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应如是。
然念佛法门,亦逗此方机宜,末世众生须依念佛得度。乃此经方令一门深入,直了自性。若复双选二门,则昧本经旨趣。若令念佛法门直尔混依常队,又失他经广赞之意。故今巧示推压,如军中密令,未许泄漏。盖前于十八界中,明抽耳根为重将矣。今乃于七大中,暗压根大为重将。而此根大,正属念佛法门。既不违他经广赞之宗,仍不乖此经用根之义,可谓至巧亦至密矣。夫七大次第,曰:地、水、火、风、空、见⑧、识。见即是根。本应根先、识后,今移识居第六,而以根大殿后,亦如十八界中之耳门也。
又于前五大中,推火大作先锋,而以地、水、风、空次之,此有两意:一为当机堕淫起教故,以多淫召火,警多闻人先除欲漏也。故文云:“说多淫人,成猛火聚”,乃至“化多淫心成智慧火,诸佛呼我,名为火头。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成阿罗汉。愿为力士,亲伏魔怨”等,明以警之也。一切经律中皆以不杀为首戒,此经则以不淫为第一决定明诲;于三缘中,亦以欲贪先于杀、盗,均此意耳。二为末世对治重障,以烦恼虽多,惟淫欲为生死根本,最能障往生法故。令行人观凡夫身内淫火,即如来藏性空真火,循业发现。深观得悟,成智慧光。非唯不障往生,且能将送行人托上上品。所以《净名》赞淫怒痴,以其体即藏性,而染净功用在反掌间耳。故以火头居先,亦如十八界中之陈那⑨也。 今请历观诸圣,除此二先锋、二重将外,余皆一依常例,次第不紊。
可见二十五圣起座之时,诸大弟子结集之际,一威一仪,一起一止,皆有深意,悉符教义。以粗心遇之,又安可得耶!然则观音虽独登科,势至岂全下第?但于观音则明选,于势至则暗选耳。良以圆根别入,故明选;诸根总摄,故暗选。此方教体,故明选;此土有缘,故暗选。通益当机时会现未众生,故明选;别益恶世法末时不见佛众生,故暗选。虎榜高题处,人所共知。朱衣暗点时,人所不觉。故曰大有淆讹,须善读善会也。
或曰:既是密意,何得泄漏?
曰:楞严选佛场中,揭榜已二千余年矣。此时若不明破,密将焉用? 或又曰:诚如子言,则文殊说偈选择时,岂亦不知密意?何不遵前例,一概都拣耶?
曰:诸圣自陈,各说第一,故寄推压,巧示密机。若承敕正选时,一依前轨,何得成密⑩?然但声尘、火大准归常次,以此二门别意助显,非本所归重,故不更推出。至于势至法门,仍顺长行,置识大后,为二十四门之殿,未始不遵也。且既令专选一门,何得不拣势至?观其拣辞,仍与诸圣不同,但曰:“因果今殊感,云何获圆通?”意谓彼虽都摄六根、净念相继,而此相继之念,既属行蕴迁流,亦生灭法。以此为因,欲往生见佛,谁曰不可。今欲现证不生灭圆通,则因果不符,何能克获?此拣现获圆通为难,非拣往生后益也。其余诸圣,单念自佛,唯属现修现证,故拣则全拣,以不逗此土机宜,不合此方教体故也。有志修证者,
亦可以深长思矣!
