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强对校史馆的规划管理,做好校史馆接待、预约讲解等各项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与部门职责相关的其它工作。 二、职能机构及岗位
宣传部合功能办公机构2个:文明办、新闻中心。内设科室为:
1.文明创建科:负责文明单位创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氛围和文化环境的营造、制定并落实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定并落实校园文化规划、组织高水平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管理宣传橱窗、展板等宣传阵地等。
2.新闻宣传科:负责做好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校园网管理与新闻采编、学校LED大屏幕的管理和维护、审阅各单位制作的视频新闻及宣传片、指导管理学生通讯社工作、完成学校和党委宣传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3.校报编辑部:做好《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抓好校报通讯员的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校报存档、内部管理和党委宣传部档案的管理工作、学校重要会议和重大事项的照片拍摄和存档等。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党委宣传部的人员编制为7名。党委宣传部设正处级岗位1名,副处级岗位2名。
四、附则
本方案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定编、定岗、定责”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变化需通过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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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处、审计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学校机关“定编、定岗、定责”的精神,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纪委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配合校党政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3.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规定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监督学校各级党的组织,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5.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处违纪案件,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
6.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监察处职责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受理调查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障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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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的合法权益。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
4.受理学生对学校的决定的申诉事件,并按照学校处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要求,开展调查,提出复查报告。
5.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审计处职责
1.依据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依法开展审计工作,维护财经纪律,规范校内经济行为。
2.对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对学校所属经济实体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5.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检查;对基建投资(包括自筹基建)、维修工程项目概算和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6.参加校内重大经济活动(如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认价等),并对其过程实施必要的监督。
7.协调与外部审计的工作关系,负责社会审计项目的联系、协调工作。
8.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职能机构及岗位
1.纪委办公室:组织和安排纪委召开的会议,协助贯彻落实纪委会议的决议、决定;起草纪委工作文件;组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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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等工作;调查研究和掌握了解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提供参考信息和意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中具体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保持和加强与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联系;做好纪检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归档立卷等工作。
2.财务审计科: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审计;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科研项目审签。
3.工程审计科:基建修缮工程预算、竣工结算审计;组织协调基建、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对被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事项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参与学校工程、及相关货物及服务的采购工作;工程材料价格跟踪审计及审计调查;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基建与修缮工程专项审计调查;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参与学校招投标办公室相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的人员编制为6名。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设正处级岗位1名,副处级岗位1名。
四、附则
本方案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定编、定岗、定责”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变化需通过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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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学校机关“定编、定岗、定责”的要求,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是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以及国防教育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根据上级部门和校党委的要求和部署,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全校本专科、研究生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和管理全校学生工作人员的选聘、培养、考评和表彰工作。
2.制定各类学生的评奖评优办法,并对各类学生评奖评优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学生资助帮困、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的认定、管理与教育工作。
3.对学生开展就业指导服务与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 4.负责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 5.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并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军事理论教学和征兵工作。
6.负责学生生活园区的学生党建和文化建设等工作。 7.负责校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职能机构及岗位
1.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大学生思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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