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或战争状态下寻求国际援助等。 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作为社会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否关系到全体国民的切身利益,也对政府财政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通常构成社会保障制度管理的重要甚至是核心的内容,基金的安全是制度良性运行的保证。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目标与原则 1、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目标
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为最高目标,也是最基本的目标。
确保基金安全是社会保障管理的根本目标,其内涵包括:一是确保资金的完整与安全,杜绝基金被侵蚀;二是确保基金能够满足给付的需要,避免发生支付危机;三是防止基金贬值,实现基金保值;四是保持高效率,堵塞浪费。 2、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原则
根据上述目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需遵循如下原则: (1)依法管理,规范运行 (2)专款专用 (3)收支分离 (4)预算管理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 1、政府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政府是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责任主体,通常通过政府财政部门、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等来行使管理职责。 (1)预算管理
政府预算管理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财政性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管理与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从一些国家的实践来看,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管理方式有四种:
第一种是基金预算。它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与国家财政保持相关联系的基金预算,该模式以美国为代表,二是与国家财政完全分离的基金预算,该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
第二种是政府公共预算。它是福利国家通常采取的基金管理模式,如英国、瑞典等国家均采取这种管理模式。 第三种是政府公共预算下的二级预算。 第四种是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 (2)财务监督
即政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与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全过程都实行财务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这种管理主要通过日常监督与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来实施,它是纠正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与运行中失范现象的制度保证。 (3)投资管制
对于可供营运的社会保障基金,为减少投资风险,政府通常对此基金的投资实行较为严格的管理,包括制定相应的规则,严格挑选优质的投资机构,对投资过程进行严密监控等。 2、社会保障基金的自治管理及其他管理
选择自治组织行使基金管理职能,政府部门只起一般监督,如: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险协会;中国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 四、社会保障待遇及其给付
为受保障者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是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其职能的标志。 (一)社会保障待遇的分类
最初的社会保障待遇往往是提供食物与衣物,进入现代社会,社会保障制度日益成为一个庞大的体系,现金援助、实物供应和劳务服务,同时构成了社会保障待遇给付的主体。 (二)社会保障待遇的给付
1、社会保障待遇给付原则与程序
在原则方面,必须强调依法办事,按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和按标准给付、杜绝浪费、堵塞漏洞,坚决反对官僚主义。
在程序方面,应当遵循申请——登记——审核(调查)——批准——给付的一般程序,同时根据不同类别的社会保障制度确定特定的待遇给付程序。 2、社会保险待遇给付
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子系统,它以现金给付为主、劳务服务为辅。 五、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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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
1、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目的与条件
其目的有二:一是实现所储存的基金的保值;二是实现所储存的基金的增值。
开展基金运营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一是有可供运营的社会保障基金;二是有健全的资本市场,这是确保基金运营安全的基础性条件;三是有高效率的营运机制;四是国民经济发展状态良好,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这是确保社会保障基金赢得较高投资回报率的外部条件;五是健全的监管机制;六是通货膨胀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上述条件若不具备,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就可能失败。 2、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模式有两种:一是集中垄断式运营模式,如美国、新加坡等国采取这种模式。二是分散竞争式运营模式,智利、中国香港地区采取这种模式。
无论集中垄断式还是分散竞争式,基金的运营方式可分为三类: 第一是将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或是购买国家及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 第二类是基金管理机构直接从事商业证券投资和实业投资。
第三类是委托投资,即将社会保障基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所获得的利润按委托投资合同的规定共同分享。
(二)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监管
对社会保障运营进行监管的根本目的,在于控制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风险,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在资本市场运营的安全性与收益性。
