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试行) 管理文件2011年版(BG-RS-11-01A)
3. 行政奖励:教育培训、调动调配、晋升职位。
4. 专案奖励:因一些特殊事件(任务/项目),主管认为有必要实施项目奖励的,由部门以申请形式送呈董事长核准。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八条奖励内容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其中公司任命中层以上人员(包含中层),以任命书的形式予以公布,且自任命书下达之日起,所任命人员须交纳岗位履行责任金(数额为个人两个月工资),对于所任命人员中已交纳岗位履行责任金者,如交纳的数额不足需及时补交至资料财务处。(特殊人群,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条 惩罚内容分为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 1.
经济处罚:罚款、扣发奖金、降薪。
2. 行政处分:口头批评、书面警告、记过(小过、大过)、降级、撤职、辞退、开除。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条惩罚内容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奖惩项目及个人一般先由各部门/个人提出《奖惩申请单》,依签核流程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奖惩意见,报总经理审批,送综合办核准后依批复办理。
第五十三条 对公司员工实施的不同奖惩依《员工奖惩制度》办理。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
第五十四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五条 公司的保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保密工作。办公室不定期组织保密检查,对职工进行保密教育,确保公司运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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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下列事项属于公司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公司领导层主要会议记录,公司技术档案。 8.公司总经理根据需要确定的其他机密材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10.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五十七条 公司部门副职以上的管理人员薪酬属于公司秘密,严禁相互打听;基层员工的薪酬施行公开制。
第五十八条 秘密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移交等各个环节,必须报公司总经理确认或批准后,逐件登记。做到来路清楚,去向明确。
第五十九条 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要设专人管理。其中录有公司秘密资料的计算机禁止无关人员使用,更不得查阅或下载有关数据资料。
第六十条 秘密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要设置加锁的专门文件资料柜,配备专门保管人员。
第十二章 资料财务制度
第六十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资料档案管理、杜绝资料的流失及规范公司的财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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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公司经济绩效、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十二条 财务人员基本条件
1.资料财务处是公司的经济命脉,负责公司的资料管理、负责统筹公司的财务会计预算、核算和管理工作,对有关业务经营活动进行风险监控。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
2.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支付,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3.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公司信息。厉行节俭,勤奋爱家,努力为公司发展服务。
4.认真了解并熟悉本企业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5.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参加会计业务培训。
6.资料财务处的每位成员,都有所属公司的财务办公室,各个公司办公室的财务人员平时不允许随便进出串岗;领导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交代工作,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能随便向他人透漏。
7.资料财务处的每位成员,应该对自己所负责的公司尽职尽责,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各公司的会计之间、各公司的出纳之间不允许私下谈论相互公司的营业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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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财务问题、账簿及相关各自公司资料。
8.资料财务处平时不允许上网,报税期间采用无线卡上网,无线卡统一发放。部门所有电脑上不允许有QQ软件,上网报税期间不允许打开与报税无关的网络。 9.未经部门主管的特别批准,不允许私自对各自经手的所有财务文件加密,如有机密文件须通知部门主管统一加设密码,特殊文件加密由总经理亲自设定。 10.财务人员遇到不确定的账目时,不能擅作主张,须报告部门主管、财务副总,经与公司的领导研讨后方可定夺。如自己擅作主张,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当事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11. 财务人员加盖财务章、法人章及公章的单据一经填写错误,不能撕毁,应将填写错误的单据及重新填写的单据一并交由部门主管、上报财务副总,错误单据经审核确属错误时应当烧毁,并在重新填写的单据上再行盖章。 第六十三条 财务人员职责要求
1.资料财务处负责公司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原始资料的管理,包括公司部门员工、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公司之间、公司与其他公司、机关等签订的合同、协议、证明、承诺、员工个人档案、工程资料等所有纸质文件,在各部门办理完毕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原始资料报送资料财务处备案。
2.资料财务处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工程方面,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工程成本的整体核算、配合经营计划处进行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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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资金审批制度方面,财务人员所负责的每一笔款项(包括公私借用)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资料财务处主管、常务副总、总经理)签字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包括出差),财务人员视情况(紧急程度、款项种类等)决定是否先以电话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如电话请示主管领导同意付款,则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第六十五条 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方面,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其他工程用款审批管理规定依《资料财务处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十六条 现金及支票管理制度方面,所有现金收支、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资料财务处负责。其他现金及支票管理规定依《资料财务处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资料档案的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图书资料、档案的保管、借阅、摘录复制、销毁由资料财务处负责。其他资料档案的管理规定依《资料财务处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十八条 安全保密制度方面,资料财务处人员须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密级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财务保密工作。其他安全保密管理规定依《资料财务处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十九条 为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安全,同时加强公司人员进出的管理,使公司全体职员在有序、干净、整洁、安全的环境中高效工作,特规定本制度。 第七十条 管理要求
1.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严格管理,纠正违纪行为,不服从管理者及时交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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