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制度汇编
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注册办法
一、注册志愿者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二、注册条件
洛阳理工学院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经自愿申请可以在我院志愿者联合会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
1.具有我院正式学籍并在学期初按时注册的洛阳理工学院的本,专科生。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志愿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三、志愿者编号管理
每名志愿者在院内只能注册一次,原则上在我院系青年志愿者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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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会注册。注册志愿者编号管理遵循以下方法:
1.志愿者注册号为我院注册志愿者的永久编号,是注册志愿者进行认证和评优的唯一标识,由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统一编号。 2.注册号由7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院系编号,接着两位为入学年份,后三位为所在系的注册顺序号。
3.因特殊情况要注销注册的,被注销的号码原则上不再重新使用。 四、志愿服务登记表
洛阳理工学院志愿服务登记表是我院注册志愿者制度的志愿服务 登记凭证,注册登记表内容包括志愿者基本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和荣誉登记等,由院系志愿者协会填写和保存,作为志愿者参加服务和评选优秀的基本凭证。
志愿服务登记表上的志愿服务由活动负责人填写之后由院系加盖 注册公章。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登记表上的志愿服务记录。 志愿服务登记表于毕业离校前存入本人档案。
志愿者可根据本人需求申请全国统一格式和在全国通用的志愿服务证和胸章,费用自负。志愿服务证的填写规则按相关要求,但应和志愿服务登记表内有关志愿服务记录一致。 五、 志愿服务登记表填写
1.每次志愿服务活动中,活动负责人在活动中注意考察志愿者的服 务情况,并于活动结束后如实在志愿服务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填写。 2.登记内容为志愿者参与活动的“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和“服 务时间”。
3.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将所有参加此次活动的志愿者的登记表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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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系同意加盖注册公章。记录有注册公章方为有效。
4.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以小时为为单位,按每次活动时间进行登 记注册。不足半小时的活动不予注册,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志愿 服务按一小时注册,以此类推。如果活动地点较远,乘车时间可以考 虑在活动时间内。 六、 注册志愿者权利
志愿者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参加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组织的活动; 2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申请成为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会员; 5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服务; 6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7注册志愿者对其所属志愿服务组织决定和其他事宜有严重异议, 可以向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提供正式书面的申诉材料。
8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 其他权利。
9参加院系,校团委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及由本协会推荐参加 上级组织的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 七、 注册志愿者义务
注册志愿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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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 动;
4注册的志愿者不得擅自以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或其所在志 愿服务组织名义活动;
5注册志愿者不得以个人身份接受社会人士给予各级志愿者活动 的赞助;
6相关法律法规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组织注册条件
志愿者组织注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成员须得为具有洛阳理工学院正式 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任何在洛阳理工学院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 不得吸收校外成员入会,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成立任何跨校际,跨地区 的组织;
2保证工作机制,组织体系健全,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3有该组织明确的发展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活动策划; 4保证志愿者每学期人均至少参与志愿服务2小时;
5申请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须如实填写“洛阳理工学院志愿者组 织注册登记表“。 九、 组织注册程序
志愿者组织注册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须向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提 出注册申请,填写“洛阳理工学院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表”
2申请成立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经所属系团总支审查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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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系报校团委青年志愿联合会备案;
3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负责对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进行全校公 示;
4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申 请,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十、 组织合并
院系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所属的志愿服务队可在自愿基础上合并 成为新的组织,但是必须经所在院系的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 十一、组织变更
各院系青年志愿者组织可以根据需要更改名称,调整宗旨,修改 章程,改变组织结构,更换主要负责人,但各种变更方案须得向院系 志愿者联合会备案。
第十七条 组织全体成员大会
志愿服务组织每学期至少应召开全体成员大会一次,召开大会前 须向上一级组织备案,大会后及时提交会议记录,记录要求内容真实;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活动申请
所有以“洛阳理工学院志愿者联合会”名义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均得事前由有关负责人员向所在的院系团委提出申请材料,校外活动须得提前一周向校团委志愿者联合会提申请材料。
校内的志愿服务组织同时开展联合活动,但是必须各自征得所在院系团委同意; 第二十条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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