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监督保障 6.3.1建立督查机制
建立“三规合一”控制线督查机制,利用遥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动态监测,根据控制线管控要求实施分类管理。省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级以上市“三规合一”控制线实施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6.3.2加强技术保障
有条件地区可建立“三规合一”信息平台及规划、发展改革、国土三个部门信息子系统,实施数字化动态管理,落实“三规合一”控制线的管理要求,并将其作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基础。 6.3.3加强资金保障
探索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对因落实“三规合一”控制线管理要求而进行的建设清退、土地回收等行为,研究制订合理的补偿办法。 6.3.4加强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确保“三规合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