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涛:二重证据法:疑古与释古之间以近年出土文献研究为例

2018-12-19 21:15

梁 涛:二重证据法:疑古与释古之间——以近年出土

文献研究为例

2015-05-16 梁 涛

闻见言默二重证据法:疑古与释古之间——以近年出土文献研究为例 梁涛 近年来随着出土文献研究的不断升温,“二重证据法”成为报刊上的热门词汇。同时,由于古史研究中“疑古”与“走出疑古”的分歧,二重证据法亦成为两派争论的焦点而备受关注。自20世纪20年代王国维先生提出二重证据法至今已近百年之久,在这近百年里,二重证据法的实践和应用取得了哪些突破和成就?又需要做出哪些检讨和反省,甚至是补充和完善?这无疑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同时又关乎古史和出土文献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在人们的一般观念中,往往认为二重证据法与疑古是对立的,疑古派的最终“破产”就是大量考古发现与二重证据法应用的结果。但从近年的出土文献研究来看,固然有推翻、证伪疑古派具体结论之例,也存在肯定、证实疑古派基本观念的情况。如此看来,二重证据法就不应是释古派所独享的方法。[①]或许今天我们所应做的,是继承王国维、顾颉刚两位先生的基本思想和合理内核,同时又避免二者的疏忽和偏颇之处,将二重证据法发展为被疑古与释古两派接受的,具有更广阔应用范围和指导

意义的理论方法。 一、从“二重证明法”到“二重证据法” 用地下材料补充、印证纸上材料古已有之。古代尤其是宋代以来学者往往取金石材料以证古史,且多有收获。[②]王国维对其做进一步发展和总结,提出了著名的二重证据法:“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③]虽然诚如王国维所云,“中国纸上之学问赖于地下之学问者,固不自今日始矣”。[④]但二重证据法的提出,仍具有划时代的史学意义。这不仅因为王国维的时代“幸于纸上材料之外”,更得地下之甲骨、简牍等前人所未见到的新材料,同时面临历史观的巨大变革与冲击,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提出,正是为了应对这一变革而重建古史的一种努力和尝试。如前所述,取地下金石材料考订纸上史传材料,乃是金石学者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虽然也可以正载籍之讹谬,斟传本之误文,补旧史之缺漏,辨传闻之诬枉等,但并不会对古史本身提出质疑和否定,纠讹补漏的目的也是为了最大程度接近历史的本真,是为了证古史之可信;而古史的讹谬缺漏之处也是在传播中偶然所致,是可以纠正、完善的。也就是说,历史的本真是存在的,也是可以接近、发现的。然而这一观念却随着

疑古学派的崛起而遭到颠覆。1923年5月,顾颉刚在《读书杂志》发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一文,提出了著名的“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其基本思想是,古史是后人不断构造出来的,因此晚出的文献往往较之早期文献更加丰富,因而也相对地不可靠。顾颉刚这一思想给当时的史学界带来极大冲击,被喻为“轰炸中国古史的一个原子弹”。而顾氏强调古史中包含了后人虚构、想象,需要予以清理的思想可能对王国维也产生一定的影响。早在1913年的《明堂庙寝通考》初稿中,王国维曾有“二重证明法”之说:“宋代以后,古器日出。近百年之间,燕秦赵魏齐鲁之墟,鼎彝之出,盖以千计,而殷虚甲骨乃至数万……故今日所得最古之史料,往往于周秦、两汉之书得其证明,而此种书亦得援之以自证焉。吾辈生于今日,始得用此二重证明法,不可谓非人生之幸也。”[⑤]但后来王国维似乎放弃了这一提法,[⑥]至1925年在清华国学院讲授《古史新证》时,则改提二重证据法。“二重证明法”与“二重证据法”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二者的内涵并不相同。证明者,强调的是地下材料与纸上材料的相互结合、印证,其指向是肯定性的;而证据既可以证明,也可以证伪,其指向是中性的。所以在《明堂庙寝通考》中,王国维只强调“今日所得最古之史料,往往于周秦、两汉之书得其证明,而此种书亦得援之以自证焉”,即所得鼎彝、甲骨等地下材料与周秦、两汉古书的相互证明;而在《古史新证》中,则提

出地下材料既可以“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补正,根据王国维的解释,即补足、纠正。因此,所谓“二重证据法”实际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地下材料与纸上材料并不一致,但前者可以补充、纠正后者;二是地下材料与纸上材料具有某种一致性,前者可以证明后者。这样看来,从“二重证明法”到“二重证据法”,王国维的思想实际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至少在表述上更为周延了。既强调地下材料对纸上材料的证明,也意识到前者对后者还有修正的一面。那么,王国维上述的变化是否与疑古派有一定关联呢?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但从当时的学术氛围看,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疑古派对古史“层累”的强调,使王国维调整了以前并不周全的表述,而采用了“二重证据法”这一更为合理的说法。[⑦]不过,二重证据法的提法虽然可能间接受到疑古派的影响,但二重证据法的提出则是针对疑古派而来,是对后者的回应。如前所述,顾氏层累说的提出,对历史观带来极大的变革和冲击。传统史学虽然也承认古史记载中可能存在错讹、矛盾之处,需要予以辨别、纠正,但并不否认历史认知的可能。到了顾颉刚这里,情况则发生了根本变化,历史的本真或本体被悬置起来,由于缺乏直接的、原始的、可以征信的证据和记录,真实的或原本状态的历史即使存在也是不可知的。人们所能确知的只是后人对历史的追述、记忆,而后者往往充满了想象、虚构甚至是编造,是根本不可信的。

以夏商周史为例,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传说”意义上的夏商周史,而非“实在”、“实有”意义上的夏商周史。如此,历史研究的目的便不在于探求历史的本真、真相,或者说根本无法探究历史的本真,而在于考订历史传说的相关记载,“不立—真,惟穷流变”成为顾氏研治古史的主要旨趣。“我对于古史的主要观点,不在它的真相而在它的变化”。“我们要辨明古史,看史迹的整理还轻,而看传说的经历却重。”[⑧]只要与当时的各种溢美之词和肯定性评价做一简单对比,就可发现王国维对于层累说的态度显然有所不同。如果说前者往往欣赏的是层累说揭示了历史记载无法完整、全面地反映历史的真实,我们永远无法回到历史的本体、本真这一点的话,那么,王国维则强调历史记载虽不完整、完善,但至少可以反映部分事实;历史传说虽然荒诞不经,但也至少包含了部分史实之素地——这恰恰是层累说所忽略的。如果说层累说之所以备受关注在于其对非信史的“破”和“疑”的话,那么,王国维强调在“破”和“疑”的基础上,还应有对信史的“立”和“信”。毕竟,历史研究还是以求真为其最终目的,我们不能因为已有的史料不完善、不全面,便放弃了对历史之真的求索。虽然我们不能回到历史的本体、本相,虽然历史记载总是带有后人的附会、想象,甚至是矛盾抵牾之处,但透过辨别、分析,我们还是可以发现某些基本原型及其所反映的素地,历史研究的目的就要通过这些原型、素地最大程度对历史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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