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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 标 须 知
1.2.1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至第5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1.3现场条件
1.3.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完成现场拆迁及场地平整。
1.3.2施工用水、电已接至预定位置。
1.3.3场内外道路满足施工车辆进出行驶。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
2.2参加投标的房屋建筑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2.2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招标控制价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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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前2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无论是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发放经市招标办备案过的招投标专用光盘,专用光盘一经发放,不得变更。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补充通知报市招标办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1.2.3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3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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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3投标函。
8.4报价说明、报价汇总表(含附表)、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8.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 8.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8.7如以联营体投标,须附联营协议书。
8.8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8.9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4)近两年来,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8.10本工程电子标书壹套。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24小时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号, 户名:烟台市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烟台莱山区建设银行,账号:xxxx xxxx xxxx xxxxx xxxx,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价的2%,且不超过80万元。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3项。
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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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13.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市招标办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3.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4.2中标单位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13.4.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 1.2.4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6、投标报价方式
16.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充分考虑政策性关于人工、机械费用等方面调整,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除结构用钢材,详16.2)。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6.2材料风险约定:
本工程对可调主要建筑材料约定为:结构用钢筋;结算时,当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10%时,10%以内(含)的部分由承包方承担,超出10%的部分由发包方承担;当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下降5%时,5%(含)以内的部分由承包方受益,超出5%的部分由发包方受益。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公式:主要建筑材料差价=施工期《烟台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烟台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指导价×(1+合同风险包干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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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本文件规定合同风险包干幅度为+10%~-5%。招标范围内其它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再调整。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 18、工程价款调整
18.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8.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18.3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除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按招标文件载明费率调整外,其余均不做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除脚手架、模板按照招标预算价计价办法计算,并乘以投标总价与招标预算价的比率进行结算,其余措施费用均不做调整。
18.4本工程对于工程价款调整约定如下:
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或具有完备手续的现场签证引起的新增项目按照招标预算价计价办法计算,并乘以投标总价与招标预算价的比率进行结算;设计变更或具有完备手续的现场签证、工程清单误差引起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变化在10%以内且占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费总价0.1%之内,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超出以外的部分,按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处理办法执行;清单项目中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 19、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
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9.1不可竞争费用: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的各项要求,该项费用按《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文件规定计算。(不可竞争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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