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的尽职调查措施。因故无法现场签字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及时将原件寄达上市公司。个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如暂时失去联系)无法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做出提示,并在披露后要求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补充签署意见,上市公司再根据补充签署的意见对定期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四)监事会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应以监事会决议的方式提出,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
监事会若对定期报告报告无异议,专项审核意见可采用如下表述: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XX股份有限公司XX年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应在监事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
附件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附件2
公司社会责任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述
简要说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和理念。说明公司为保证社会责任履行所进行的制度建设、组织安排等情况以及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思路、规划等。说明本年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进行的重要活动、工作及成效、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被有关部门奖励及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
2.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对照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社会责任的具体要求,分别就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和精准扶贫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具体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应重点就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的规范性、网络投票情况、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情况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等。
(2)职工权益保护。应明确说明在用工制度上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社会保障等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规定和标准。未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的应如实说明。说明公司在员工利益保障、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以及员工福利等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改进情况。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说明公司反商业贿赂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如在反商业贿赂中查出问题应如实说明。说明公司在产品质量和安全控制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如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和安全事故应如实说明。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说明公司在环保投资及技术开发、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以及降低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进行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并与国家标准、行业水平、以往指标等进行比较,用具体数字指标说明目前状况以及改进的效果。如存在未达标情况应如实说明。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如实说明原因,并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披露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
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保达标情况、同行业环保参数比较、环保问题及整改等环保信息;存在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披露公司存在的问题、影响和整改情况。没有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的公司,需明确披露“公司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如报告期内被行政处罚,应披露处罚事项、处罚措施、影响及整改情况。
(5)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重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在灾害救援、捐赠、灾后重建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说明有关捐赠是否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精准扶贫工作。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精准扶贫规划。包括上市公司精准扶贫工作的基本方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参照《脱贫规划》口径,披露年度具体扶贫计划、完成情况及效果等。如扶贫计划未按期完成,应说明原因及后续改进措施。
精准扶贫成效。按附件表格格式,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年度在产业发展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8个方面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果。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根据公司长期经营战略与扶贫规划,披露下一年度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计划,以及保障计划实现的主要措施等。3.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1)结合上述未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出现重大环保和安全事故、被列入环保部门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以及被环保、劳动等部门处罚等问题,说明解决进展情况。
(2) 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其他主要问题以及对公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影响,提出具体的改进计划和措施。
4. 医药生物、食品饮料行业公司应当披露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体系,以及产品召回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产品质量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损害,采取的应对措施、改进办法。
重污染行业公司(包括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应当说明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环保设施投入及运转情况、雇员职业病防治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环保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损害,采取的应对措施、改进办法。
采矿、建筑等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司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雇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说明报告期是否发生生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损害,采取的应对措施、改进办法。
公共传媒对公司社会责任履行出现的问题报道和质疑的,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报告中进行明确回应,如确实存在媒体报道的问题,应说明整改情况和措施。社会责任报告期间应与年度报告期间一致,对社会责任履行有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也应当予以说明。公司应在社会责任报告中说明下一年度社会责任工作总体目标、具体计划;以前年度提出的的主要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本年度落实上一年度工作计划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