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线路办理。
伸缩区:混凝土枕弹条扣件地段可不安装;其他扣件或木枕地段,每12.5m安装4组(正反方向各4对)支撑24个。 缓冲区:比照伸缩区办理。
第3.9.5条 缓冲区钢轨接头,必须使用六孔夹板和10.9级高强度螺栓,接头螺栓
扭矩应达到900N·m,扭矩不足时,不得低于700N·m。轨缝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绝缘接头轨缝不得小于6mm,并应广泛采用胶接绝缘接头。
第3.9.6条 无缝线路的锁定轨温,应为长钢轨处于无温度力状态的轨温,通常将长
钢轨两端正常就位时的轨温平均值作为锁定轨温。无缝线路的锁定轨温必须准确、均匀,用机械拉伸铺设长钢轨时,应观测与控制拉伸的均匀程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做好应力放散或调整:
一、实际锁定轨温不在设计锁定轨温范围以内,或左右两股长钢轨的实际锁定轨温相差超过5℃。
二、锁定轨温不清楚或不准确。
三、铺设的或维修的作业方法不当,长钢轨产生不正常的过量伸缩。 四、固定区出现严重的不均匀位移。 五、夏季线路方向严重不良,碎弯多。 六、通过测试,发现应力严重不均匀。
七、处理线路故障或施工需要,改变了原来的锁定轨温。
第3.9.7条 长钢轨的焊缝部分要保持平直,在线路上用1m直尺测量,矢度不得大
于±0.5mm。两股长钢轨的联合接头应相对,其相错量不得大于100mm,距桥台挡碴墙边不得小于2m,并不得置于道口及无碴桥上(大桥按设计文件办理)。铝热焊缝距轨枕边不得小于40mm。
第十节 道口及标志
第3.10.1条 道口应根据铁路沿线交通运输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车站内原则上不
设道口,道口距道岔,桥隧应有不小于50m的安全距离。区间两道口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宜小于2km,交通运输繁忙地区不宜小于1km。
道口宜设置在了望条件良好的地点。在距道口不小7m范围内,应能看到两侧各400m(双线500m)以外的火车,火车在800m以外可看见道口。
道口的增设与拆除,须经铁路局批准。道口是否设置看守,由铁路分局根据了望条件、交通量及其他具体情况决定。
第3.10.2条 道口铺面宽度:城市道路和公路,一般应与道路路面宽度相同,通行
机动车的乡村道路,应不小于4.5m;通行非机动车的乡村道路,应不小于2.5m。
第3.10.3条 道口上道路与铁路应为正交,有困难时,其交角一般应大于45°。道口
两侧道路的平台长度(从钢轨外侧算起),应符合城市道路、公路和乡村道路的有关规定。
如基建、大修及其它施工需要改移道口或变动道路部分时,应与道路产权单位商定。 注:《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经委及有关六部经交〔1986〕161号公布)中规定:铁路道口路面的改造、维修和管理,钢轨外2m以内由铁路产权单位负责,2m以外由道路产权单位负责。
第3.10.4条 道口可采用木制、石制、钢制或混凝土制铺面板,材质及规格应符合
设计要求,铺砌要平整稳固。
护轨轮缘槽宽度,直线上应为70—100mm,曲线里股应为90—100mm;轮缘槽深度应为45—60mm。护轨两端各做成喇叭口。距护轨端300mm处弯向线路中心,其终端距钢轨工作边应不小于150mm。
第3.10.5条 在铁路上距道口500—1000m处设置司机鸣笛标(站内或站内道口两
端不设)。在道口附近的道路两侧设置护桩(路堑内及城市市区可不设)。可根据需要在通向道口、距道口最外股钢轨5m处的道路右侧设置道口自动信号机。
第3.10.6条 有人看守道口除按第3.10.5条规定办理外,还应修建道口看守房,
在距最外股钢轨不小于3m处设置带有标志(标志为红色圆牌,有条件的地方夜间可安设红灯)的栏杆或栏门,并应设置照明、电话和电铃,备有防护信号用具、钟表和扩音器。可根据需要安装自动显示装置和自动栏木。必要时设置遮断色灯信号机,其位置一般应距道口不小于50m。
栏木或栏门以对道路开放为定位,特殊情况下需要以对道路关闭为定位时,须经铁路分局批准。
第3.10.7条 平过道应根据站、段、场、所的作业需要适当设置。平过道宽度应不
小于2.5m,但只为工作人员走行的平过道宽度可采用1.5m。平过道不设置标志和护桩,其铺面可参照道口铺面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第3.10.8条 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的式样应符合标准图的规定,并应经常保持完整、
