,支持海量数据存储、迁移管理。 6.远程医疗功能:支持影像数据的远程发送和接收。
7.系统参数设置功能:支持用户自定义窗宽窗位值、显示文字的大小、放大镜的放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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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等参数。
报告管理部分: 1.预约登记功能。
2.分诊功能:病人基本信息、检查设备、检查部位、检查方法、划价收费。 3.诊断报告功能:生成检查报告,支持二级医生审核。支持典型病例管理。 4.模板功能:用户可以方便灵活的定义模板,提高报告生成速度。 5.查询功能:支持姓名、影像号等多种形式的组合查询。
6.统计功能:可以统计用户工作量、门诊量、胶片量以及费用信息。 第四条 《医学影像分系统》运行要求: 1.共享医院信息系统中患者信息。
2.网络运行:数据和信息准确可靠,速度快 3.安全管理:设置访问权限,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4.建立可靠的存储体系及备份方案,实现病人信息的长期保存。 5.报告系统支持国内外通用医学术语集。
第九章 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 《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是指专用于住院病人手术与麻醉的申请、审批、安排以及术后有关信息的记录和跟踪等功能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医院手术、麻醉的安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合理、有效、安全的手术、麻醉管理能有效保证医院手术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 《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手术前
1)手术、麻醉申请与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完成手术、麻醉的申请和审批信息。 2)提供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例号、病区、床号、入院诊断、病情状态、护理等级、费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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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前准备完毕信息:各项检查完成;诊断明确;符合手术指征;手术同意书已签好;麻醉签字单已签好。
4)术前讨论和术前总结信息:书面记录。 5)记录按规定标准安排手术者和第一助手。
6)麻醉科会诊记录:术前一天进行并填好,麻醉前签字。 7)记录确认麻醉方案:术前科内讨论确定。 8)记录手术前用药:麻醉科医生会诊决定。 9)记录手术医嘱
10)记录手术通知单:术前一日上午送交麻醉科;急诊手术随时送交。 11)术前护理工作落实信息。 12)病人方面准备信息。
13)手术器械准备记录:手术器械、麻醉器械、药品准备等。 2.手术
1)提供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例号、病区、床号、入院诊断、病情状态、护理等级等。
2)提供手术相关信息:手术编号、日期、时间、手术室及手术台;手术分类、规模、部位、切口类型等。
3)提供医生信息:手术医生和助手姓名、科室、职称;麻醉师姓名、职称。 4)提供护士信息:洗手护士、巡回护士,器械师姓名。 5)提供麻醉信息:麻醉方法、用药名称、剂量、给药途径。 6)核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敏试验结果。
7)核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并予记录。
8)以上信息术前录入,术后进行修改;急诊手术术后及时录入,并记入医生及操作员姓名、代号。
9)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数目。 10)填写麻醉记录单。 11)记录麻醉器械数量。 3.手术后
1)提供手术情况:手术记录、麻醉记录。 2)提供患者情况:血压、脉搏、呼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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