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

2018-12-29 22:22

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全区总人口(万人) 城镇化率(%)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城镇垃圾处理率(%)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 说明:括号内数字为五年累计数。 *“1.29”为国家规划指标。 (6.4) 277 19.8 31 50 1.48 (8) 293 25 31 80 1.29* 11‰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第三章 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西藏就是要在农区和牧区把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完善和落实农牧区政策,深化农牧区改革,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引导农牧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节 着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重点加强事关农牧区长远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

加强农牧业和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投资倾斜,集中力量建设农牧区通电、通路、通水、通信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广播影视等基础设施。加快农牧区电源和电网建设,实施光明工程,大力推广使用微型小水电和太阳能、风能、沼气、地热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基本解决农牧民用电问题。实施农牧区传统燃料替代工程。加快县乡公路和乡村道路建设,使所有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公路。加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着力改善乡容村貌,做好乡村建设规划,加快实施以牧民定居、农房改造和扶贫搬迁工程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实施地方病病区群众搬迁,力争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区80%以上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因地制宜调整农牧区居民点布局,完善居民点配套基础设施,引导农牧民合理建设住宅;在有条件的乡村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改善环境卫生和乡村面貌。大力发展农牧区公共服务,引导农牧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促进人口适度集中。鼓励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扩展城镇经济内涵,提高城镇吸纳就业能力。适当合并乡镇,集中力量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制定和完善政策,出台有力措施,吸引农牧民向乡镇集中。

第二节 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农牧业的基础地位不动摇,在资金投入、基础建设等方面向农牧业倾斜,加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提高农牧业生产水平和效益。

统筹兼顾, 整合资金,确保国家投资、援藏资金、地方预算内资金进一步向农牧区倾斜并不断增长。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农田草场基本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搞好以工代赈、生态环境、水源和灌溉治理等项目,加快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场围栏和草场恢复建设项目的实施,提高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

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以科技进步为依托,实施提高粮食单产行动计划,确保粮食品质得到提高、粮食继续保持基本自给。

健全农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围绕特色农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引进、吸收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农牧业科研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牧业科研体系和推广服务体系。制定、完善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牧业生产一线,搞好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加强农牧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农牧区兽防基础设施和兽防队伍建设,提高畜禽疫病防治水平。

第三节 增加农牧民收入

加快调整农牧业结构,发展非农产业,开展劳务输出,疏通农畜产品流通渠道,建立农牧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突出特色,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大力发展优质青稞产业,提高青稞产品附加值。积极引进良种,扩大优质油菜、无公害蔬菜种植,发展干果经济林、种苗生产和藏药材种植。引导农牧民搞好现代畜牧业建设,提高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水平;引导有条件的农区发展养殖小区,促进农区畜牧业加快发展,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牧业总产值的比重。

积极推进产业化,促进农畜产品转化增值。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开发特色产品,突出“绿色”优势,延伸产业链条。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扶持乡镇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经营水平和质量效益,带动农牧民增收。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有效增加农牧民现金收入。加大组织引导、信息服务力度,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从事服务业。以建筑、建材资源开发为重点,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劳动者能力建设,开展科技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鼓励、引导有一定技能的农牧民跨区域就业。 培育农牧区市场,疏通流通渠道。加强农牧业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农牧民提供信息服务,引导农牧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和经营。完善流通体系,培育市场营销主体,扶持农畜产品营销大户和农牧民经纪人队伍,发展专业营销合作组织,促进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有机连接,提高农畜产品商品率。

第四节 深化农牧区改革

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符合西藏实际的新举措,稳步推进农牧区改革,完善农牧业经营机制,扶持和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 完善农牧区的双层经营体制。全面落实和完善“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和“草场公有、承包到户、自主经营、长期不变”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耕地、草场等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鼓励和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牧业综合经济效益。 深化农牧区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开展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立覆盖农牧区的公共财政制度。积极推进农牧区税费改革。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强化乡镇政府服务职能。改革对粮食生产和农用生产资料的补贴办法,实行直补到户,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建立优良畜种推广补贴机制。 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搞活粮食购销市场,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购销和粮食转化。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行储备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离。扩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完善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增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推进农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提高农牧民免费医疗国家补助标准。完善和规范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制度,实现应保尽保。

第五节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增加对贫困地区的投入,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开展科技扶贫、产业扶贫,稳步推进特色种养殖业产业化。鼓励勤劳致富,扶持和引导农牧民从事二、三产业。加大因灾因病致贫、返贫人口扶持力度,巩固扶贫成果。因地制宜,整乡推进扶贫开发,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

第四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综合发展能力

按照基础设施先行的要求,加强统筹规划,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综合能源体系、水利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启动和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发展条件,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综合发展能力。

