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答案 第五版(6)

2018-12-27 20:10

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112000-33600)×20%×(1-30%)=10976(元)。

(3)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允许从所得中扣除。

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0-10000)×(1-20%)×20%=12800(元)。 (4)A国所得抵免限额=12000×(1-20%)×20%×(1-30%)=1344(元)

稿酬所得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152元<1344元,所以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344-1152=192(元)。

B国偶然所得抵免限额=5000×20%=1000(元),在B国实际缴纳1750元,不必补缴个人所得税。

3.(1)饭店销售啤酒的收入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饭店应纳营业税=(220+20)×5%=12(万元)饭店销售自制啤酒,按每吨250元征收消费税,所以,应纳消费税=50×250=12500(元)=1.25(万元)。该饭店地处县城,城建税税率为5%,所以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2+1.25)×(5%+3%)=1.06(万元)=10600(元)。

(2)饭店税前准予扣除的税费=12+1.25+1.06=14.31(万元)饭店的应纳税所得额=220+20-150-30.69-14.31=45(万元)饭店应纳企业所得税=45×25%=11.25(万元)=112500(元)

(3)因为无纳税调整事项,所以应纳税所得额即会计利润,故2009年该饭店的税后会计利润为45-11.25=33.75(万元),则张某取得的承包所得为33.75-30=3.75(万元)。承包人张某全年从饭店取得工资8万元,应并入承包所得,但允许每月扣除生计费2000元。张某承包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37500+80000-12×2000=93500(元)张某承包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93500×35%-6750=25975(元)

(4)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本题中的住房不是唯一住房,故不免税。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40000-5000)×20%=7000(元)

(5)捐赠扣除限额=8000×(1-20%)×30%=1920(元)本题中捐赠2000元,所以只能扣除192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1-20%)-1920]×20%=896(元) (6)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张某2009年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5975+7000+896=33871(元)

4.(1)月奖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2400+5000-2000)×20%-375=1065(元)

(2)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8000×(14-10)÷12×20%-375]×12=33900(元)

(3)售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0-80000-5000-200000×5%×(1+7%+3%)-200000×0.5‰]×20%=20780(元)

(4)房屋租赁当月可以扣除修理费800元,下月可以扣除修理费200元。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0000×3%×50%×(1+7%+3%)=165(万元),应纳房产税=10000×4%=400(元),当月房屋租赁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65-400-800)×(1-20%)×10%=690.8(元)

四、综合题 (1)C

合伙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700000×15%=105000(元) 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5000+5000=30000(元),准予据实扣除。 (2)C

投资者工资不得扣除,可扣生计费,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00×2-(2×1600+10×2000)×2=-10400(元),即纳税调减10400元。

预付股利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000×4=40000(元)

投资收益10万元属“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故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工商管理部门罚款税前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租车费属于生产经营所得与家庭生活费用混合在一起,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0元,陈先生在甲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40000-10400+40000-100000+20000+3000)÷2=46300(元) (3)ABCE

投资收益10万元是合伙企业甲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红利,不作为生产经营所得,应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单独计税。 (4)C

陈先生应就甲、乙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6300+60000)×35%-6750 =30455(元) (5)B

陈先生来源于合伙企业甲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0455×46300÷(46300+60000) =13264.97(元) (6)D

合伙企业甲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红利100000元,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人陈先生应得的5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20%=10000(元),因此陈先生以上的各项收入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455+10000=40455(元)。

第十二章 其他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B 2.D 3.D 4.C 5.A 6.C 7.C 8.A 9.D 10.C 11.A 12.C 13.A 14.B 15.C 16.C 17.B 18.B 19.D 20.A 【注释】: 6.C

对于围墙外灰场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80-3)×1.5=115.5(元)。 12.C

该加工业务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30×0.5‰×10000+40×0.3‰×10000+10×0.5‰×10000=320(元) 13.A

从租计税:72000/(3×12)×5×12%=1200(元);从价计税:4000000×(1-30%)×1.2%×6/12+4000000×(1-30%)×1.2%×1/12=16800+2800=19600(元)。 合计应缴纳房产税=19600+1200=20800(元)。 15.C

