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过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该区段地质说明书。
3.相邻采区、相邻区段采面回采资料分析评价结果及顶板控制设计。 4.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十八条 采面作业规程的编制,由队或科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中要根据详实的技术资料,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编制后由生产科(部)长报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技术、安全等部门及采煤队长进行会审,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九条 回采作业规程的格式及内容应包括: 1.工作面概况、回采工作面位臵及范围。 2.采面地质及水文说明。 3.采煤方法及生产系统。 (1)回采巷道布臵; (2)回采工艺; (3)通风系统;
(4)供电系统; (5)运输系统;
(6)综合防尘及防火系统; (7)防排水系统。
4.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作业图表。 (1)劳动组织; (2)正规循环作业图;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6.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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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管理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 (3)避灾路线。
第二十条 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采煤队技术员在施工前三天应向本队干部、工人贯彻学习和考试,不及格或请假人员必须进行补考,并有贯彻记录及考试登记;同时与采面有关的领导及科室管理人员也必须进行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第二十一条 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由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的对作业规程的复查和修改补充会议,复查要有针对性,并有参加复查人员签名及干部、工人贯彻学习记录。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对作业规程每年评比一次,评比内容包括:作业规程的编制是否具有针对性 ,是否对现场生产具有指导性,内容是否齐全,文字图表是否清晰,“十个环节”是否落实等。
第二十三条 认真做好工作面月地质预报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地质预报内容准确详实。内容包括预报区内地质、煤质、瓦斯(由通风部门提供)、水情水害、老空等变化情况及两顺槽、工作面剖面图。月地质预报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签字。生产科(部)应按月地质预报提供的资料,写出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每月进行一次采面顶板安全分类评价,根据下一个月采面回采及相关范围内的顶、底板、构造、老空、老巷、隐蔽工程等实际情况,将采面顶板划分为A、B、C三种类型。其中A类顶板条件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务科室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记录、带班领导巡查记录要齐全完整;B类顶板条件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有业务主管科室的巡查记录;C类顶板按正常生产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加强工作面特殊时期技术管理工作。工作面特殊时期包括:工作面初次放顶,过断层、破碎带、硬煤区、薄煤带、老空、老巷,遇托三角煤、大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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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和工作面仰采、工作面收尾等。必须制订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业务部门审查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二十六条 要加强采面事故多发地点的技术管理。如两线(煤墙线、老塘线)管理、安全出口及机头机尾支护、两顺槽替棚及尾巷回收、运料斜巷的小绞车等,这些地点要落实有经验的熟练工人专职负责。
第二十七条 每个采面初放结束和采完后要有队技术员分别写出一份总结。内容包括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情况、回采起止时间、回采煤量、回采率、采面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步距、采面顶板及煤厚变化情况、工作面特殊时期处理情况、开采中的经验教训等。并交生产科(部)存档。
第二十八条 坚持开展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和工程设备等交接班制度,并有详实的验收和交接记录。
第二十九条 严格采面生产技术档案管理,对各种技术资料进行分类存档。要求建立存档资料有:作业规程及“十个环节”执行情况、采面投产验收情况及初放总结经验、特殊时期技术措施及总结、月地质预报、每月顶板专业会议记录、各类顶板事故分析记录、各种管理制度及文件等。其中作业规程 、初次放顶措施、补充修改措施必须统一打印,不得手写,做到图文并茂。
第五章 现场管理
第三十条 炮采放顶煤采煤方法应采用伪倾斜布臵巷道。基本采高为2米,一次采全厚开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第三十一条 作业方式采用“三八”或“四六”制作业,循环方式可采用一班采煤两班放顶煤、两班采煤一班放顶煤或当班边采边放煤等多种形式。循环进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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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
第三十二条 采面支护形式。采用DZ22-3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配2.4米л型钢梁、对棚架设、两梁五柱的支护形式.支架排距为1米,棚距为0.6米。用川杆、荆笆护顶蔽帮。
第三十三条 回采工艺流程为:注水、放炮落煤、移主梁护顶、装运煤、移副梁、移溜。用人工打眼、爆破落煤;最大控顶距3.4米,最小控距2.4米;放顶煤采用分段间隔多轮次的放煤方式,放煤口位臵在运输机边缘上方0.3--0.5米之间,规格为0.3*0.3米,全工作面同时只准开放煤口1--4个,且在不同的作业段内,间隔保持为10米以上。
第三十四条 加强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管理。机头端头安全出口采用不少于四对八根3.5米至4.0米长钢梁(л型钢梁)配合单体液压支柱支护,一梁三柱成对使用,交替迈步前移,每对棚距不超过0.6米。工作面机头或机尾与顺槽搭接处应架设一对抬口棚。
第三十五条 加强放顶煤采面的帮顶支护,以采面不片邦、不漏顶、不窜矸为
原则。要求每个采面支护材料充足,采煤及放煤后要及时护好帮顶。
第三十六条 加强炮采放顶煤工作面初放时期的顶板管理。严格初放时期领导跟班制度,跟班人员必须到位,现场监督,指挥生产;及时跟踪观察工作面初次来压及顶板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初放期间必须严格按基本采高采煤,在初放期间原则上不准放煤。确需放煤时,必须制定专项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加强工作面液压系统和单体支柱管理,提高支柱初撑力:
1.要使用125型大流量液压泵,逐步淘汰80型液压泵;泵站要保证运行稳定良好,液压系统不漏液,主干管终端处压力表不低于16Mpa,泵站压力要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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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MPa以上,泵站要安装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仪,乳化液浓度应在2-3%。主干管路管径不小于25mm;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不卸载,无外观缺损,全工作面失效支柱不能超过3根。严禁超高使用支柱,严禁出现缺柱现象。严禁用溜子运单体柱。
2.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采面支柱初撑力,增强支架稳定性。在供液正常情况下,要减少同时注液的注液枪数量,保证注液时间,提高升柱操作质量。底板松软时,柱下必须穿鞋。坚持实行分工序多次注液,使支柱初撑力达到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3.采面支柱必须采取可靠的防倒柱措施,支柱顶爪必须卡在л型钢梁槽内。 第三十八条 为避免顶板事故的发生,放炮前要对煤壁支柱进行补液,防止崩倒支柱,放炮后应及时护顶,防止顶空。放煤前要对中排柱进行补液,放煤后保证老塘封严闭实。老塘侧如连续出现三架以上的支架旋扭,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三十九条 合理安排放顶煤工作面采放循环作业方式,实现采面的正规循环作业。杜绝非正规循环作业,避免出现采面有采煤而无放煤时间和无计划无次序的乱采乱放现象。
第四十条 加强炮采放顶煤工作面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好采面生产与设备检修关系,保证每天安排不少于2小时的设备检修时间,做好运输系统设备的全面维修保养,提高设备的开机率;日产在1000吨以上的采面要装备150型运输机和轻型转载机,并和皮带运输机相配套,实现采面运输系统的连续化;对于走向长300米以上的采面,宜采用机轨合一的运输方式,以便回收支护材料和设备;在条件具备的采面,使用破碎机实现采面高产高效。 第四十一条 加强炮采放顶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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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采工作面瓦斯与风量的管理规定;加强瓦斯与放炮管理,严格执行“三人联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