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文书管理-业务需求(6)

2019-01-18 18:42

《税友龙版》业务需求

请”。

“纳税人网上申报资料作废申请”细分“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财务信息采集表”、“其他资料”四类,会计报表再按具体会计报表种类细分。纳税人申请作废时选择申请作废文书类别,录入该报表的所属时间,经核准后,系统自动对该报表作废,并提示纳税人重新补报。报表数据已经被相关业务环节利用的,不允许批复作废。

(二)校验条件:

1.纳税人在申报期限内提出网上纳税申报表作废申请,如果该申报数据没有扣缴标记和入库标记,则纳税人可自行修改该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在申报期限界满后提出网上纳税申报表作废申请,如果该申报数据没有扣缴标记和入库标记,则纳税人必须提出“纳税人网上申报资料作废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后,系统将自动作废该纳税申报表;

2.纳入重点税源管理的纳税人只能在当月提出会计报表和财务信息采集表作废申请,系统自动校验报表的内容有无被其他业务环节利用,若无被其他业务环节利用,则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后,重新进行补报,隔月将不允许作废;未纳入重点税源管理的纳税人,如果报表的内容未被其他业务环节利用,年内可自行作废会计报表和财务信息采集表,隔年将不允许作废;

被申请作废文书数据已经被其他业务环节利用的,则不能终审生效, 八、输出信息

《税务事项通知书》(WS002) 1.3.1.2 税务行政许可类

地税部门税务行政许可范围共4类,具体为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印花税票代售、申请印制具名发票、异地申请领购发票税务行政许可。其一般的实施程序为:

一、公示许可事项

税务机关应当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税服务厅或其他办公场所公示。?

二、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应当: (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在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三)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三、受理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税务机关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不受理。如果申请事项属于税务机关管辖范围,但不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同时告知其解决的途径;

(二)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作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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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要求补正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或受理行政许可决定及告知补正通知书,应当出具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四、审查

税务机关审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以书面审查为原则;依法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税务行政许可应当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直接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

税务机关审查许可申请过程中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听证

听证不是作出许可决定的必经程序,但是对于下列事项,税务机关应当举行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许可事项;税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需要听证的事项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向社会公告。听证由税务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主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六、决定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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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颁发加盖本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的许可证件或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在办税服务厅、其他办公场所或【外网】上公开。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的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税务行政许可只在作出批准决定的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有效。? 七、变更与延续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许可事项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税务行政许可证件有有效期限的,被许可人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作出书面决定。 1.3.1.2.1

印花税票代售税务行政许可

一、业务功能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32条规定:“凡代售印花税票者,应先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代售申请,必要时必须提供保证人。税务机关调查核准后,应与代售户签订代售合同,发给代售许可证。”

适用代售印花税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二、输入信息

(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WS028)

(二)单位代售印花税要提供单位身份证明,如税务登记证或机关、事业、社团法人证明等证件

(三)个人代售印花税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包括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三、业务前提

(一)代售印花税票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机构及人员; 3.有能力完成代售工作任务。

(二)代售印花税票的个人应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并且热爱税收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能够胜任代售工作。 四、涉及岗位

综合服务岗、票证管理岗、分局分管局长、县(市)计财科、县(市)局分管局长

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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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 延延延延延延延 延(延)延延延延延 延延延延延延延延 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 延延延延延 延延延延 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20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延 六、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 同通用受理审批流程。 七、系统功能要求

印花税代售行政许可后,系统自动在票证发放代码库增加“印花税票”。 印花税代售行政许可后,系统自动生成“印花税代售”登记。 八、输出信息

《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WS029) 《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WS030) 《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WS031)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WS032) 《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WS033) 1.3.1.2.2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税务行政许可

一、业务功能概述

《税收征管法》第22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适用符合印制发票条件的企业,向省级税务机关提出印制发票资格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二、输入信息

(一)《××年度地税发票定点印制企业申请审批表》(WS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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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原发票定点企业的《××年度地税发票定点印制企业年检年审报告表》; (五)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要求的其他有关发票印制条件的证明。 三、业务前提

(一)印制发票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设备、技术水平能满足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需要; 2.能够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保证供应; 3.企业管理规范,有严格质量监督制度;

4.有专门车间生产、专用仓库保管,专人负责管理; 5.能严格遵守发票印制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管理规定。 (二)印制发票企业应建立以下制度: 1.生产责任制度; 2.保密制度; 3.质量检验制度; 4.保管制度; 5.其他有关制度。 四、涉及岗位

省局征收管理处、省局分管局长 五、流程图 无

六、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 同通用受理审批流程。 七、系统功能要求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的印制企业,在系统中增加定点印制企业信息,并设置为启用,便于发票印制、入库时印制企业的维护。对取消印制发票许可资格的企业,在系统中设置为不启用。 八、输出信息

《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WS029) 《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WS030) 《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WS031)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WS032) 《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WS033) 1.3.1.2.3

申请印制具名发票税务行政许可

一、业务功能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选设计本单位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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