根据规定,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16.C

(1)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2)卡车应纳税额=6×60×10=3600元;

(3)汽车挂车没有优惠的规定,应纳税额=4.5×60×5=1350元; (4)载客汽车应纳税额=10×420=4200(元);

该运输公司应纳车船税=3600+1350+4200=9150(元)。 20.A

该厂共涉及三个合同,应缴纳印花税=2000×0.3‰+2000×0.05‰+2200×0.05‰=0.6+0.1+0.11=0.81(万元)=8100(元)。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C 3.BCD 4.BCD 5.BCD 6.ABCD 7.ABD 8.ABCD 9.ABCD 10.BCD 11.AB 12.BCD 13.BCD 14.ABD 15.BCD 16.CD 17.ABCD 18.ABD 19.ACD 20.ABCD

三、计算题

1.(1)建筑承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30000000+5000000)×0.3‰ =10500(元) (2)与C企业签订一协议,租期不确定,先按照5元贴花;融资租赁业务应纳的印花税=2200000×0.05‰=110(元),业务2共计应纳印花税=110+5=115(元)

(3)购销合同应纳的印花税=702300×0.3‰=210.69(元);按税法规定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因此应纳的印花税是210.7元。 (4)人寿保险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

财产保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000000×12‰×1‰=600(元)

2.(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经装修的房产,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成本=1000+500+500+600+800+200=3600(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3600÷2=1800(万元) (2)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5000+200=5200(万元)

计算土堆增值税时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200+(3600+5200)×5%]×1/2=320(万元)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税金=8000×5%(1+7%+3%)=440(万元) 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不在税金中核算。 加计扣除金额=(1800+5200÷2)×20%=880(万元)

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5200÷2+1800+320+440+880=6040(万元) (4)土地增值额=8000-6040=1960(万元)

增值率=1960/6040=32.45%,适用30%的税率,速算扣除系数为0 应纳土地增值税=1960×30%=588(万元)

3.(1)材料棚交还或按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受的次月起照章纳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1200×(1-30%)×1.2%×10/12=8.4(万元)。

(2)该企业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视同出租。 应纳房产税=200×(1-30%)×1.2%×4/12+16×12%=2.48(万元)。

(3)应纳房产税=450×(1-30%)×1.2%×5/12+(450+120+75)×(1-30%)×1.2%×7/12=4.74(万元)。

(4)甲公司闲置房1~6月份应纳房产税=150×(1-30%)×1.2%×6/12=0.63(万元)。

4.(1)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000+800)×12000/40000] ×50000/60000=700(万元)

(2)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7200×50000/60000+400×12000/40000×50000/60000=6100(万元)

(3)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项目金额:(700+6100)×(10%+20%)=2040(万元)

(4)当年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16000-(700+6100+2040+16000×5%)=6360(万) 增值率=6360/9640=65.98%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360×40%-9640×5%=2062(万元)

5.(1)应缴纳印花税=12000×0.5‰+20×12×1‰=6.24(万元) (2)应缴纳房产税=20×2×12%=4.8万元

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12000×5%+20×2×5%)×(1+7%+3%)=662.2(万元),上述税金合计=667

(3)全部转让准予扣除的地价款=2400+200=2600(万元);全部转让准予扣除的开发成本=200+300+4200+400+300=5400(万元);全部转让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2600+5400)×10%=800(万元);全部转让准予扣除税金=10000*15000*5%*(1+7%+3%)=825万元;全部转让准予扣除项目=2600+5400+800+825+(2600+5400)×20%=11225(万元) 2008年转让准予扣除项目=11225*80%=8980万元 增值额=12000-8980=3020(万元) 增值率=3020÷8980=33.63%

土地增值税=3020×30%=906(万元)

(4)该写字楼全部开发成本=(2400+200)+(200+300+4200+400+300)+[200÷(15000+5000)]×15000=8150万元,2008年应确认销售成本=8150×80%=6520万元;允许扣除的销售费用=300万元;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400+6.24+4.8)=411.04万元;允许扣除的财务费用=50万元;合计=6520+300+411.04+50=728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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