位置正确、标志鲜明。
线路标志:公里标、半公里标、曲线标、圆曲线和缓和曲线始终点标、桥隧标、坡度标及铁路局、铁路分局、工务段、领工区和养路工区的管界标。
信号标志(与工务有关的):警冲标、司机鸣笛标、减速地点标和作业标。 线路、信号标志设置的位置规定如下:
一、线路标志在单线上顺计算公里方向设于线路左侧,在双线上各设于该线列车运行方向左侧。
二、信号标志顺列车运行方向设于线路左侧。
三、各种标志(警冲标除外)应设在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小于2m处,不超过钢轨顶面的标志,可设在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小于1.35m处。
四、警冲标设在会合线路两线间距为4m的中间。有曲线时按限界加宽办法加宽;两线间距不足4m时,应设在两线最大间距的起点处。
第四章 线路维修主要作业要求
第一节 起道捣固和垫板作业
第4.1.1条 在线路综合维修中,如线路状态较好,质量基本稳定,可采取重点起道。
如线路坑洼较多,积累的下沉量较大,应有计划地适当地全面起道。
全面起道时,应结合线路坡度和变坡点的情况,合理地确定起道地段的延长和起道量。起道量普遍超过40mm时,一般应用仪器测量设置水平桩,按水平桩起道。
第4.1.2条 木枕地段,在综合维修中,全面或重点起道时,应全面进行捣固。在经
常保养和临时补修中,可采取重点起道和重点捣固。
捣固时,应在钢轨两侧各400mm范围内捣实道床,并对轨下部分加强捣固。
第4.1.3条 混凝土枕地段,在综合维修中,应将调高垫板全部撤除,对起道地段进
行全面捣固,对非起道地段进行全面捣固或重点捣固。在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中,可采取捣固和垫板相结合的方法。
捣固时,应在钢轨两侧各450mm范围内均匀捣实道床。靠近捣固范围的枕下道床,应填充饱满。
第4.1.4条 调高垫板的规格尺寸和使用要求
一、规格尺寸:长度为185mm,宽度比轨底窄2mm,厚度分为2、3、4、7、10、15mm六种。
二、使用要求:调高垫板应垫在轨底与大胶垫之间,一般情况下,每处调高垫板不得超过两块,总厚度不得超过10mm;使用大调高量扣件的整体道床、沥青道床和其他新型轨下基础,每处调高垫板不得超过三块,总厚度不得超过25mm。
第4.1.5条 除混凝土宽枕线路外,采用垫碴起道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路基稳定,无翻浆、下沉,无超过15mm的冻害。 二、线路质量比较稳定。
三、道床为火成岩碎石,无严重脏污、板结和翻浆冒泥,排水良好。 四、垫碴起道用的道碴,符合第3.2.3条的规定。
第二节 拨道和改道作业
第4.2.1条 线路直线地段轨向不良,可用目测方法拨正。曲线地段轨向不良,可用
绳正法测量、计算与拨正。如需改变曲线头尾位置、缓和曲线长度、圆曲线半径,应用仪器测量改动。
线路上其他设备影响轨道不能按应有位置拨正时,应用仪器测量校正。原则上应以线路中线为准,调整其他设备的位置和尺寸。在困难条件下,可通过测量调整轨道位置。
第4.2.2条 用绳正法拨正曲线的基本要求
一、曲线两端直线轨向不良,一般应事先拨正。直线段较短时,可与两曲线同时计算拨正。
二、在外股钢轨上,用钢尺丈量每10m设置一个测点(曲线头或尾是否在测点上不限)。 三、在风力较小条件下,在轨顶面下16mm处,拉绳测量每个测点正矢,测量三次取平均值。
四、按绳正法原理计算拨道量,计算时不宜为减少拨道量而大量调整。 五、设置拨道桩,按桩拨道。
第4.2.3条 木枕地段改道时,应使铁垫板外肩靠贴轨底边,同时应整直弯曲道钉和
更换伤损道钉。混凝土枕地段,应用调整不同号码扣板、轨距挡板的方法改道,并可用加垫片的方法调整尺寸,但厚度不得超过2mm。改道同时应修理和更换不良扣件。
改道的前后作业程序要紧密衔接,保持起下道钉和松开扣件的数量不超过《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规定。要按改道量将钢轨拨正,禁止利用道钉或扣件挤动钢轨。
第4.2.4条 在道岔转辙部分改道时,应将影响按轨距标准改道的曲股基本轨弯折尺
寸和尖轨侧弯整修好。在辙叉部分改道时,要处理好查照间隔、护背距离和翼轨、护轨轮缘槽宽度之间的关系,要用打磨钢轨肥边和间隔铁加垫片等方法,调整好轮缘槽宽度。
第4.2.5条 凡有硬弯的钢轨,均应于铺轨前矫直,常备轨亦应保持顺直。线路上的
钢轨硬弯,应在轨温较高季节矫直,矫直时轨温应高于25℃。
