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实施要点:
1 . 凡施工中经后道工序遮盖后不宜或不能再检查的工程内容均属隐蔽工程验收范围。 2. 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 1 )基坑验槽 ( 2 )钢筋工程 ( 3 )基础分部工程
( 4 )防水工程(防水工程基础处理、防水层数)
( 5 )各种变裂缝的处理
( 6 )管道的接头、防腐、保温、基底、支架的施工
( 7 )电气的跨接、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
3 .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商的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备份存档。
(十三)技术核定审核工作程序
(十四)项目投资控制与工程计量程序
(十五)工程变更工作程序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工作程序(价款变更签证工作程序)
(十七)施工工期控制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