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3. 5由于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被国家、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无资格投标的投标人。
4、投标费用
4. 1投标人自行承担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到得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5.现场踏勘
5. 1投标人应(如有必要请提前与招标方联系)对本工程的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考察,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和所有按照本文件所制作的澄清、修改以及发出的补充通知,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招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惑,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均应在开标时间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对其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要求澄清问题的来源。
7.2招标文件如若进行必要的修改的,招标人将于开标时间15个工作日前,在库车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补充通知形式发给所有招标
6
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投标有效期将相应顺适。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10.1技术指主要内容:
10.1.1施工组织设计; 10.1.2 施工机械设备投入;
10.1.3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材料(周转材料)投入计划; 10.1.4 管理人员投入; 10.1.5 施工技术方案; 10.1.6 施工进度计划;
10.1.7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0.1.8 技术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
技术标应针对本工程情况,由投标人各自按照合理组织本工程采取措施,应本着有利于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的工程内容和工期、质量等要求,体现实现技术
7
目标的可行性和先进性。技术标的所有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出投标人的有关情况。
11.商务标主要内容:
11.1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区外施工单位进疆备案登记册、项目现场管理班子成员相关资质证件(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员上岗证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企业经审计后的2009、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企业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及材料。
11.2投标报价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按施工图和计算规则编制的预算书(含电子版)。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以及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费用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1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在承诺工期内,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包括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的全部内容所需要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中,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已含在本次投标报价的范围以内,招标人不在另行增加费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
12.3本次招标提供的施工图纸,投标人据此进行编制技术和商务标。 12.4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
8
①建筑及土石方工程:投标人参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预算定额(2004)》。费用定额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
②工程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依据当期市场价格。工程地方材料依据阿克苏地区定额相关文件发布的当期材料价格。
12.5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其中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
12.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2.6.1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报价表》中所列项目必须填写,否则被认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视为废标。
12.6.2投标报价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依据企业情况、市场信息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
12.6.3 投标人提交的按照施工图和计算规则编制的投标报价计价书,必须提供电子文件,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6.4投标报价单价中的数据必须与投标报价书中数据一致,否则将进行修正;投标人应认可按上述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12.7材料与设备供应及要求:
12.7.1材料设备供应方式: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但质量须征得建设单位确认。
12.7.2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质量检测资料,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和建设单位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9
12.7.3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
13.使用的货币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合价和总价,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书应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既开标之日)后开始生效,在投标须知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4.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于答复均须时书面文件。在延长期内,应满足原投标有效期内的全部规定。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必须在开标资格审查时提交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5.2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方式提交,其他方式概不接收。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按下述内容办理:
开户名称:库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库车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3014120109000046680
15.3 投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应于开标一览表密封于一个信封内,信封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与开标前由投标人携带至招标会场。
15.4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