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度汇编(改)(8)

2018-12-19 23:35

第三十一条 通过终评的试验段工程,对全线施工有指导意义的,由总监办组织召开现场会,对其施工工艺、技术指标及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全线推广。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通过终评的试验段工程所形成的施工工艺、技术指标、设备和人员要求、质量控制措施等进行施工。通过终评的试验段工程,其后续工程质量不能低于其试验段工程质量的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始终保持合格。同时通过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施工工艺,确保工程质量稳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指导意见由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工程高陵姬家至临渭辛市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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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工程高陵姬家至临渭辛市项目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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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工程高陵姬家至临渭辛市项目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试 行)

第六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行业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本项目合同文件及《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巡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规范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工程高陵姬家至临渭辛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合格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本项目施工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的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第四条 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

第二章 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 材料的推荐

各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陕西省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第六条 推荐材料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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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首先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驻地办审核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组织项目部、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 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范围内选定本合同段备用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 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桥梁

支座、伸缩缝、锚具、混凝土外加剂、沥青、石灰、碎石、中粗砂、粉煤灰、矿粉、防水材料、土工材料等。

第九条 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但由于材料变更,施工单位应对相应的混合料重新进行施工配合比设计或者标准试验。

(一)材料生产厂家无法满足供货要求;

(二)材料生产厂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稳定或无法满足施工需要。 材料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驻地办审核,按以上相关程序重新进行考察确定。

第三章 工程材料的进场管理

第十条 严把材料进场关,具体程序如下:

1、每一批材料计划进场前,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做好检验准备,并报告驻地办,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及时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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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对原材料按规定频率和方法取样检验,监理工程师也应同时进行取样抽检。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后按照规定向监理工程师上报该批材料的进场申请资料(附该批材料的材质单和试验检测资料),监理工程师要对申请资料认真审查核对,并根据监理抽检试验结果决定该批材料能否进场使用。

3、当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检验结果不一致时,应以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若存在严重分歧,由总监办委托具有CMA认证的甲级试验室进行检验,邀请质检部门进行仲裁。

4、锚具、桥梁支座等需要做破坏性试验、外委试验(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指认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或其它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进行的试验,可以采取监理抽检与施工单位自检同步进行的方法。

第十一条 各种原材料的检验要求 1、水泥

(1)每批水泥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提供《水泥出厂通知单》和《水泥质量检验报告》,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2)水泥可采用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净重含量为50kg;且不得低于标质重量的99%,随机取样20袋总质量应不低于1000kg;标志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表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散装水泥进场时应有厂家铅封标志,并应出具与袋装水泥包装标志内容相同的卡片。

⑶工地试验室应按每批、或每50t(每批进量超50t时)对水泥进行质量自检检查,中心试验室按照施工自检频率20%进行抽检,并对施工单位自检全过程进行5%的旁站监理。

2、钢筋和钢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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