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督促设计单位做好供图和优化设计工作。牵头组织对勘察设计和咨询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3.组织管理征地拆迁工作。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重点工程先行用地和正式用地报批相关手续,指导、协调、检查全线征地拆迁,负责组织征地拆迁数量和标准的审核工作。组织建立全线征地拆迁档案,组织竣工阶段地亩资料的组卷交验、土地产权移交等工作。
4.负责建设协调工作。协调工程建设中与国家部委、军队、地方政府的工作关系,参与有关评估评价协调工作。
5.负责组织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技术方案、主要设备及系统选型的研究审查工作。组织“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6.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组织制定全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各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重大施工方案的审查;负责生产计划的编制、实施和调整;定期组织工期进度考评。
7.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制定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督促和检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设计的实施及施工期措施的落实,组织专项检查和年度考评。
8.负责专业间接口管理工作。
9.负责测量、精测网的建设、沉降评估等工作。 10.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检查和考评。
11.负责工程调度管理,收集工程信息,编制工程报告。
12.负责工程变更设计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Ⅰ类变更设计的初审、报批,负责办理和管理Ⅱ类变更设计。
13.组织全线施工标段划分,参与编制各标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参与施工合同谈判及重要合同文本的审查、执行和变更等。
14.负责办理全线工程开工报告手续,审批各标段工程开工(复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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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负责施工图管理。
16.负责验工计价程序中的工程数量审核工作。 17.组织全线联合调试。
18.负责全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组织编写工程总结。
19.参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0.建立和管理有关工程台账。
21.负责项目管理机构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2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质量部
1.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并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贯彻和执行情况;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全面管理工作。
2.制定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建立安全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重要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3.负责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配合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并做好监督信息的传递和反馈工作。
4.组织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及时通报和处理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要或特殊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6.负责全线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铁道部有关部门。
7.负责全线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与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铁道部有关部门。
8.负责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样板示范工程的管理和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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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的管理和评比。
10.会同财务部门对监理费、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建立突发安全、质量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12.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管理与过程监控,参与重大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13.配合综合部做好安全质量培训工作,参与工程原材料质量的控制与管理,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负责专业检测单位的归口管理。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资设备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部门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度。
2.负责全线物资设备全面管理工作,制定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3.负责组织监控全线物资设备质量,指导、检查、监督、评价现场物资设备管理,定期评估生产、供应厂商和工程承包商的物资工作。
4.负责对物资代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审核和汇总全线主要物资需用量、设备总量,制定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方案和计划,审定合格供应商,统筹协调全线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
6.负责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包括审核和汇总采购计划、招标、供应和结算。
7.负责组织和监督甲控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
8.参与部管甲供物资和部集采专供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组织和处理有关实施中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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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与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有关物资、设备条款的编写。 10.了解掌握物资设备的市场行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采购成本。 11.参与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程招标、系统集成、综合调试及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2.指导督促现场指挥部做好“地材”质量控制和供应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 安 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部门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度。
2.负责全线工程建设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建立维护稳定的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制定维护稳定的工作制度,督促各参建单位制定维护稳定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3.负责公司机关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线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治安管理考核机制;负责全线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管理,定期对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使用进行检查,对保管、使用人员进行建档、审查和考试,实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负责与地方政府公安部门联系,并建立健全维护稳定、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地协调各方化解各种矛盾,积极做好群众性突发事件的处置。
5.负责组织对全线维护稳定、内部治安管理等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及时收集整理维护稳定的工作信息,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负责督促指导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参与重大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3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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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部 综合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制度,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
(2)负责督办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3)负责上级领导检查及重要公务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协调与实施。
(4)负责组织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5)参加或列席公司有关会议,完成相关工作。
(6)负责公司和参建单位标准化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及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和参建单位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实施。
(9)负责本部门政治业务学习,定期召开部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负责提出本部门员工的教育培训计划及晋升和奖惩建议。 (10)负责各项工作的上下协调, 做好机关服务、后勤保障和对外接待工作,及相关费用的审核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部副部长(一) (1)协助部长工作。
(2)负责公司党群日常工作和公司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和对外宣传报道的审核把关,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建设的有关影像资料和相关信息;负责大事记编写和史志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人员调配、考核,人员考勤、休假及工资待遇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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