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社区治理中的问题及对策(3)

2018-12-05 13:23

乡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对于解决日益突出的“三农问题”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宏观环境。而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的同时, 农村微观管理和组织体制还很不相适应. 主要表现为: 一是资源整合能力弱。在国家治理农村的方针由汲取向支持转变的过程中, 各种支农惠农政策难以落到实处, 资源得不到合理的运用。。公共财政支持下的公共服务向下延伸时缺乏合适的组织依托。而农村基层的资源本来就较少, 却因为体制所限制而得不到有效开发和利用。如现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是以户籍为基础的。一些离城回乡的退休人员, 虽然生活在村里, 但难以参与当地的治理。而一些人虽长期在流入村工作, 又因户口不在当地村而无法融入工作所在地。特别是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居住在同一区域且经济关联度较高的人群却因为原有的村组体制限制而无法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二是社会服务功能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将农村建设为人们愿意在那里居住和生活的地方, 人们所向往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就要求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 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 对社会化服务的要求愈来愈高。而当下农村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社会化服务供给水平低。地方与基层管理长期习惯于“管治”而不是服务。基于财政压力推行的乡村体制改革注重的是“合并乡镇村组”, 以“减人减事减支”, 而未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建构起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税费改革, 特别是免除农业税之后, 基层社会由于缺乏经济基础而无力进行自我服务。特别是长期以来农村形成的“事事听上级的”的意识, 弱化了人们的自我服务意识。

2.2为什么要进行农村社区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但城市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小城市要逐步发展成大城市,农村也要逐步发展成小城镇。城市化过程也形成大量的不同传统的农村社区,也不同于城市的农村新型村镇社区, 新型村镇社区治理必然成为需要研究社区治理的新领域。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是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内在需求。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现代化、 城镇化得到快速发展, 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 二、 三产业比重持续增加, 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 区域之间的流动性增强, 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转移到了非农产业, 农民就业方式、 经营方式和思想观念、 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 独立性、 选择性、 多样性日益增强, 民主法制意识、 参与意识和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加, 他们渴望像城里人那样, 收入不断增, 生活不断改善, 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 对居住环境、 文化娱乐、 医疗卫生、 人身安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解决长期存在的农村教育、 卫生、 文化、 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 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也

是亟待我们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可以通过发展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 体育娱乐活动, 增强农村的服务功能, 倡导社会互助, 使群众老有所养、 残有所助、 孤有所抚、 病有所医、 贫有所帮, 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是完善村民自治、 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二十多年来, 经过各级党委、 政府和亿万农民群众的不懈努力,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已经在广大农村基本建立, 村民的选举权、 决策权、参与权、 知情权、 监督权基本得到落实, 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肯定。但是也应该看到, 近年来,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 村委会等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 社会自治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不少地方农村集体经济薄弱, 村级债务沉重, 村级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有效的服务, 对农民群众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在新形势下, 如何通过一个有效的载体, 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 政府依法行政与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 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通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可以健全乡村治理机制, 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 提升村级组织的管理水平, 使社区在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 在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 在维护社会稳定、 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 为扩大基层民主、 完善村民自治找到新的突破口。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目前, 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 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其中, 城乡发展不平衡是较为突出的矛盾, 农村在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收入分配等方面严重滞后于城市。随着工业化、 城镇化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出来。这些问题解决不好, 将直接影响“ 三农” 问题的解决, 影响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开展社区建设, 可以为整合城乡资源搭平台, 为完善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提供机制, 为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管理、 反应诉求开辟渠道, 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科学技术向农村扩散, 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 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成果,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基础条件。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推进新农村建设, 党中央、 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了对“ 三农” 工作的扶持力度, 如何把这些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基层, 落实到农户, 让亿万农民群众真正受益, 是当前农村面临的重要课题。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

直接受益者, 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动力之源, 如何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把农民群众组织动员起来, 培养造就新型农民, 必须找到一个有效的抓手。新农村建设还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农村社区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 使各种捐助资金、 项目、 技术源源不断地流向农村, 形成全社会关心、 支持、 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农村社区建设, 正是这样一种制度化的途径, 它不仅可以通过民主参与方式把农民组织动员起来, 可以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提供中介, 通过社区, 把服务送给农民、把实惠带给农民、 把建设新农村的主动权交给农民。

2.3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分析 2.3.1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

政府组织,主要指街道办事处,其主要责任是指导社区的管理工作,组织和监查辖区内的市容 卫生 市政 生态 人口事项,指导和监管社区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工作。在市场经济充分作用和工业化,城市化催生下,出现大量新型村镇社区时,政府的管理角色需要重新定位,模式也需要改革创新。特别是要发挥社区主体自治的作用,行政角色就在其中做转换和调整,以使村镇社区治理既不 “脱轨” ,又能更加有效。

社区组织,主要指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通过民主方式产生社区负责人,协调和组织社区公共事务,引导社区自主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 另外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 社区服务工作站也正在成为重要的社区组织 社区主体的多元化,造成了社区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出现,也生产了需要共同治理的必然趋势

社区公众,是社区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享用者,包括了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者和管理者社区公众享有平等的权利和福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社区公众要正确行使自己管理权和监督权,促进社区的民主发展,使自己成为真正的 社区主人 由于社区主体角度生成的因素多元,社区公众出现分层,如基于国家的公民,城市的市民,社区的居民,物业的业主等 不同的社区公众拥有不同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不同的义务.

