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制定危险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c) 办理危险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d) 指定作业负责人、监护人。
e)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f) 落实应急器材、检测仪器和救援装备。
6.2 危险作业所在单位安全职责(以下简称“生产单位”)
a) 向危险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协助作业单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完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b) 采取危险作业安全隔绝措施,切断危险作业与其它设备设施间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的联通路径。
c) 确认危险作业安全条件,协助办理危险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d) 监督危险作业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 6.3 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
a) 组织作业单位、生产单位进行项目安全交底,充分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b) 审查危险作业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c) 督促作业单位办理危险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并签字审批。 d) 监督危险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 6.4 作业负责人安全职责
a) 对危险作业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b) 作业负责人的安全要求:①认真负责,熟悉作业环境、工艺等情况,有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能力;②确认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及上岗资格,复核清点出入作业场所的人数;③定时与监护人员保持联络,监督气体定时检测;④作业期间不得离岗。
c) 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作业。
d)危险作业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e)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f)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g) 对难度大、劳动强度大、作业时间长的危险作业,应安排轮换作业。 6.5 监护人员安全职责
a) 对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b)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熟悉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警觉并判断作业者异常行为,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接受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掌握应急救援和急救基本知识。
c) 了解作业人员可能面临的危害,对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清点出入危险作业区域人数,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帮助作业人员逃生,呼叫紧急救援,同时报告作业负责人:①发现作业者出现异常行为;②危险作业外部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③监护者本人不能有效地履行监护职责时,也应通知作业者撤离。
d) 在作业人员进入前,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监护。 6.6 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a)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b) 进入前,与监护人员共同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后,方可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进行作业。
c) 遵守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危险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d)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危险作业区域,不得抛掷物料。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撤出危险作业区域。 e) 与监护人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报告或迅速撤离,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f) 遇有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6.7 安全人员的职责
a) 参与审查危险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b)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7.1 危险作业许可证实行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能源介质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动土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断路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高处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吊装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爆破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交叉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以下统称危险作业《许可证》)。
7.2 《许可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由生产单位负责确认,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无项目负责人的,由生产单位负责人审批。
7.3 签发《许可证》前,作业单位及生产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危险作业区域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施工方案、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在《许可证》上填写
危险有害因素、简要作业程序和内容、简明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
7.4 作业方案中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涉及到其他部门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根据方案和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要求予以落实,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 7.5 《许可证》是进行危险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须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填写不下时,应另加附页。
7.6完工后,作业单位与生产单位负责人分别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并签字备查。 7.7 《许可证》所列项目应由相应责任人逐项填写,不得代签、漏签,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安全措施。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许可证相符,若有变动,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7.8一张作业证只限一处、一种危险作业,实行一处(一个作业地点)、一种(一种危险作业)、一证(作业证)、一人(监护人)严格管理,严禁一张作业证进行多处、多种危险作业。当危险作业或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重新办理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7.9 许可证一式四份,分别由作业单位、生产单位、作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留存备查。作业单位与生产单位为同一个单位时,许可证分别由生产单位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留存备查。许可证及其附页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8 记录
8.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8.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8.3《能源介质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8.4《动土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8.5《断路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8.6《高处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8.7《吊装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8.8《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8.9《爆破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8.10《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安钢能源介质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申请单位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自 年 月 日 时 起 工作时间 至 年 月 日 时 止 安全措施及草图 项目负责人 单位能源介质 主管部门 工作许可人 单位能源介质 主管部门意见 联系电话 测试人 签 名 联系电话 测试结果 联系电话 盖 章 盖 章 紧急电话: 火警:3120119 救护车:3120120
本表一式四份:作业单位、生产单位、作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
安钢动土作业安全确认许可证
申请部门: 施工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起止时间: 月 日 时至上 月 日 时 动土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项目负责人: 动土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警告灯等): 施工负责人: 施工地段负责人意见: 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部门意见: 总图负责人意见: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四份:作业单位、生产单位、作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