政府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管制主要体现在:一是根据社会保障法律及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法律等,制定可供操作的完善的基金运营规则,它可以视为国家社会保障投资立法的延伸和具体化;二是通过财务审查或投资审查来纠察基金运营中的失范行为。此外,一些国家还通常建立由政府代表、雇主代表与雇员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六章 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及其特征 (一)养老保险的产生
现代意义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以德国1889年颁布的《老年、残疾和遗属保险法》为标志。 社会养老保险产生于德国,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 第一、社会背景—工业社会
第二、经济背景—社会化大生产与物质财富增长 第三、政治背景—工人阶级的斗争 (二)养老保险及其特征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为劳动者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的一种社会保险,它的目的是增强劳动者抵御老年风险的能力,手段则是提供相应的收入保障。
与失业、疾病、工伤及其他社会保险相比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1)普遍性 (2)重要性 (3)长期积累性 (4)复杂性
(三)养老保险的目标与功能
使劳动者“老有所养”是养老保险最直接、最根本的目标。
养老保险除具有社会保障的稳定、调节、促进发展等功能外,还具有自己的功能: (1)保障功能 (2)稳定功能 (3)公平功能 (4)发展功能 (5)文化功能
(四)养老保险的设计原则
养老保险应遵循社会保险的一般原则和规律,但养老保险又有着自身的一些特点,从而应遵循一些特有的基本规则: (1)保障范围:广覆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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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内容:经济援助与服务相结合原则
(3)保障水平:适应经济发展和刚性增长规律相协调原则 (4)保障责任:权利义务相结合原则 (五)影响养老保险的因素
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及状况的最重要因素不外乎是经济因素、道德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等,同样,养老保险制度也要受这些因素的影响。
(1)文化传统、家庭结构和功能影响着养老保险的价值取向 (2)人口类型和人口政策影响养老保险的模式选择
(3)劳动就业制度和人均预期寿命影响养老保险的具体规定 (4)管理体制和组织模式影响养老保险的实施效果 二、养老保险模式
1、养老保险责任承担模式
根据养老保险的责任承担机制,可将养老保险划分为政府负责型、责任分担型、个人承担型等模式。 (1)政府责任型
一般而言,福利国家、曾经风行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保险型均属于政府责任型。 (2)责任分担型
责任分担型养老保险已成为大多数国家选择的制度模式。 (3)个人负责型 (4)混合责任模式 2、养老保险筹资模式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公认的最大开支项目,社会保险乃至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状况是否良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状况是否良好,因此,各国均为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给予高度重视。 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主要有: (1)现收现付式
现收现付式,亦称非基金式或纳税式或统筹分摊方式。该模式不考虑资金储备,只从当年或近两三年的社会保险收支平衡角度出发。确定一个适当的费率标准向企业与个人征收社会保险费(税),其特点是以支定收,体现着养老保险负担的代际转移,其优点是收支关系简单清楚,管理方便,无资金贬值的风险与资金保值增值的压力;但缺点是因各期支付额不同,而造成费(税)率波动大,给企业的成本核算带来负面影响;养老金的完全代际转移不仅使劳动者社会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难以得到准确体现,而且容易造成劳动者代际之间的矛盾激化。 (2)完全积累式
完全积累式也可称为基金式或总平均保险费式或预提分摊方式。该模式强调长期平衡,费率较为稳定,能够积累起养老保险基金。优点在于能够预防人口老龄化的冲击,该资金的收取能与企业的经济条件相联系,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紧密。缺点在于:固定的费率标准难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变化,通货膨胀导致基金贬值风险的客观存在又使资金的保值增值压力倍增,同时因对每个企业与每个劳动者分别立账且需历经多年而使管理工作难度倍增。 (3)部分积累式
部分积累式,亦称部分基金式或混合式、阶梯式。该模式根据分阶段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确定征收费率,目标是保持养老保险基金在一定时期内的收支平衡,其特点是费率具有弹性,可以根据养老金支出的需求分阶段调整费率。优点在于:既能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又能有一定的资金积累,既不会超过企业与劳动者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因阶梯时间不太长而易预测,面临的保值增值压力也不会太大。 3、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模式
养老保险基金是各险中基金规模最大的,因此,基金运行效率也就显得格外重要。 (1)社会统筹模式
社会统筹模式是将筹集到的养老保险基金全部进入社会统筹,由相关部门根据当年或一个周期内的社会需要统筹规划考虑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问题。 (2)个人账户模式
个人账户模式是指企业、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当劳动者步入老年、失去劳动能力、离开劳动力市场以后,再按照个人账户积累的金额(本金+运营收入),领取养老保险金。 (3)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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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中国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模式。 4、养老保险金的缴费与给付模式 (1)养老保险金的缴费方式
养老保险缴费模式包括给付既定模式和缴费既定模式。 (2)养老保险金的给付水平确定模式
按照养老保险金的给付标准是否与享有者工作期间的收入水平有关,可将养老保险划分为普遍生活保障模式和收入关联模式。
三、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养老保险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覆盖范围
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指制度的适用对象和适用人群。各国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和制度规定的差异,其覆盖范围也宽窄有别。有的国家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国民,有的只包括劳动者。 2、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运营、管理和使用 (1)基金来源与筹资方式