矫直钢轨前,要测量确认硬弯的位置、形状和尺寸,确定矫直点数和矫直量,避免矫后硬弯复原或产生新弯。矫直钢轨时,要使钢轨横向变形,防止钢轨扭曲。矫直钢轨后用1m直尺测量,矢度不得大于0.5mm。
第三节 无缝线路作业
第4.3.1条 无缝线路应根据季节特点、锁定轨温和线路状态,合理安排全年维修计
划。综合维修应以长轨段为单位安排进度,遇有跨工区的长轨段,需由双方协同安排计划。锁定轨温较低或薄弱地段的综合维修,宜安排在气温较低的月份进行。锁定轨温较高地段的综合维修,可安排在气温较高的月份进行。在高温月份尽量不安排综合维修和少做影响线路稳定性的工作。
凡影响无缝线路稳定性的基建或桥隧、路基大修施工,须有技术措施,并经铁路分局批准。
第4.3.2条 无缝线路维修作业,必须遵守下列作业轨温条件:
一、混凝土枕(含混凝土宽枕)无缝线路维修作业轨温条件,如表4.3.2(略)的规定。
二、混凝土枕(含混凝土宽枕)无缝线路曲线地段,扒道床、起道和拨道作业轨温条件:半径为600~小于800m地段,按表4.3.2的规定各缩小5℃;半径小于600m地段,按表4.2.2的规定各缩小10℃。轨温在实际锁定轨温减30℃以下时,伸缩区和缓冲区禁止进行维修作业(更换扣件和扣件涂油除外)。
三、木枕无缝线路维修作业轨温条件,按前两项规定各缩小5℃。
第4.3.3条 无缝线路综合维修或成段进行经常保养,如需在高温季节进行时,应有
计划地先放散钢轨温度应力,然后再进行作业;以后,在设计锁定轨温范围内,重新做好应力放散与锁定工作。
少量的维修作业,如需在高温季节进行时,可采取调整作业时间的办法,以适应作业轨温条件的要求。
第4.3.4条 凡进行影响无缝线路稳定性的维修作业,必须测量与掌握轨温,检查钢
轨位移情况,切实按作业轨温条件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注意: 一、起道要有足够道碴,起道前要先拨正线路方向。 二、起、拨道机具不得安放在铝热焊缝处。 三、列车通过前,起道要顺坡捣固,拨道要拨顺。 四、扒开的道床,要及时回填饱满和夯实。
作业中要随时注意线路状态和行车情况,如发现起道省力,拨道拨不动,轨向、高低临时有变化等胀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回填道床,恢复线路。并应加强检查监视,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第4.3.5条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可采用滚筒放散和滚筒与拉伸器相结合放散两种方法。
滚筒放散方法:在接近设计锁定轨温的条件下,松开扣件和防爬器,长钢轨下垫滚筒,配合以适当撞轨,使长钢轨正常伸缩。滚筒与拉伸器相结合放散方法:在轨温比较低的条件下,在利用滚筒放散的同时,用拉伸器拉伸,但原锁定轨温不清楚或不准确,必须在滚筒放散的基础上,通过计算后再用拉伸器拉伸。
无缝线路应力调整(不改变长钢轨长度),可在比较接近实际锁定轨温的条件下,采用滚筒调整和列车调整两种方法。滚筒调整方法:在调整地段松开扣件和防爬器,长钢轨下垫滚筒。列车调整方法:在调整地段,适当松动扣件和防爬器,利用列车碾压。
第4.3.6条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由养路领工区调查并提出计划,工务段审批。养路
领工区组织施工,工务段派人协助指导。施工前制订施工计划(结合整治线路爬行),拟订安全措施,组织足够的人员和备齐料具,做好施工充分准备。
第4.3.7条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时,每隔50~100m设置一个观测点,观测钢轨在放
散时的位移量,及时排除影响放散的故障,力求放散均匀。
如应力放散不均匀,按全长实际锁定轨温计算,部分锁定轨温大于增减5℃,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或重新放散。
第4.3.8条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符合设计规定后,应按实际锁定轨温修改有关技术资
料,修正位移观测标记。
第4.3.9条 无缝线路长钢轨(含焊缝)重伤的处理要求如下:
一、在重伤处,及时上好鼓包夹板和急救器加固。或采取在钢轨上钻孔,上好夹板(含鼓包夹板)和螺栓的办法加固,并要根据伤损程度,有计划地进行永久处理。
二、如重伤范围较大,不能用夹板加固时,应及时按第4.3.11条或第4.3.12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