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等。
GDDS认为,系统所包括的大多数数据类别都是由各国官方机构编制的。将私人部门编制的数据包括进去将更有助于观察经济的全貌,并使各国数据的范围更加一致。但是,将一些由私人机构编制的数据包括在系统内会增加工作的复杂性,比如由官方转发这些数据隐含着对这些数据质量的认可,官方必须对在公众获得、数据完整性和数据质量方面的责任做出调整。
2、公布频率
公布频率是指统计数据编制发布的时间间隔。某项统计数据的公布频率需要根据调查、编制的工作难度和使用者的需要来决定。系统鼓励改进数据的公布频率。GDDS对列出的数据类别的公布频率作了统一规定。例如, GDDS要求国民帐户、国际收支平衡表按年公布,广义货币概览按月公布,汇率则每日公布。
3、公布及时性
公布及时性是指统计数据公布的速度。统计数据公布的及时性受多种因素制约,如资料整理和计算手续的繁简、数据公布的形式等。GDDS规定了间隔的最长时限,如按季度统计的GDP数据规定在下一季度内发布,按月度统计的生产指数规定在6周至3个月内公布。
GDDS将选定的数据类别分为规定性和鼓励性两类,目的是给予参加国公布统计数据一定的灵活性。鼓励性一类是要成员国争取发布的,条件不具备的可以暂不发布。有些数据类别下构成要素后面注明“视具体情况”,即成员国认为该项统计不符合本国实际的,可以不编制发布。GDDS规定的发布周期和发布及时性也列出一些灵活处理和变通的办法。
GDDS有关数据方面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GDDS的数据规范
A、综合框架
核心框架
范围、分类和分析框架 受鼓励的扩展 频率 及时性
国民帐户
编制和公布全套的名义和实际国民帐户总量和平衡项目,得出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可支配总收入、消费、储蓄、资本形成、净贷款、净借款。编制和公布有关的部门帐户以及国家和部门的资产负债表 年度
10-14个月
中央政府操作
编制和公布交易和债务的综合数据,需强调:1)包括所有的中央政府单位;2)使用适当的分析框架;3)建立一整套详细的分类标准(税收和非税收收入、经常性和资本性支出、国内及国外融资),并适当细分(根据债务持有人、债务工具和币种)。 广义政府或公共部门操作数据,在那些地方政府或公共企业操作具有重要分析或政策意义的国家尤其鼓励。 年度 6-9个月
广义货币概览
编制和公布综合的数据,需强调:1)包括所有的存款公司(银行机构);2)使用适当的分析框架;3)建立对外资产和负债、按部门分类的国内信贷以及货币(流动性)和非货币债务构成的分类标准。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studa.net 月度 2-3个月 国际收支
编制和公布综合的国际收支主要总量数据和平衡项目,包括:货物和服务的进口和出口、贸易差额、收入和转移、经常项目差额、储备和其他金融交易、总余额,并适当进行细分。 国际投资头寸和总体经济外债数据(如果这些数据具有重要的分析和政策意义) 年度 6-9个月
GDDS的数据规范
B、数据类别和指标 数据类别 核心指标
受鼓励的总量及构成 频率 及时性 实际部门
国民帐户总量
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和实际) 国民总收入、资本形成、储蓄 年度(鼓励季度) 6-9个月 生产指数 制造业或工业
初级产品、农业或其他指标
视具体情况 月度
视具体情况
所有指标都为6周-3个月 价格指数 消费者价格指数 生产者价格指数 月度 1-2个月
劳动力市场指标
就业、失业,工资/收入,视具体情况 年度 6-9个月 财政部门 核心指标 受鼓励的指标 频率 及时性
中央政府预算总量
收入、支出、差额和融资,视具体情况进行细分(根据债务持有人、债务工具和币种) 利息支付 季度 1个季度
中央政府债务
内债和外债,视具体情况适当细分(按币种、期限、债务持有人和债务工具) 政府担保债务 年度(鼓励季度) 1-2个季度 金融部门 核心指标 受鼓励的指标 频率 及时性
广义货币和信贷总量
净对外头寸、国内信贷、广义或狭义货币 月度 1-3个月
中央银行总量 储备货币 月度 1-2个月 利率
短期和长期政府债券利率,政策可变利率 货币或银行间市场利率及一套存贷款利率 月度
高频率(如月度) 股票市场
股票价格指数,视具体情况 月度
对外部门 核心指标 受鼓励的指标 频率 及时性
国际收支总量
货物和服务的进口和出口、经常帐户差额、储备、总差额 总体经济的外债和偿债数据,视具体情况 年度(十分鼓励季度) 6个月 国际储备
以美元标价的官方储备总额 与储备有关的负债 月度 1-4周 商品贸易 总进口和总出口
较长时间的主要商品的分类 月度 8周-3个月 汇率 即期汇率 每日
高频率(如月度)
社会-人口数据 核心指标 频率 人口
人口;人口增长率;城市人口;农业人口;人口性别;人口的年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