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打眼工提起煤电钻,扶钻工把准备好的带钻头钻杆安装到煤电钻上,并抓住钻杆下部距钻头500㎜~600㎜处,把钻头放进注水眼窝内。
5、扶钻工用木棍稳住钻杆,打眼工点动煤电钻开关使钻头平稳进入煤体一定深度,且钻头不致跳出孔口时,扶钻工离开钻杆,站在安全地方监护。
6、打眼工要用力扶住煤电钻手柄,使钻头平稳钻进煤体。
7、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出煤粉,减少阻力,防止卡住钻杆。
8、注水孔达到规定的深度后,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9、打眼工作结束后,拔掉煤电钻电源插销,整理好电缆,把煤电钻、钻杆等运出工作面,放到规定的地点。
第三节 注水
1、在作业地点将管路、封孔器、压力表、流量计连接牢靠。
2、先把注水孔口的浮煤清理干净,再将封孔器轻轻插入注水孔内,封孔器尾端完全进入注水孔,距孔口不低于300㎜,然后打开注水阀门,开始注水。
3、注水过程中,随时观察注水压力、流量,并作好记录。
4、注水终端压力控制在4Mpa左右,注水时间以煤墙挂汗、梁头滴水、相邻注水孔出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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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水时应巡回检查注水管路,如发现有跑水,应停止注水进行处理。 6、注水时应经常查看注水孔,如发现封孔器跑水、钻孔附近煤帮出水时应停止注水,改注下一个孔。
7、注水过程中,及时做好记录。
8、流量表损坏时,应停止注水,更换水表后方可恢复注水。
9、注水过程中出现片帮、冒顶时应立即停止注水,待处理好后再恢复注水。
第四节 收尾验收交班
1、作业结束后,把钻杆从煤电钻上取下,并把高压管、封孔器、阀门、压力计、流量计、煤电钻、电缆及插销、钻头、钻尾、钻杆等运出工作面。
2、检查打眼机具是否齐全、完好。 3、向验收员汇报本班工作情况。
4、验收员检查注水孔个数、注水效果等情况。 5、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遗留问题向下班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7、上井汇报,填写注水台帐或注水记录。
第三章 打眼放炮工艺标准
打眼放炮工艺流程:准备→打炮眼→装药→放炮→检查处理。
第一节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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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眼工到达工作地点,首先检查煤电钻、插销、电缆、煤电钻综合保护等完好情况,其次检查煤墙、顶底板变化及支架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用正确的方式将煤电钻、电缆背入工作面,背钻过程中防止电缆从煤电钻接线嘴中拉脱。
3、煤电钻插销应按规定旋转插入,并挂上防松钩。
4、采煤队背药工用专用炸药箱领取当班足够的炸药背送到工作面材料巷距切口20米以内支架完好、无淋水、远离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存放,炸药箱必须上锁,集中存放,并向工作面背送足够的炮泥。
6、放炮员领取水炮皮,用专用雷管箱领取经导通试验合格的电雷管,拿到工作面并妥善保存。
7、放炮员领取发爆器和足够长的放炮线,并检查其完好情况。
第二节 打炮眼
1、打眼前要认真检查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打眼。
2、打眼工要扎紧袖口、领口、衣角,严禁戴手套。 3、炮眼布臵、深度及角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4、用手镐定出炮眼位臵,并刨出炮眼眼窝。
5、打眼工提起煤电钻,扶钻工把准备好的带钻头钻杆安装到煤电钻上,并抓住钻杆下部距钻头500㎜~600㎜处,把钻头放进炮眼眼窝内,钻头轻轻接触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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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扶钻工用木棍稳住钻杆,打眼工点动煤电钻手柄开关使钻头平稳进入煤体一定深度,且钻头不致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离开钻杆,站在安全地方监护。
7、打眼工要扶稳煤电钻,用力要适当,使钻头平稳钻进煤体,不准强推硬压,以防损坏煤电钻。
8、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出煤粉,减少阻力,防止卡住钻杆。
9、炮眼达到规定深度后,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10、煤壁松软地段,减少打眼个数,或不打眼进行手镐落煤,防止放炮后煤壁片帮冒顶。
11、工作面出现采顶底板岩石地段,严格按采顶底板岩石地段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布臵炮眼。
12、打眼工作结束后,拔掉煤电钻电源插销,整理好电缆,把煤电钻、钻杆等运出工作面,放到规定的地点。
第三节 装药
1、装药前要认真检查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
2、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由放炮员制作合格的引药。 3、爆破方式采用正向起爆。
4、采用合格的毫秒延期电雷管,装药顺序:顶眼2-5段,底眼1-4段。 5、按炮眼装药量,先将药卷一个接一个地送进眼内,然后一手拉住雷管脚线,一手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推进药卷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雷管脚线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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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炮眼内的药卷间彼此密接,最后用水炮泥和炮泥封孔严实,严禁用煤粉、煤块填封,雷管脚线拧结短路。
6、炮眼装药量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或单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煤壁松软地段,要适当减少装药量或不装药。
7、装药后,及时核对电雷管、炸药,将剩余的电雷管、炸药妥善保存。
第四节 放炮
1、放炮前认真检查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2、雷管采用串联方式连接,严禁采用并联或混联方式连接。连线次序必须由一端开始向另一端进行,最后两根脚线扭结成短路,待放炮时再与母线连接。
3、加固放炮地点的支架,把放炮地点的小型流动设备及工具移到安全地点。 4、清点人数,撤出人员,人员要撤到距放炮地点30米以外。采碴时人员要撤到距放炮地点100米以外,突出危险区工作面撤人距离及位臵要附合有关规定。
5、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安排专人把口警戒。
6、放炮前瓦检工、班组长、放炮员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换牌放炮制度。 7、放炮员将母线与雷管脚线接好,将放炮母线拉够规定长度并按规定悬挂,再次检查人员是否全部撤出,确认无误后,将母线接在发爆器的接线端子上并拧紧,吹口哨两遍(第一遍放炮准备,第二遍起爆),然后拧动发爆器钥匙起爆。
8、每次放炮后必须将母线从发爆嚣上拿下并扭结成短路,拔下钥匙,待通风一段时间后,进入放炮地点检查放炮情况及瓦斯浓度,无问题时吹解除警戒口哨。
9、其它作业人员迅速进入放炮地点检查支架支护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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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格执行放掐口炮制度,每次放炮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1、严格执行放炮“十不准”制度。
12、处理瞎炮、残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执行。 13、通电后如出现拒爆,放炮员必须取下钥匙,并将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等待15分钟以上,沿线路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