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度汇编(改)(3)

2018-12-19 23:35

不准使用,大体积混凝土应使用面积较大的模板;浇筑前认真对模板进行检查、检测、确保模板安装位臵、尺寸、稳定性、接缝符合要求;经过硬化处理的底模,必须铺筑一层铁皮;浇筑前模板必须清洗干净,涂脱模剂,不准用变黑和脏油做脱模剂。在保证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同时,拆模后不得有蜂窝麻面、凸凹不平、脱皮开裂、接缝痕迹、轮廓线条不顺、外观颜色不一致影响工程外观的现象。

十一、路面施工之前必须对路床进行严格的转段检测,包括弯沉值、承载比、压实度三项强度指标及纵断高程、横坡、平整度、宽度等几何尺寸,其中任何一个指标达不到要求,须进行返工处理,直至检测合格为止。为保证路床有较高的强度和均匀性,在转段检测前应采用重型压路机全断面进行碾压,派人跟踪检查,发现有局部松散弹簧等现象要立即进行处理。严格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路床、底基层的强度及其均匀性(弯沉值的偏差系数)。级配碎石底基层铺筑前须进行洒水闷料。基层必须用拌合机拌和,摊铺机摊铺,确保其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油面层必须使用性能优良的机械拌和、摊铺。自动找平、预热,振动装臵不正常的摊铺机严禁使用。以“合格的材料、先进的机械、严格的管理”来建造质量优良的路面工程。

对于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除按照上述关键工程技术要求执行外,各单位还应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 11 -

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工程高陵姬家至临渭辛市项目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及质量评定办法

- 12 -

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工程高陵姬家至临渭辛市项目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工程高陵姬家至临渭辛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分项、分部、单位、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质量检验与评定,使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确保工程质量,为竣(交)工验收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之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合理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是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各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后,根据标段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及时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为工程质量评定创造条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

第二章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第四条 单位工程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1、路基以每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2、路面以每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3、标段内的全部主线小桥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

4、主线特大桥、大桥、中桥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5、每座(处)互通式立交为一个单位工程;

- 13 -

6、交通安全设施以每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7、环保工程以每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8、机电工程以每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第五条 房建工程按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进行单位划分。 第六条 分部工程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1、路基单位工程内,连续型工程(如路基土石方)和间断密集型工程(如排水、涵洞、砌筑工程等),原则上以1-3 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小桥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以每座为一个分部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原则上以1-3 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大型挡土墙以每处为一个分部工程。

2、路面单位工程原则上以1-3 km长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每座立交桥路面为一个分部工程。

3、桥梁单位工程内,基础及下部构造为下部分部工程;上部构造的预制、安装、现浇、伸缩缝和桥面系为上部分部工程;附属、防护工程划分为附属分部工程;属于桥梁建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为引线分部工程。

4、互通式立交单位工程内,匝道大、中桥以每座为一个分部工程,匝道工程(包括路基、涵洞等)以每条为一个分部工程,小桥及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为一个分部工程;对于较小规模的互通式立交,也可以将全部匝道工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对待。

5、跨线桥及引线工程参照互通式立交或大、中桥分部工程标准划分。 6、交通安全单位工程内,以标段为划分单元,按标志、标线、护栏、防眩设施、隔离栅等项目划分分部工程。

7、环保单位工程内,以标段为划分单元,按声屏障(每处)、绿化工程(1-3km)划分分部工程。

8、机电单位工程内,以标段为划分单元,按监控设施、通讯设施、收

- 14 -

费设施、低压配电设施、照明设施等项目划分分部工程。

第七条 分项工程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1、各分部工程内的分项工程划分,应按附表1规定的细目进行。 2、两侧扩宽的路基、主线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和环保工程还应按左右幅进行划分。

第三章 单元划分及评定程序

第八条 根据附表2格式确定本项目的单位工程,开工前各施工单位应在此基础上根据标段的里程桩号及工程范围划分分部工程。

第九条 各标段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划分结果,由驻地办审查上报总监办,并抄报项目部核备。

第十条 各标段应按审定后的评定单元划分结果建立质量管理数据库,对质量控制实行计算机管理。同一分项分次施工的项目应分别做分项评定并汇总(如两层施工的墩台);小桥及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桩基础、涵洞按结构形式参照大、中桥评定;桥梁桩基先按单桩、预制梁按单片进行子项划分,再将结果汇总进行分项评定。

第十一条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应完成一项自检评定一项。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合格后,应及时申报驻地办检查与签认。

第十二条 驻地办应对已经完成、并经施工单位自检评定为“合格”的工程项目及时进行独立抽检,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的评定结论。驻地办的抽检资料同样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类。

第十三条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其所附的支持表格(评定过程)构成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最基本单元。经驻地办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结果,是评价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和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的重要凭证之一。

- 15 -


项目制度汇编(改)(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护理伦理与法规》案例分析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