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消防保卫措施
4.1 严格执行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2 建立门卫及巡逻制度,保卫人员佩戴标志,昼夜值班,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掌握进场人数,办理暂住证,签订消防保卫协议。从而确保施工现场防火、防盗安全。
4.3 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和明确责任制,对工人进行培训,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及器材的使用方法。
4.4 现场消防器材、设施做好清单,绘出消防平面图,使消防器材的设置合理有效。
4.5 施工现场禁止动用明火,确因需要,必须向工地负责人申请,并采用防火措施。现场需动用明火(电气焊)要签证,并派专人带灭火器看火。
4.6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乃至驱逐出工地。任何人不得挪用消防器材,现场要制定消防措施。
4.7 现场消防器材齐全有效,码放处均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无阻。 4.8现场要认真执行“三坚持”,即坚持防火交底制度,坚持用火申请制度和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4.9 严格下班拉闸停电管理(仅保留照明灯)以防火灾稳患。 5. 现场管理措施
5.1 严格落实现场管理制度,落实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5.2 根据建设部、市建委制订的文件规定建立现场安全保卫制度及安保体系。 5.3 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种管理制度要求内容详细,字迹工整,范围明确清晰。
5.4 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按平面布置图的位置搭建,各种施工用料,机具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
5.5 做好工人的入场教育,职工安全教育及考核记录。
5.6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办公楼装饰工程使用装修材料较多,须制定有效可行的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 5.7 记好施工日记,并保证其真实性。
5.8 建立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以标牌形式悬挂于工地办公室内,现场管理的各种
内业资料收集齐全,安排专人负责管。
5.9 保持场地整齐干净,垃圾废料天天专人清理。 6. 料具管理措施
6.1 严格落实现场料具管理制度,落实料具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6.2 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明确的位置搭设临时仓库和料场,仓库要防雨、防潮、消防器具齐全,并安门上锁。制定材料节约措施,并做好材料节约台帐、报表。 6.3 进场材料一律要经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码放整齐,并做好标识,材料摆放位置要方便收发。
6.4 现场按计划进料,按计划或任务书发料。所有领料单需有施工员签字方能领出。可追溯性物资的材料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要求执行。并详细填写有关记录,做好标识,便于实现可追溯性跟踪控制。
6.5 现场使用的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材料员要搞好材料合格证的收集工作。现场码放的材料均用标牌进行标识,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级及进场日期。
6.6 搬运材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在搬运过程中损坏。
6.7 加强对材料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有文字记录。
6.8 制定进出门规定和携带材料工具进出门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组织专门的半成品、成品保护队伍。施工期门,由值班经理或工长组织晚间值班巡逻。杜绝一切破坏行为和不良现象的发生。
九、工程竣工验收与交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1.工程的竣工与交工 1.1 工程的竣工
展陈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展陈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鉴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竣工日期: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审核为合格工程的签字日期。 1.2 工程的交工
展陈工程的交工是指竣工办理完手续。
交工日期:指竣工工程办理手续,交付甲方使用的签字日期。 1.3 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 完成收尾工作;
(2) 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3) 交工工程的预验收。 2.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2. 1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之外,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还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
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 (3)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4)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2. 2 验收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修理完毕以后,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业主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3. 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分两步: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其主要验收内容及程序如下:
3. 1 竣工自检
(1) 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
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
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3)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
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
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充
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3. 2 正式验收
(1) 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
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2) 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1) 2) 3) 4)
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分组分专业检查情况; 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
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
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担的保修工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6)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交工验收证明书或其附件
上注明修竣期限。 (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4. 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是由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组成.竣工决算必须先进行工程决算。 4. 1 编制依据
(1) 装饰施工资料、竣工图; (2) 双方认可的装饰施工预算标底; (3) 变更通知
(4) 装饰施工图纸及补充、修改图纸; 4. 2 编制程序
(1) 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决算书交业主或监理单位;
(2) 甲方或监理单位审查决算内容与装饰施工实际是否相符,并与装饰工
程施工单位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 (3) 根据审定数与业主财务结算。
十.工程保修服务计划
坚持贯彻我公司“质量第一,文明施工,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在XX工程上将我公司施工的服务工作向前延伸到设计阶段,向后延伸到甲方使用阶段,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要求。 1.工程保修计划
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现场与甲方共同检查情况,凡属施工单位的质量原因,三日之内予保修并达到设计要求。不属施工单位质量原因的,我公司将给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给予积极协助和优惠服务。 1.1我方承诺保修期为一年;我方承诺当超过保修期年限时,如甲方需要再保修时,我公司可协商以优惠条件保修。
1.2 如在保修期内,我方未按规定保修项目及时保修或做出相应的满意回复,甲方有权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一切工程质量及服务不良责任由我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