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度安排: 1、明确论文内容方向,查找相关资料,参考书籍文献,数据库及网上资料; 2、确定论文题目; 3、撰写论文提纲,细化论文体系; 4、撰写论文初稿; 5、向指导老师提交初稿并接受指正,修改完善论文; 6、论文完成。 [1] 徐文星,刘晓琴:《21世纪行政法背景下的公众参与》,《法律科学》,第2007第1期,第 62 页 [2] 孙笑侠:《程序的法理》,商务印书馆,第241页 [3] 周佐勇:《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39页 [4](日)原田尚彦:《行政法要论》,日本学阳书房,1986年,第90页 [5] 江必新:《行政法学研究应如何回应服务型政府的实践》,《现代法学》,2009年第1期 [6] 刘超、胡伟:《政府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模式、经验与启示》,吉首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第140页 [7] 应松年:《比较行政程序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286-289页 [8] 王巍:《公众回应性:服务行政的核心特征——服务型政府回应机制的流程与制度设计》,行政论坛,2004年第05期,第33-35页 [9] 沈荣华,沈志荣:《服务型政府论要》,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4期 [10] 马怀德:《行政程序立法研究;行政程序法建议草案及说明书》,法律出版社,第360页 [11] 罗文燕:《服务型政府与行政法转型——基于“善治”理念的行政法》,《商法研究》,2009年第2期 四、选题信息: 选题性质: 设计□ 论文□ 选题来源:科研项目 国家级□ 省部级□ 其他: 项目编号: 教师自拟□ 学生自拟□ 师生共拟□ 指导教师签名: 院系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深 圳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论 文(设计)
题目: 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以广州番禺垃
圾焚烧发电厂案为例
姓名: XXX 专业: 法 学
学院: 法 学 院 学号: XXXXXXXX 指导教师: XX 职称: XXX
2011年 4 月 12 日
目 录
摘要(关键词)???????????????????????????1 引言????????????????????????????????1 一、问题的提出???????????????????????????2 二、行政规划及公共参与机制?????????????????????2 (一)行政规划??????????????????????????2 (二)行政规划程序构建的意义????????????????????2 (三)公众参与机制在行政规划中的重要意义??????????????3 三、公民参与机制构建??????????????????????4 (一)我国公民参与机制现状分析???????????????????4 (二)国外和其他地区公众参与主要模式、行政规划程序及经验??????5 (三)我国行政规划中公民参与机制构建????????????????7 四、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机制研究——回应服务型政府建设????????11 结语???????????????????????????????11 注释、参考文献???????????????????????????13 致 谢???????????????????????????????14
英文摘要(关键词) ????????????????????????15
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
——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案为例
【摘要】行政规划作为一种依职权的行政法律行为,往往会在权力的行使过程中涉及并深刻影响到众人的利益。随着社会对政府转型的时代需要和行政法学理念的变革,构建服务型政府正日益成为政府的发展方向,其核心在于公众参与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因此,行政规划这一深刻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行为能否体现公民意志,公民的参与程度如何,如何构建公民参与机制就成为决定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也必将推动和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实现。
【关键词】行政规划 公众参与 程序构建 服务型政府
前 言
在缺少涵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可确定的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公正的结果出自一个所有利 害关系人都参与其中,所有利害关系人都得到考虑的程序。
——[美]理查德·斯图尔特
行政规划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时代需要,正日益成为影响公民生活的重要的行政行为。其制定的程序是否合理与公民的自身权益息息相关,也深远地影响着服务型政府的实现。从现实的事例看,行政规划难以实施的主要原因无疑是制定行政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缺失导致决策本身缺乏民意基础和可接受性,导致行政规划与现实情况相背离。如何在行政规划中构建起合理的公众参与的机制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因素。因此,本题从实例入手,将具体的行政规划中公众参与机制的必要性及公众参与机制的具体构建问题和现存问题入手,并结合当代国外行政规划的程序构建出一套合理,长效的公民参与程序,以满足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一、 问题的提出
2009年2月4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公告称,将在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与钟村镇谢村交界处兴建广州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解决未来广州番禺垃圾围城的困境。《关于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建设的通告》中明确该项目是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即日起动工并计划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依据该通告所显示,这座日处理两千吨生活垃圾的焚烧厂,离广东房地产界享有盛誉的番禺华南板块只有2公里。当地居民担心发电厂发出
的废气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该行政规划一出台,马上引来了周围居民的反感和公众舆论的强烈谴责。随着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成为了全国瞩目的行政规划事件。通过当地居民上街“散步”等强烈抗议手段,才引起了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在事发几天后,区政府紧急召开听证会,听取民意,重整该项目,这才使得这一严重影响公民利益的环境行政规划项目暂时
【1】
停滞。这是一个全国瞩目的公共规划事件,被看成是政府决策与民意之间的一场博弈,甚至被誉为公民参与行政规划的里程碑。在我们为公民积极参与行政的意识提高的而欢欣鼓舞的同时更应看到的是政府公权力机关的被动以及一套完善,长期,稳定的公民参与机制的缺失。那么,通过广州番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案,我们应当反思:行政决策何以需要公众参与?行政规划如何运用公众参与?如何构建切实可行的公民参与机制?本文构建的公众参与制度能够有效地回答以上的问题,并为此提供法律理论和制度上的支持。
二、 行政规划及公共参与机制
(一)行政规划
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出有关行政目标,事先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
【2】
合性目标所必需的各种政策性大纲的活动。计划与规划就日常用语而言,计划与规划是近义词,人们甚至常常在等同意义上使用它们,然而两者在行政法领域到底能否划等号? 对此问题,就现有的著作来看,大部分学者都赞同两者同一。
公众参与就是“公民有目的的参与和政府管理相关的一系列活动”。其包含四个要素:第一,公众参与所欲达成的目的;第二,公众参与活动类型;第三,参与者;第四,与公众
【3】
参与相关的“目标组织”。对于公众参与,不同层面也有不同的内涵延展性。通常有两层,
【4】
一是指价值,宪政层面的含义;二是指表面性、功能性、制度性层面的;本质的价值应作为目标意义的,对现实制度问题给予指引。就本文而言,公众参与的现实表面的层面入手来构建公众参与机制,以保证该机制在现实中的切实运行。
(二)行政规划程序构建的意义
行政规划应由程序法来规制,这远比用实体法规制更为合理,更易于实现。同时程序的构建对行政规划规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程序规制优先于实体控制是由行政规划本身特性决定的。由于行政规划由于是根据具体情况架构和作为行政目标发展的一种规划,往往是对未来的即将实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构想,本身就带有不确定性和任意性。如果用事前实体法对规划内容加以约束,也只是抽象的方向性或判断要素等方面的规制,仅仅起到了提示行政裁量标准而已。再者,行政规划过程中往往涉及到不同的行政主体,彼此之间的权利界限比较模糊,这就使得彼此之间的权利难以协调。而如果只通过实体法对此调节,难以面面俱到,更难以实施。带来的结果往往是,“尽管现代社会有关行政管理的法规、规章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但是法治越来越受到威胁。这主要表现在法律本身的标准日益模糊化,这种变化恰恰导致了行政自
【】
由裁量的目的性或实质性的倾向,导致法律对行政权力的失控。”5因此希望通过实体法对行政规划内容加以完全的制约是不可能做到的。同时,行政规划制定权加以实体法制约有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