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应解汇款——出票人户 承兑申请人账上无款时
借:贷款——逾期贷款——出票人逾期贷款户 贷:应解汇款——出票人户 承兑银行支付汇票款项的处理手续
承兑银行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及汇票,认真审核无误后,应于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后的见票当日,按照委托收款付款的手续处理,其分录是: 借:应解汇款——出票人户 贷:辖内往来(或有关科目) 同时销记表外科目登记簿。 付出:银行承兑汇票
持票人开户行收到汇票款项的处理手续
持票人开户行收到承兑银行划来款项,销记“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分录为: 借:辖内往来(或有关科目) 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 并通知持票人。
? 汇兑结算 (一)汇兑的概念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按其凭证传递方式不同,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二)汇兑的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异地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2、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3、汇兑款项可以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也可留行待取、分次支取、转汇,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且注明“现金”字样的,还可支取现金。
4、汇款人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汇兑凭证备注栏注明“不得转汇”字样。
5、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汇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
6、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汇入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两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三)电汇的处理手续
汇款人委托银行办理汇款时,使用电汇的,应向银行填写一式三联的电汇凭证,第一联为回单,第二联为借方传票,第三联为发电依据。 电汇凭证第二联如下:
汇出行的处理手续
汇出行受理电汇凭证后,经审核无误,办理转账。 如汇款人办理转账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汇款人户 贷:辖内往来
如汇款人交付现金,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应解汇款——汇款人户 借:应解汇款——汇款人户 贷:辖内往来 汇入行的处理手续 汇入行收到款项
收款单位在本行开户的(直接入账) 借:辖内往来(或有关科目)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 2)收款单位不在本行开户的(不直接入账) 借:辖内往来(或有关科目) 贷:应解汇款——收款人户
转账后,应登记“应解汇款登记簿”,并用便条通知收款人来行取款。
收款人持便条来行取款,汇入行经审查无误后,按如下方法处理: 支取现金的
借:应解汇款——收款人户 贷:库存现金
同时,销记“应解汇款登记簿” 需要转汇的,应重新办理汇款手续 借:应解汇款——收款人户 贷:辖内往来(或汇出汇款等科目) 同时,销记“应解汇款登记簿”。 ? 托收承付结算 (一)托收承付的概念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