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土保持功能定位
本区水土保持基础功能是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社会经济功能是综合农业生产和减少河湖库淤积。 (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布局
本区水土保持的重点是在注重预防的前提下,加强综合治理,提高土地承载力,保护土壤资源。针对该区自然环境特征、水土流失特点、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和水土保持 主导功能定位,提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措施体系布局如下:
——在河流的两岸浅山垄岗地带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减缓水土流失。
——改造丘陵地带坡耕地和顺坡经济林地,在建设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发展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同时,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山塘和截、排、导为主的坡面径流调控工程
三、北部平原农田防护保土区 (一)区域概况
本区域位于信阳市北部,范围包括息县中北部、潢川北部及淮滨县。面积3028.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8.4%。本区域属沿淮平原和低洼易涝区,立地条件好,是信阳市重要的粮油生产基地和经济作物的主要产区。
该区生态环境主要问题是沿淮湿地生态系统脆弱,生物多样性低;已建农田林网局部不够完整,部分林带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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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沿淮地区多为低洼地,容易发生水涝灾害。本区水土流失较轻,水蚀、风蚀兼有。 (二)水土保持功能定位
本区水土保持基础功能是农田防护和土壤保持,社会经济功能是粮食生产和河湖沟渠边岸保护。 (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布局
本区水土保持的重点是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强化对开发建设行为的监管,注重局部水土流失的治理和沿淮生态生态保育带建设。针对该区自然环境特征、水土流失特点、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和水土保持主导功能定位,提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措施体系布局如下:
——积极推进农田防护林改建,建立稳定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发展高效农业;
——加强河、渠水系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沿淮湿地水生态环境;
——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对可能造成的生产建设项目,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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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重点预防保护区规划
一、重点预防保护区范围
信阳市重点预防保护区范围包括国家、省、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其他水土流失易发区。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结果,主要为水土流失微度的山区、丘陵区、平原沙土区等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初步标准的区域;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区、梯田集中分布区;水库库区及其集水区、河湖保护范围以及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其他区域。 二、重点预防保护区工程项目
根据确定的预防保护范围,结合全市实际情况,拟定重点预防保护项目为南部山地片。规划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216.10km2,其中近期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52.70km2。重点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防治项目情况和防治规模详见表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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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 重点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防治项目情况表
项目 名称 防治规模(km2) 涉及行政区 近期 合 计 浉河区 南部 山地 片 平桥区 罗山县 新县* 光山县* 商城县* 说明:*指贫困县 352.70 66.53 20.00 33.75 74.26 54.00 104.16 远期 1216.10 210.47 90.00 106.75 234.91 150.00 423.97
项目建设任务以封育保护为主,辅以综合治理。对荒山荒坡营造水源涵养林,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对坡林(园)地和缓坡耕地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合理配置坡面径流排导工程和沟道小型塘坝蓄水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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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重点治理区规划
一、重点治理区范围
信阳市重点治理区范围包括国家、省、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结果,主要为水土流失轻度以上及人口密度较大的山区、丘陵区和平原沙土区以及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为土壤保持的区域。
二、重点治理区工程项目
根据确定的重点治理区范围,结合全市实际情况,拟定重点治理区工程项目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远期规划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6.40km2,其中近期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40km2。
(一)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范围共涉及全市6个县(区),规划新增坡改梯面积52.00km2,其中近期新增坡改梯面积12.00km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详见表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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