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题目分析: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除委托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 答案:错
3.A市甲企业委托B市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该批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应由乙企业向B市税务机关解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4.在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时,纳税人的营业额超过起征点的,仅就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5.纳税人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消费税】
【答案】:错 【解析】: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6.按照营业税征收管理规定,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营业税】
【答案】:错 【解析】:
本题考核营业税纳税地点。按照营业税征收管理规定,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7.根据2014年《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建筑业征收营业税,税率为3%,其中自建自用、自建出租、自建投资的建筑物,其自建行为属于建筑业劳务的征
税范围,按照规定的营业税税率征收。()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根据《税法》规定“自建自用、自建出租、自建投资的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
建筑业劳务的征税范围”,因此不必征收营业税。
8.根据2014年《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其中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虽然采矿等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但是“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
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缴纳的是增值税而非营业税。
9.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 )
【答案】错误
【知识点】本题考核关税的课税对象。
【答案解析】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10.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
【答案】错误
【知识点】本题考核营业税纳税地点。
【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11、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 )
【答案】错
【解析】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知识点】本题考核关税的课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12、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
【答案】错
【解析】各类纳税人不论其经济性质,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所在地如何,也不分法人和自然人,中国人和外国人,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都要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知识点】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纳税人问题。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
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出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13、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如果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的,应按不同税率分别计算不同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14、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计税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15.企业发生的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等均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
【答案】错
【解析】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消费税、教育费附加等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计入相关费用。
16.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如果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的,应按不同税率分别计算不同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
【答案】错 【解析】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17.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对)
【知识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概念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
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但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18.出口货物应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离岸价格为关税的完税价格。 (错)
【知识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认定
【解析】: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是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价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的价格。
四、综合题
1.某首饰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加工并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饰品和其他非金银首饰,2014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玉石首饰取得不含税收入129.8万元,镀金首饰不含税收入28万元;(金银首饰、铂金饰品和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税率为10%);
(2)销售镀金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其包装物金额(不含税)为3.15万元,未并入镀金首饰销售额内,作为其他业务收入;
(3)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1批,主营业务收入(含税)70.5万元,其中旧项链折价12万元,实收58.5万元;
(4)用300条金项链和某工业企业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平均零售价为每条0.2万元,最高零售价为每条0.25万元; (5)为顾客清洗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1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产生的相应税赋,并逐笔做出会计分录。
解析: 【知识点】
(1)区分玉石首饰和金银首饰,其在缴纳消费税时税率不同。
(2)高档包装物在销售过程中单独核算,不计入金银首饰销售额的,其缴纳的消费税计入“其它业务成本”,如果是包装物的销售收入并入金银首饰销售额中的,其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3)金银首饰行业的“以旧换新”销售,所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都以实收收入进行核算 (4)消费税为单一环节征税,计税价格以最高价计税。增值税则按照平均价计税。“抵偿债务”为视同销售行为。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金银首饰清洗业务不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答案】 (1)
销售玉石首饰和镀金首饰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29.8+28)*17%=26.826万元 销售玉石首饰和镀金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129.8*10%+28*5%=12.98+1.4=14.38万元 借:银行存款 157.8
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9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826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4.38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4.38 (2)
包装物销项税额:3.15*17%=0.5355万元
包装物应纳消费税税额:3.15*5%=0.1575万元
借:银行存款 3.15
贷:其他业务收入 2.614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5355 借:其他业务成本 0.15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0.1575 (3)
“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58.5/1.17*5%=2.5万元 借:银行存款 58.5 库存商品——旧金银首饰 12
贷:主营业务收入 6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5 (4)
以物抵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2/1.17*17%=8.72万元 以物抵债应纳消费税:300*0.25/1.17*5%=3.21万元 借:银行存款 75
贷:主营业务收入 66.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2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21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21 借:主营业务成本 39
贷:库存商品 39 (5)
清洗金银首饰收入应交消费税:0
2.某工业企业委托乙企业代为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非金银首饰)。该企业的材料成本为800 000元,加工费为150 000元,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