第一节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以公路建设为重点,统筹发展铁路、航空、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建设四通八达、安全通畅、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完善交通运输枢纽,实现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 按照“三纵两横、六个通道”骨架公路网的总体布局进行公路建设。重点整治改建青藏、川藏、中尼、新藏、滇藏等干线公路,基本建成沥青路面。提高拉萨通往各地区的骨干公路等级。加强省道及区内若干经济环线建设。加快建设通县油路,接通省道断头路,积极推进口岸公路和边防公路建设,提高农牧区公路通达深度和畅通水平。建设拉萨—贡嘎机场一级

公路。改善现有的进入墨脱的公路通达条件,积极做好墨脱公路前期工作。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乡镇客运站台建设,提高乡村客运能力。

加快青藏铁路建设,按期完成配套工程。建设林芝—拉萨—日喀则铁路,做好修建滇藏铁路的前期工作。

建设阿里机场,改扩建昌都邦达、日喀则和平机场;做好拉萨贡嘎机场第三期改扩建前期工作;增辟国内外航线,大力发展区内支线航空运输。进一步完善航空运输保障体系。

第二节 能源建设

做好能源规划。大力发展水电,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加强电网建设,适当集中和分散供电相结合,提高供电覆盖率。

加强电力规划、骨干电源点勘测设计和论证工作,开工建设一批重大电源点,改善电源结构,提高电网调节能力。建设巴河雪卡、巴河老虎嘴、拉萨河扎雪、昌都扎曲果多等水电站;在青藏铁路沿线选点,论证建设火力调峰电站;在我区与国家四大发电公司签署的江河联合开发战略协议基础上,加快开展雅鲁藏布江和藏东南“三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规划和前期工作,论证建设雅江藏木水电站和“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根据区内河流条件及用电需要,加快开发条件较好的中小河流,满足近期电力急需。加快农牧区适用能源建设,在条件适宜地区建设太阳能和风能电源点。 加快电网建设,建设拉萨至林芝220千伏输电线路等重点输变电工程,扩大藏中电网覆盖范围。改造城市电网,完善供电网络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实施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建立和完善农电管理体制,提高农牧区供电的可靠性。 加快格尔木—拉萨输气管道和拉萨—日喀则、拉萨—山南—林芝输油管道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增强能源安全预警和应急能力。

第三节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做好大江大河流域规划。加强大型灌区工程前期工作,兴建旁多、拉洛和江北等骨干水利枢纽工程。搞好大江大河治理、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充分发挥灌溉、发电、防洪、供水等综合效益。突出农田草场水利设施建设,加强现有灌区改造和配套力度,形成较完备的灌溉体系,推广节水灌溉。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继续加强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标准。使拉萨市城区达到百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日喀则市、八一镇、泽当镇、昌都镇、那曲镇、狮泉河镇城区达到五十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按三十年一遇的标准,续建28个、新建27个县城防洪工程。结合城市排水设施的完善,加强城镇排涝设施建设。

第四节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通信基础网络建设,重点建设宽带通信网、新一代互联网和数字广播电视网,构建

大容量、高速率、高质量、高可靠度的统一基础信息传输平台,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实施“数字西藏工程”,重点建设政务网络、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空间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信息系统和电子社区信息系统,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旅游景区(点)和交通干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牧区电话网覆盖面,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加强城乡邮政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乡乡通邮,逐步拓展行政村通邮工作,建立覆盖农牧区的邮政网络,提高邮政服务水平。逐步普及农牧民信息化知识,建设农牧区综合信息网络。

第五章 推进产业建设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在推进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依托青藏铁路进行产业布局。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产业建设指导原则,逐步形成以特色资源为基础、特色产品为核心、特色品牌为支撑的特色经济体系,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的现代产业建设与发展道路。

第一节 创新特色产业建设模式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企业为主体,创新机制、理顺体制,促进特色产品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形成具有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努力将特色农牧业及加工业、优势矿产开发及加工业、旅游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和建筑建材业等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推进百家特色骨干企业工程,逐渐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推进西藏特色产品品牌建设工程,以保持特色为前提,充分发掘高原、绿色、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培育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名牌产品和著名企业。推进特色产业人才培养工程,围绕特色产业发展搞好职业技术教育,培养产业建设需要的专业人才。

发挥好政府调控引导、服务指导的职能,不断改进产业管理的方式方法。积极创新产业管理模式,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规划,出台扶持政策,整合项目资金,培育龙头企业。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向特色经济集聚,促进特色经济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向优势产业集聚,实现优势产业区域化、规模化;引导产业资本整合、联合和重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运作市场化,实现特色、规模与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二节 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及加工业

在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和确保粮食供需总量平衡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优质青稞、牦牛、绒山羊、藏猪、藏鸡、红景天、人参果、高原食用菌、鱼类等具有高原特色的农牧林水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竞争力。建设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高原优质农牧产品生产基地、开发和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产业开发、社会服务、监督检测和防灾减灾等体系建设。

建设藏东北牦牛产业带、藏西北白绒山羊产业带、藏中奶牛产业带、藏中北草地型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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