基金来源也就是养老金的费用负担问题,这是养老保险制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养老金费用的分摊不外乎四种方式:第一是由雇主、雇员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的方式,如英国、德国和意大利等国家,这种方式最为普遍,第二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集资,如法国、荷兰和葡萄牙;第三是由雇主和国家分担费用,如瑞典;第四是完全由雇员个人负担,如智利。就是采用同一方式的国家,费用的分摊比例也会有相当的差异,这是各国国情决定的。 (2)基金运营
3、养老保险金的享受条件和待遇标准 (1)享受条件
要享受养老保险金必须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格条件:
第一、年龄条件。在各国的给付条件中,达到规定的支付年龄往往是核心条件之一,就男性来看,多数国家都规定为65岁,且男女之间支付年龄的差异已大为缩小。
第二、缴费条件。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和缴纳保险费的年限。 第三.其他条件。如工龄条件、居留条件等。 (2)待遇水平
在世界范围内,确定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的方式可归纳为两大类:一是收入所得基准,强调的是被保险人对社会的贡献。二是生活费用基准,也称“替代率”,它是衡量养老金水准的主要标志。 4、养老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养老保险共有三种管理模式:直接由政府部门管理;由自治公共机构管理;由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公司进行的私营管理。
第一、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如中国、日本、加拿大、美国和瑞士。
第二、政府监督下的自治机构管理。代表性国家有新加坡、德国、瑞典等, 第三、由保险公司和保险基金公司来管理。代表性国家有智利、英国、法国等。 四、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
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这个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模式的确立,成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一)中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内容:
第一、覆盖范围。根据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代管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第二、基金来源。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标准是最终达到工资的8%。
第三、筹资方式。企业缴费全部记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第四、基金运营
2001年12月13日财政部与劳保部联合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向包括四个方面:银行存款、国债买卖、投资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进入证券市场。《办法》还原则规定了投资比例: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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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第五、享受资格。
我国目前对退休年龄的规定是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周岁。 第六、待遇水平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第七、管理监督。
中国养老保险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主要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也从自己的职责出发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督。
(三)中国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 第一、人口老龄化。
第二、家庭保障功能减弱。
第三、经济发展水平低与地区差距过大。 第四、养老金保值增值难。 第七章 医疗保险
一、医疗保险的基本原理
医疗保险是为了分担疾病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具体来说,医疗保险是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雇主)和个人缴纳保险费进行筹资,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病接受了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医疗保险的特征
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项目,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社会性等特征,同时还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
①医疗保险具有普遍性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各个项目中,保障对象最广泛的一个保险项目。 ②医疗保险因涉及面广而更具复杂性
首先,医疗保险涉及医疗方、患者、医疗保险机构,还有用人单位等多方之间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次,为了确保医疗保险资源的合理利用,医疗保险还存在着对医疗服务的享受者和提供者的行为进行合理引导和控制的问题;再次,医疗保险不仅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关,还涉及到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和供给。这都是其他社会保险项目所没有的。 ③医疗保险属于短期的,经常性的保险。
由于疾病的发生是随机的、突发的,医疗保险提供的补偿也只能是短期的、经常性的,在财务处理方式上也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有所不同。
④医疗保险是通过医疗服务和费用补偿来实现的。
医疗服务的提供往往与享受者所交纳的保险费无紧密关系,而与实际病情需要关系更大,这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实行按工资一定比例缴费和享受待遇的做法明显不同。 ⑤医疗风险的发生频率高,且费用难以控制。
疾病风险每个人都会遇到,有的人甚至会多次遇到;每个人每次医疗费用的开支都不会相同,因此,医疗风险的预测和费用的控制是一个重要问题。 (三)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 ①强制性原则
医疗保险是由国家立法规定享受范围、权利、义务及待遇标准,强制执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又叫强制性医疗保险或法定医疗保险。
②社会共用责任和分担风险原则
在现代社会,劳动者已不再是家庭劳动力,而是社会劳动力,社会化大生产中劳动力的修复,也必须依靠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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