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银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银行接到出票人递交支票及三联进账单,应认真审查。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出票人户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2、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处理 (1)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持票人将转账支票、进账单送交自己的开户行。 持票人开户行收到持票人提交的支票和三联进账单,在进账单上加盖“收妥抵用”的戳记,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将支票按照票据交换规定及时提出交换。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托收票据户
出票人开户行提回支票如发现出票人账户款项不足或无款支付或支票存在其他退票理由,则填制“退票通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吸收存款-出票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同时,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金。
出票人开户行在下一场交换时将“退票通知”连同原支票提交持票人开户行。提出退票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清算资金往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应收款——托收票据退票户
持票人开户行在下一场交换时未见退票,则可为持票人进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托收票据户 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
(2)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出票人开户行接到出票人送交的支票和进账单,经审核无误后,可办理转账,并将进账单通过票据交换提交给收款人开户行。
出票人开户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出票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收款人开户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 银行本票结算 (一)银行本票的概念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其特点是款随人到,当时抵用,特别适用于对付款人信用不
了解、不宜使用支票的商品交易。 (二)银行本票的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
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2.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
月,否则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代理付款人是指代理出票银行审核支付银行本票款项的银行)。
3.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
用于转账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现金”字样;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不定额银行本票用压数机压印出
票金额。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 4.银行本票无金额起点,银行见票即付,注明“转账”字
样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
(三)银行本票的处理手续 1.银行本票出票的处理手续
申请人需要使用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如需签发用于支取现金的本票,需在申请书中填写“现金”字样。银行经审核无误后,收妥款项,并办理转账和签发本票。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或现金)——申请人户 贷:本票(存入保证金) 2.银行本票付款的处理手续
(1)代理付款行和出票行不在同一银行的处理 代理付款行接到本行开户的持票人交来的本票和进账单
后,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