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及奖惩办法》的议
案
公司领导:
根据集团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及奖罚办法》中铁京工管〔2017〕452号文件,结合集团公司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及奖惩办法》中铁京一安〔2017〕89号部分条款作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及奖惩办法》(草案)报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工程管理部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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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及奖惩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要求,确保我公司在建筑市场的良好信誉,提高建筑市场的占有份额,依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6〕239号)、北京局关于转发《中国中铁投资建设项目和总承包施工项目内部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中铁京工管〔2018〕115号)及集团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及奖罚办法》(中铁京工管〔2017〕45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铁路、公路、公司参与股份公司自投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以及开展评比并与招投标挂钩的市政、城轨、房建、机场等项目。
第三条 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集团(铁路公司)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及集团公司对于信用评价的奖罚决定,公司每半年对铁路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布,考核兑现结果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公司不再另行进行考核兑现。(第五章已阐述公司奖罚制度,此处有问题)
按照交通运输部、各省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公路信用评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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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公司每年对公路信用评价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兑现。开展信用评比并与招投标挂钩的市政、城轨、房建、机场等项目,根据建设单位开展的信用考核评价的结果参照本办法中公路信用评价部分同周期进行考核兑现。
按照股份公司公布的自投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公司每半年对公司参与股份公司自投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信用评价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兑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四条 公司成立工程项目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生产、营销副总经理
组 员: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经营开发中心、投资部、技术中心、成本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机电设备部、财务管理部、试验检测中心、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法律合规部、发展规划部负责人。
信用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管理部部长兼任。
第五条 工程项目信用评价日常工作机构:由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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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办事处、公司稽查队组成。
项目经理部是工程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的主责单位,各项目经理、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项目领导为公司主管责任人。
区域办事处为区域内信用评价工作的辅责单位;
公司经营开发中心为交通运输部、股份公司(非投资项目)、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有关负责人员日常对接主责单位,负责已完公路工程项目的信用评价工作,原公路项目经理配合做好公路项目信用评价。
投资部为股份公司及下属各投资公司信用评价有关负责人员日常对接工作。(投资部为股份公司及下属各投资公司信用评价有关负责人员日常对接的主责单位。)
第三章 职责
第六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工程项目信用评价日常工作主责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 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管理及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 负责工程项目信用评价中的履约行为的相关工作; (三) 负责收集汇总各项目经理部、区域办事处相关信用评价工作信息,及时向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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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发布信用评价工作信息汇总;
(四) 指挥协调相关项目经理部、区域办事处、稽查队在信用评价过程中的配合与衔接工作;
(五) 负责对各项目经理部、区域办事处的考核,并在正式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兑现奖罚。
第七条 公司经营开发中心(含办事处)、投资部为工程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的辅责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 负责监督、管理信用评价中的投标及市场营销行为相关工作。
(二) 负责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工程项目信用评价评比机构的联系,统筹策划区域信用评价活动,协助项目经理部做好信用评价工作。
(三) 了解、掌握有关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的政策和各区域内人员变动情况,督促各参建项目跟踪、收集评比结果,并进行汇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工程项目信用评价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评价结果。
(四) 指挥协调相关办事处、项目经理部在信用评价过程中的配合与衔接工作。
(五) 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的录入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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