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当中。落后的意识和陈旧体制的惯性依然存在,并且给我们国家的政府采购制度也会带来这样那样的负面的影响。那么这种影响呢,表现在以下对政府采购的片面认识造成了一种在实施过程中的缺陷。
政府采购法的缺陷
首先呢,就是只认识到政府采购是政府花钱的过程,缺少认识到他也是一个广大供应商来竞争政府合同的过程。他只是从政府那里拿钱,你这个没有认识到他本身又是一个供应商竞争的这样一个过程。
其次就只认识到政府采购制度呢,他就为了实现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的这样一个目标,而没有去充分地认识到他是一种营造平等、竞争机会的这样的一个侧面。那么问题的根源呢,我想恐怕就是很多的执法者只是站在政府这个角度,来认识和贯彻政府采购法,我想事实上啊,从不同的角度来对政府采购制度进行考察,他的目标就不同。仅仅站在政府的角度来看,那么他只是会看到,政府采购是公共预算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要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是政府采购的一个目标,这是没有错的。
那么你如果反过来,又同时站在厂商的角度来看呢,参与政府采购,他是一个市场竞争行为,而政府采购制度的目标,就在于使得每一个供应商都能够取得一种平等、竞争的这样一种机会。能够取得政府平等订单的这样一种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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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目标的关系
那么对这两个目标之间的关系呢,我想必须要有一个全面的、一个正确的认识。
那么我认为第一个就是,首先啊,政府采购的刚才一个实现,政府资金的合理,最有效的效益的取得这个目标和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机会的取得,这两个目标呢他不是对立的,他是一个对立的,而且呢又是统一的、是互动的。两者就统一于竞争机制之下。只要在政府采购领域,实现了充分和公正的竞争机制。广大的供应商就能够在政府采购市场当中获得平等的竞争的机会。
同时呢,也正是因为有了竞争机制,效率也就产生了,采购资金也就节约了,这个两者本身他是能够转化的,广大供应商能够得到平等竞争的机会,那么这个时候呢,他们就会拿价格,拿质量来作为竞争的一个手段。政府就在这个平等性当中,来获得好的质量以及物美价廉的产品。使用政府资金能够使得政府采购资金充分发挥效益的作用也就得到了实现。他本身就是能够一致转化了。
那第二个是对这两个目标呢,我个人认为也不能等量齐观。就是一个是政府资金的有效使用,一个是供应商的平等权利的保障,这两个目标呢,也不能等量齐观。有的时候我们讨论问题,经常像两个是同时的,两个是兼顾的,我认为这两个是兼顾的,但是在政府采购的实施过程中间,这两个目标也不能等量齐观的。我个人认为,保护供应商的利益是更为重要的一个目标。
为什么?那么我简单的做一个论述。就竞争是效率的源泉,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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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假如讲这个目标啊,一个目标简单可以把他概括为效益,一个把他概括为竞争的平等、公正的竞争,我个人认为呢竞争是效率的源泉,市场是效率的试金池。你如果没有办法来保障供应商公平竞争机会,那么这个政府的采购制度一定不能够实现节约政府采购资金的目的的。只有保证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那才能够实现提升采购效率的目标。
可见,切实的保障供应商的竞争机会,才是政府采购法的基础目标。这我都做过结论。在政府采购法的开宗明义的中间讲到了政府采购法的目标,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这个呢,我在第一个问题里面详细的讲到了。是为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有效的使用,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益,把这个作为一个并列,但是我觉得其实他是按照最大的一个角度来往低层次去讲的。
但是呢,我想只有低层次的目标的实现,才能够真正的实现刚才我讲到的一个大目标,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只有充分地保证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才能够实现提升采购效率的目标。可见呢,确实的保障供应商的竞争机会才是政府采购法的基础目标。那么我想当前在政府采购法的实施过程中间,取得了非常非常明显的效果。
摆脱误区、树立正确意识
但是呢,刚才我讲到了一些误区。我想也应该摆脱。一个认识的误区就是只注意到通过政府采购制度来实现国家利益,也就是只是去强调节约财政资金而忽视了刚才我讲到的他的多功能的考虑。你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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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国家的其他经济政策,比如对老少边穷地区,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对中小企业等等的扶植,对高科技的扶植等等。忽视这方面,或者呢,就是只强调了节约财政资金,而忽视了保障所有供应商获得政府订单的平等机会的目标,我想,如果把这个获得平等机会的目标放弃,或者对他漠视,那么你单单地注意到财政资金的节约,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那么这种倾向在制度设计上我们特别加以了注意。就是对于供应商的保障从程序上,以他的各种各样的权利的设计上都加以了注意,但这个一部法的真正的宗旨的实施是需要大家从学习他的总则这个角度,以及刚才我讲到的一些观念这个角度树立一个良好的竞争意识这种观念。形成一种公平竞争,保护供应商这样一种意识。你根本上来认识这个法,来贯彻他的后面的制度设计。那么如果政府采购法的贯彻他的经济法的观念意识,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薄弱,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的意识的薄弱,那么这种法律制度,他的差距就会以后和我国融入到国际竞争,融入到世界的政府采购市场的国际化是格格不入的。
所以这样呢,我想从学习这个原理角度来讲呢,就是树立一个很好的竞争意识、市场归置意识、宏观调控意识以及后面我讲到的保护供应商的意识,对于贯彻政府采购法都是非常有意义的。我想,学习政府采购法,既需要了解后面的各种各样的询价方法、谈判方法、程序规定。但是学习他前面的理论部分,学习他的原则,学习他的宗旨,以及学习在立法过程中间,我刚才讲到的一些贯彻的指导思想,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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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我想对这些指导思想的了解,以便于我们纲举目纲,把握他的中心思想。以便与更好的对具体条款的一些贯彻。
好,我想,我讲的内容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
今天这一讲我们主要是讲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这一讲里面重点是讲三个问题。一个问题是按照我们国家现在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们要掌握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第二个问题是在五种采购方式当中,那么最主要的一种就是公开招标采购。那么对这种采购方式呢,我们要通过一个案例来介绍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程序和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这个方式的技巧。下面,我们先讲第一个问题。关于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
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的含义
政府采购方式是指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来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时候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采用的法定的形式。按照各个国家政府采购的经验,国际上通用的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方式。
一般来讲国家对政府采购所采用的方式和每一种方式所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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