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试行) 管理文件2011年版(BG-RS-11-01A) (1)小额工程物资的采购流程 ①项目部或工程处提出申请,编制《部门需求申请单》→总务后勤处主管审批,编制《公司采购审批单》,附《部门需求申请单》→需求部门主管审批→资料财务处主管审批→经营计划处主管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审批→总经理审批→总务后勤处申请请款→组织采购。
②公司小额工程物资的采购工作依上述流程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需求部门填制《部门需求申请单》报送总务后勤处,总务后勤处专员根据库存情况填制《公司采购审批单》,附《部门需求申请单》一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经公司相关部门逐级审批同意后,向公司请款,经批准后组织采购,以保证各部门申请的物资及时到位。
③物资使用部门必须依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规定认真填制《部门需求申请单》、《公司采购审批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总务后勤处有权拒绝采购。《部门需求申请单》、《公司采购审批单》必须由请购部门负责人签字,无请购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 (2)大额工程物资的采购流程
①项目部提出申请,编制《公司采购审批单》→需求部门主管审批→工程处主管审批(审核是否用在工程上)→经营计划处主管审批(审核是否超出预算)→综合办公室主管审批(是否同意)→总经理审批→资料财务处审批→总务后勤处编制《借款单》→资料财务处拨款→总务后勤处采购→工程处、项目部进行核查(如发现不符,向综合办公室汇报)→综合办公室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②如总经理不在公司或没有时间审批,须由综合办公室、经营计划处、总务后勤处、资料财务处、工程处五大部门开会决议,并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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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大额工程物资的采购工作依上述流程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需求部门填制《公司采购审批单》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经公司相关部门逐级审批同意后,总务后勤处向公司请款,经批准后组织采购,以保证各部门申请的物资及时到位。 ④物资使用部门必须依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规定认真填制《部门需求申请单》、《公司采购审批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总务后勤处有权拒绝采购。《部门需求申请单》、《公司采购审批单》必须由请购部门负责人签字,无请购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 3.审批权限
(1)工程处:负责对采购申请物资是否用在工程上等的审批工作;并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会同总务后勤处负责备品备件、设备、项目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2)经营计划处:审批是否超出预算等的审批工作。
(3)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采购数量和单据等的审查,确定采购合理、申请表填写正确;并负责办公用品、设备及维修等的验收。
(4)资料财务处:负责对日常采购的价格和单据等的审批工作。
(5)总经理:负责项目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采购计划等的审批工作。 第七十七条 采购责任
1.不按规定程序审批而自行采购的,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自行承担,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确定损失额的40%承担责任。(公司视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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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并追究廉洁责任。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相应损失由采购人员承担。
4.物资使用部门必须依据工作实际需要,申报采购申请,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公司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5.总务后勤处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公司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十八条 采购工作须依公司规程严格遵循采购原则及采购方式,履行采购比价程序,保证各部门申请的物资及时到位。(详见《总务后勤处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条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在全国各地设立的项目逐步增加,须进一步加强公务配车管理。同时为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保障公司正常的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第八十条 车辆、人员配备 1.公司根据其发展进行车辆配备。
2.车辆由公司统一购置,并配有方向盘锁,公司一车配一名司机,司机考勤与办公人员相同。
第八十一条 车辆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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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各部门员工外出办理公司事务,申请公司派车问题
(1)公司各部门员工外出办理公司事务,如需申请公司派车,填写《出车申请单》,申请流程如下:
①中层(不含)以下员工申请:
提出申请→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审批)→转交总务后勤处(主管审批)→转交综合办公室(主管审批)→转交常务副总审批→审批同意后总务后勤处派车。 ②中层(含)以上员工申请:
提出申请→转交总务后勤处(主管审批)→转交综合办公室(主管审批)→转交常务副总审批→审批同意后总务后勤处派车。
(2)公司相关审批责任人须依事务轻重缓急、距离远近、事务量多少等决定员工出行方式:
①资料财务处门员工外出办事,如遇特殊情况(如前往银行取钱等)骑电动车或坐公交不安全者,公司可予以派车。其他情况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②如遇当天公务办事地点距离较近、且不需急办的情况,员工可申请骑电动车前往。如需急办,可申请派车前往。
③如遇当天公务办事地点距离较远、且不需急办的情况,员工可坐公交车前往;如需急办,可申请派车前往。
④如遇当天公务量繁多,且需要去不同办事地点,可申请派车前往。
⑤如遇当天特殊天气情况时(如暴风雨、大雪、沙尘暴等极其恶劣的天气情况),如不需急办,可请示转天办理或乘公交车前往,对于车费事宜,各部门主管酌情予以处理;如需急办,可申请派车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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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公司派车,需按照上述程序审核签字。未经批准,员工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但员工因公务需要用车的,由申请人填写《出车申请单》,依车辆的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手续,总务后勤处方可予以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私自开车所造成的损失(毁损、失窃、交通事故等),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由员工个人负担,同时公司按事故性质给予相应处罚。 2.公司各部门员工借用公司车辆问题
(1)公司各部门员工借用公司车辆,填写《车辆借用申请单》,申请流程如下: ①中层(不含)以下员工申请:
提出申请→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审批)→转交总务后勤处(主管审批)→转交综合办公室(主管审批)→转交常务副总审批→审批同意后总务后勤处借车。 ②中层(含)以上员工申请:
提出申请→转交总务后勤处(主管审批)→转交综合办公室(主管审批)→转交常务副总审批→审批同意后总务后勤处借车。
(2)申请借车,需按照上述程序审核签字。未经批准,员工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包括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由申请人填写《车辆借用申请单》,注明“私用”,依车辆的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手续,总务后勤处方可予以借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借车;借用车辆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私自开车所造成的损失(毁损、失窃、交通事故等),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由员工个人负担,同时公司按事故性质给予相应处罚。 第八十二条 车辆的用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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