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盘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毕业设计(3)

2018-12-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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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排污费、安全生产监督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税金)。

19.2本工程的其他规定:

19.2.1招标控制价编制价格:定额价材料价格执行2011年第2期《山东工程造价信息》,招标人材料价格有暂定价的严格执行暂定价,没有暂定价的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19.2.2人工费调整执行文件,结算时不再调整。

19.2.3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

19.2.4本工程按文件规定使用商品砼(泵送)。

19.2.5其他规定:执行《烟台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招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计价中,结算时牵扯到此项投标书上的内容,无论在实际施工中是否发生,均不做调整。

19.3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

19.3.1分部分项工程费: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山东省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及有关文件规定。

19.3.2措施项目费

下述措施项目费中,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其它措施项目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可以以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也可以以费率计算。

19.3.2.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2.2%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费(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1.1%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费(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0.4%计取 19.3.2.2 夜间施工:招标控制价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08%,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3 二次搬运: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4 冬雨季施工:招标控制价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18%,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招标控制价按《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计算,投标人可自主报价。

19.3.2.6施工降排水: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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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7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招标控制价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05%,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9临时设施:招标控制价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0%,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19.3.2.10 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招标控制价土建部分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2%计算,招标人不再承担关于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的任何费用,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19.3.2.11 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2 工程按质论价: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3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4 超高增加费: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5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招标控制价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08%计取,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6 垂直运输费:招标控制价按照《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执行,工期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7 脚手架:招标控制价按照《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执行,投标人自主报价。

19.3.2.18 模板:招标控制价按照《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执行,投标人自主报价。

19.3.3其他项目费

19.3.3.1 暂列金额:以发包人给定的标准计取,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19.3.3.2暂估价:本项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材料暂估价: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暂估价详见清单《暂估价格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是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工程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专业工程。发包人拟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以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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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形式列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的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应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另行签订施工合同。

19.3.3.3计日工: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9.3.3.4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自主报价,但费率不得高于2%,此项费用由总承包单位包干使用,不作调整。配合费的承担工作内容包括: a.向分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接口(含电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和搭建临时设施场地;b.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和文明施工;c.协调同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向分包单位提供可利用的已有施工脚手架(总包应实时配合包括脚手架、脚手板等以满足幕墙施工要求)和垂直运输机械、预埋铁件的安装配合(预埋铁件制作、运输、安装由分包施工单位施工)等;d.负责完成所配合分包工程的土建找补、收边收口及完善工作;e.负责承包范围内相关资料的汇总、报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全部工程(含分包工程)竣工图3套。

19.3.4规费 (执行徐建发〔2009〕67号)

19.3.4.1 工程排污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1%计取。

19.3.4.2 安全生产监督费: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19%计取,最终根据承包人实际缴费发票金额结算。

19.3.4.3 社会保障费(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3%计取

19.3.4.4住房公积金(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5%计取。

19.3.5税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3.44%计取。

1.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投标人应准备肆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2当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时,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技术标)为施工组织设计,第二册(商务标)为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所有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技术标)和第二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当采用价格单因素或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时投标文件不分技术标和商务标。

20.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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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2.6开标 23、开标会

23.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办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23.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由各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

23.4 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3.4.1 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手续、建造师注册证(年检期间应由主管部门出具年检证明);

23.4.2 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3.4.3 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3.4.4 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3.5 开标完毕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并随原件提交《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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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评标、定标

24、评标、定标工作在市招投标办监督下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由经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5、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7、本工程的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指以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多个因素为评价指标,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7.1评标步骤:

2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七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壹人,评标专家为六人。招标人代表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中抽取的技术标评标专家人数为四人,商务标评标专家为贰人。

27.1.2评标前准备工作:

27.1.2.1资料准备: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图纸答疑、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相关评标用表及其他评标资料。以上资料除招标控制价和工程清单外,其他资料应做到评标专家人手一份,招标人应保证评标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

27.1.2.2招标人介绍各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推举项目评委会负责人(组长)。

27.1.3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

27.1.3.1听取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前期开标情况的介绍,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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