2.3.2农村社区建设的特征

社区结构系统由封闭化趋于开放化改革开放前 农村社区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 社会结构简单 、血缘关系的结合是农村关系的中心 社会化与阶层区分和分化的程度低 因此 阶层少 初级群体多社会组织单位间的结构关系较为松散 而不同于城市社区社会化与阶层区分和分化的程度高 阶层复杂多样 次级群体是社会群体的主流 具体表现在 一是农村社区没有城市社区那种随处可见的科层组织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单位 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 二是职业结构比较单纯

多数以农业为主\只有少数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及其他行业;三是农村社区的社会关系多为社区型而非社团型 。

2.3.3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模式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以来,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便于管理服务、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各地探索制定农村社区布局和建设规划。项继权总结出五种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多村一社区”、“一村一社区”、“一村多社区”“集中建设区”、“小区设小区”。

“多村一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有利于集约配置公共资源的原则,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制村规划为一个社区,在社区层面成立协调议事机构,在村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只是服务机构,与建制村没有隶属关系,也不干预村里工作。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半径一般掌握在 2-3 公里、涵盖 5-6 个行政村。采取这种模式的目的是较好地整合村镇资源,人力资源,克服服务半径过大导致服务水平低下以及服务半径过小导致公共服务成本过高、最终难以长久运行的问题。在民政部确定的 304 个实验地区,有 45 个县市区实行“多村一社区”模式,占实验单位总数的 15.15%。

“一村一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以建制村为单位设置社区,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领导社区建设工作,在中心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有的还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建立了服务站或代办点。这种模式是我国大多数农村开展社区建设的通常做法。我国北方平原地区农村社区多采取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下,农村社区建设在一村一社区的基础上,把村委会和农村社区合二而一,将原“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村民委员会”。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不增加管理成本和管理层,不会架空村委会。目前有 226 个县市区实行了“一村一社区”的建置,占实验县市区总数的 76.09%,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普遍的模式。浙江、江苏、重庆等省市的农村社区建设多采用这种形式。

“一村多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设置社区,不改变与建制村之间的关系,主要依靠社区内的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全国共有 21 个实验县市区实行“一村多社区”,总实验单位总数的 7.07%。如湖北省部分乡镇实行“撤组建社”,按照“一村多社区”的模式,把原来的村民小组撤销,重新按照以前的自然落为单位设立农村社区。采用这种模式的农村社区大多数分布在山区或村民居住分散的地方。 2.4农村社区治理的功能

1 它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需要 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因素所引致的城乡二元差距 使得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为落后 政府公共财政长期以来对农村社会的忽视和缺位 使得农村社会建设基本依赖村庄既有资源 而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相当一批村庄集体经济组织能力不断弱化 集体经济难以有效支撑农村社区建设的重任 与此同时 二元体制造成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 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民增收 农业增产及其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并对村庄共同体能否有效整合进国家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 尽管在开展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加大了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 但长久存在的历史旧账 使得农村社会与城市社区相比 在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上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相当多的农村地区生活环境仍旧脏 乱 差 农村居民还未能全面享受到由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现代文明成果

2 它是适应流动社会和基层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变迁的需要 在改革开放之前 甚至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一段时间 农村社会实际上都是一个自然型的 较为封闭的同质性社会 由于生产基本以农业为主 生活基本以村庄为主 因而往往被称为 生产生活共同体 其组织管理体系 村民委员会 也是基于村民户籍和村庄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 村民只有拥有 村籍 才能享有村民自治 村民只有拥有 集体中的土地 才能加入村经济合作社并获得相应的权利 而不具有村籍和集体土地的外来人口则难以获得村民自治权并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和福利 随着市场化 工业化 城市化的向农村的渗透和推进 农村社会和农民的流动性日益加大 相当多的农民已经不再依附农业而是转战到其他行业村庄作为一种生产共同体的功能正在弱化 村庄社会的多元化 异质化正在逐步增强 这使得村民委员会作为村庄社会管理和社会组织的能力大大弱化 同时一些外来人口又得不到村民委员会的有效管理和服务 这尤其体现在城乡结合部的村庄 经济较为发达的村庄 人口进出量大 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难以跟进 从而产生治安 环境 计划生育等诸方面的问题 因此 如何构建与新型农村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和管理方式 妥善处理社区内各种居民的权利关系 提供 一视同仁 的高效 便捷的社区服务 增进社区认同和归属感 已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4.1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1. 村民自治制度流于形式。新型村镇社区治理目前仍然沿用传统的民自治模式 该模式自治主体单一,自治能力非常有限,并且流于形式, 是新型村镇社区治理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村民自治是指农村社区的居民组织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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