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天数 218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壹仟壹佰玖拾万零陆仟贰佰玖拾 元(人民币) ¥: 1190629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天津市静海县科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北流村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 联 系 人:张兆亭电话: 电话:68686783传真: 传真:686895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天津静海县支行帐号: 帐号:100391337690010003邮政编码:301600 邮政编码:301602
专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第条执行。当合同文件发生抵触
或不一致时,以时间发生在后的文件为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的条例、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开工前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条约定执行 4、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工图八套,含竣工图一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图纸不得转让或提供第三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不采用此条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发包人就本工程与监理公司签订施工监理合同的授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本合同中发包人委托监理工程师职权范
篇八:天津市小型工程建筑合同(范本) 天 津 市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JF-XX-015)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元。 金额大写: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 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天。
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三条 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
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
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
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
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
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
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乙方的,
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