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学管理
五、教学研究
六、教学保障
3-6 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生的试卷、报送、登录成绩,影响成绩及时发放。 3-7 主、监考人员迟到或无故延长、缩短考试时间。 3-8 主、监考人员明知学生作弊而不予制止,或以其它办法暗示、鼓励学生考试作弊。 4-1 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教学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提供给命题教师试卷样4-2 稿或教师得到样稿后未能及时校对导致试卷印制延误
4-3 擅自更改或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
4-4 因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又未能及时妥善解决。
4-5 因排课表失误造成教师未及时到位。
4-6
全校性教学活动调度不当造成执行混乱或局部未予执行。
4-7 审查不力,明显错发学生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并难以收回。
4-8 未按时完成教材预定造成教材采办困难或无法到位。
4-9 经院(系、部、处、中心)决定使用的教材而任课教师不予采用。
4-10 部门领导或教学检查、管理人员对发现的教学事故故意隐瞒或拖延、阻挠上报。
4-11 教学管理人员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4-12 教学管理人员不按规定保存试卷,造成在规定试卷保存期内无法查阅、验证。
5-1
教师在教材编写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2 按计划应编写完成的教材,交稿时间擅自拖延半年以上。
5-3 未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出教学计划,影响整个教学进程的安排。
6-1 单课教材错购50本以上。
6-2
因采办不力造成学期第2周时仍有缺供教材(10%以上)。
6-3 上课时间值班人员无故未打开教室。
6-4 因事先无通知的停水停电导致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6-5
因管理人员原因教学设备未准备到位或未及时维修,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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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Ⅲ级 Ⅲ级 Ⅱ级 Ⅲ级 Ⅰ级 Ⅲ级 Ⅲ级 Ⅲ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Ⅲ级 Ⅱ级 Ⅲ级 Ⅰ级 Ⅲ级 Ⅰ级 Ⅲ级 Ⅲ级 Ⅲ级 Ⅲ级 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