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研究质量。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深度合作和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形成开放合作的研究机制,建立开放型研究机构。推进科研评价机制改革,调整高等学校科研政策导向,坚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和创新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支持和鼓励中青年人才积极承担和参与科研项目。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支持研究生参与或承担科研项目,鼓励本科生参与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加强区内高校间的合作与交流,鼓励重点高校以合作科研等多种方式帮助相对薄弱高校,形成区内高校科技支援机制。鼓励高等学校与海外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开发中心,推进高校对外开展高水平科研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学术影响力。
(五)加强社会服务能力
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高等学校以多种方式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高等学校与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联系,大力促进科学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在自治区重要科技领域,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加大对产学研用合作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校与企业、地方合作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促进产学研用合作。规范校办产业发展,建设好“大学科技园”。
2.全方位开展社会服务。鼓励高等学校探索全方位、多样化的社会服务模式。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提高基层科技推广能力。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积极推进先进文化传播,继承、弘扬、发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体系,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决策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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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六)推进大学文化建设
1.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高等教育是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出发,大力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增进对国外文化科技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的了解,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努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2.发挥大学文化育人功能。高等学校要促进大学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要积极培育符合校情、体现学校特色的大学精神,大力营造各民族师生相互欣赏、相互包容、共同奋斗、共同创新的文化氛围。高职院校要体现行业、企业文化特点,营造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的文化氛围。要着力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师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品格,引导师生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追求真理、诚实守信。 (七)扩大对外开放水平
1.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发展,不断提升我区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适应自治区改革开放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水平、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合作与竞争的人才。支持高校积极开展全球或区域性的双边、多边教育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依托上海合作组织这一多国合作平台,发挥我区毗邻中亚国家的地缘优势,积极开展中亚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发挥新疆高校在中亚问题上的咨询服务作用。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吸引国外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来我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提高高校聘任外籍教师数量和质量。采取多种措施,吸引优秀留学人员、特别是新疆籍优秀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吸引境外高校、教育科研机构及企业来我区合作设立教育科研、教学实训机构和项目。
2.扩大出国留学规模。充分利用国际教育资源,通过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广泛开展与国(境)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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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实施教师学生海外研修计划,扩大高层次人才公派出国留学规模,有重点地选派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高校研究生进入国际高水平大学、实验室进修提高或攻读学位,加快培养领军型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在境外学习的我区优秀留学生的资助和奖励力度,鼓励他们学成回疆,参与建设。
3.增强吸引留学生能力。实施留学新疆计划,加强我区高等教育对外宣传和招收留学生工作,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来我区留学。实施外国留学生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增加来疆留学生各类政府奖学金名额,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周边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逐步把我区建设成面向中亚地区的人才培养基地和周边国家留学中国的重要目的地,增强我区在周边国家的教育、科技和文化影响力。
4.提升对外教育服务能力。推动我区高校到海外办学,提供教育服务。重点建设好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积极开展汉语国际教学,支持高校在周边国家开设和办好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鼓励高职院校为境外投资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周边国家培养培训高级专门人才。 (八)大力发展继续教育
1.发挥继续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普通高等学校要发挥优势,统筹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加大对继续教育的投入,加强优质继续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为各类从业人员提供全方位继续教育服务。广播电视大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数字传媒等技术优势,以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学习需求为重点,积极建设开放型大学,为推进我区学习型社会建设贡献力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继续发挥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
2.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继续教育。支持鼓励各类高等学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适合社会成员多样化需求的数字化学习资源,为社会成员接受远程学历和非学历教育提供服务,推动高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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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优质教育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积极推进基于网络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构建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数字化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以及新疆教育电视台、电化教育馆等教育资源的整合共享。 (九)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引导教师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指路人,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加强教师岗位管理,改革教师评价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的首要内容。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师地位,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健康,形成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社会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
2.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各民族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本科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和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加强民汉教师相结合的、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的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提升中青年教师学历层次,建立中青年教师定期轮训制度,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着力培养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制定优惠政策、设立专项经费、营造良好环境,留住和用好、培养和引进大批自治区产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急需的高端人才、优秀学者和学科领军人才。实施“天山学者”等计划,创造条件培养和引进院士、“长江学者”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人才。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实施国家“千人计划”。 (十)加快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
1.加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高等学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高校校园网络建设水平。加强自治区精品课程库、教学名师库、教学能手库等优质教学资源数字化共享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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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促进教育信息资源与课堂教学的有机结合。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等项目建设,加强自治区级人文社会科学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和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建设。实现各种优质教育资源的集成共享。
2.加强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大力推进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全面实现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的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提高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基地、工程中心等科研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优质资源的开放与共享。加强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打造自治区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提升自治区高校图书资料信息的建设水平和共享能力。 (十一)改革高等教育体制机制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高等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深化公办高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高校办学,加强薄弱高校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完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高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依法落实民办高校、学生、教师与公办高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制定完善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民办高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高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切实加强民办高等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民办高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高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落实民办高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建立民办高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对各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依法进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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