然此为信力未坚者说,若果深信净土,纵令《楞严》独贬势至,亦自不疑。何以故?以他经广赞故,曰“不可思议功德”,曰“世间难信之法”,曰“一切佛护念”,曰“无上深妙禅”,曰“胜异方便”,曰“三昧中王”。多处极赞,既不生信,一处乍贬,何辄生疑?而况曾不独贬,而况复示暗选乎?奈末世众生读此经者,既不能依教从耳门深入,现证圆通。偏于念佛法门,好起疑惑,乃至破他净信,障他善行。薄福少智人,往往习气如是。故兹约法依经,曲为辩析,不自知其辞之丛沓也,岂得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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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味:天台以五时判教,而以五味配五时。后味,即醍醐味,喻指第五法华涅盘时。
②四依大士:指能令众生闻法开解,修行证果,而堪为依止的四种菩萨。其中五品、十信为初依,十住为二依,十行、十回向为三依,十地、等觉为四依。 ③寻:探究。
④创论:自己的独特见解。
⑤西湖鉴:应指明代真鉴法师,著有《楞严经正脉疏》十卷、《楞严经正脉疏科》一卷、《楞严经正脉疏悬示》一卷。
⑥旋湛:使意识逐渐澄湛,见《楞严经·大目犍连圆通章》。
⑦摄生:摄受众生。
⑧见大:见即眼根的见性,统指六根觉知之性,故又通称为根大。大势至菩萨都摄六根,修念佛三昧,而证入圆通,在二十五圆通中居第二十四,为七大之殿后,即所说“二重将”之一。
⑨火头:即乌刍瑟摩,因化多淫心成智慧火,得入圆通,在二十五圆通中居第十八,为七大之先。陈那:即憍陈那,又作憍陈如,因闻佛说四谛之法,以音声而证入圆通,在二十五圆通中居初,为十八界之先。此二种圆通,即所说“二先锋”。
⑩所说“前例”、“前轨”,即《楞严经》中二十五圣各述圆通的顺序。随后文殊菩萨奉佛嘱,对二十五种圆通选择取舍,作《选圆通偈》。偈中,声尘居于色尘之后,火大居于地大、水大之后,与一般常例相同,而与前面二十五圣各述圆通的顺序有异。唯有六根中的耳根、七大中的根大仍与前各述圆通的顺序相同,不依常例,因此说念佛圆通为“暗选”。 名字说与金水若居士
天台以“六佛①”拣滥,初曰“理性”,次曰“名字”。始闻圣教,乃至明心见性,皆未出名字位。故知名字,其时甚长,而其义亦甚深无量也。居士名“善”,字“水若”。达此名,识此字,于见性成佛之道,思过半矣。
告子②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异哉!告子之言性也,
虽非儒宗中至义,乃翻有类乎如来之契经也。惜其屈于孟子之辨,而卒无以申明其说,是亦如虫御木耳。
夫十法界本乎一心,则善不善法皆性具,明矣。所谓性中有染净种子,故世出世间无有一法而能外乎性。率性中净种子而起现行,则为君子之道,谓之修善。率性中染种子而起现行,则为小人之道,谓之修恶。《中庸》曰:“率性之谓道。”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道无分于仁、不仁,即性无分于善、不善也。若性惟善,而无不善,则三途恶趣,非由心造,又岂得称为法界乎?是故一阐提人,虽断修善,不断性善。若断性善,则终不成佛。诸佛圣人,但断修恶,不断性恶。若断性恶,则不能现秽恶世界,折伏众生。此性、修之关,所当洞达。既不能离性以起修,亦不得废修而言性也。
请以水言之。所谓性者,即湿而就下,东流、西流者也。所谓修者,即决之东方,决之西方者也。居士欲修净业,可不顾名思义,而审其所以修之之术乎?若其心,念念趣贪瞋痴,日深月甚,挽之不回,引之不出,发于身口,多与恶相应,则所谓决之东方,终为震旦国中人物。若其心,念念厌离五欲,系想阿弥陀佛,愿乐亲近,如子忆母,不为业境之所牵,不为他歧之所惑,则所谓决之西方,定于极乐世界莲华化生,见佛受记。由是观之,见性成佛,亦在乎决之而已。若能决之西方,而为西流之水,则必不入三途鼎沸之水,必不杂人天渴爱之水,不混凡夫之浊水,不沾魔外之恶水,不堕二乘之死水,不同权乘之客水,常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