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课复习参考资料(3)

2019-01-26 12:23

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来说,就是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又要坚持对外开放,学习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

9、辩证否定的原理

辩证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形而上学则把否定看作是由外力所引起的。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方面的对立和斗争,斗争的结果,否定方面逐渐强大,最终取得了支配地位,这就是事物的否定。所以,否定的实质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是“自我否定”。而形而上学把否定看作是外力作用的结果,歪曲了否定的实质。

唯物辩证法认为否定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环节。其一,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是说任何新事物都不是凭空出现的,都是从特定的旧事物发展而来的,作为对旧事物否定而出现的新事物,在其对旧事物否定的同时就肯定和保留了旧事物中的某些积极成果。新事物正是在这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而反映了某新事物与特定旧事物之间的联系。其二,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说任何事物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必须经历一个否定的过程方能实现,不否定旧事物,新事物就不能产生。任何事物的发展不可能不否定自己从前的存在形式。形而上学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是不承认否定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环节。这与它不了解事物的联系是矛盾的联系,不懂得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分不开的。

因此,唯物辩证法认为否定在表现形式上一定是“扬弃”。所谓“扬弃”是指新事物在克服旧事物的同时,又保留、继承了旧事物中积极的成分。新事物对旧事物这种既有克服又有保留,既变革、批判又吸收和继承的关系,就是“扬弃”。形而上学不能把克服和保留、批判和继承统一起来,认为二者是不相容的,否定就是事物绝对的不存在,完全被抛弃。

辩证的否定观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一,因为事物的否定是自我否定,即一切事物在其产生之时即已孕育了否定自己的因素,所以,在实践中,辩证法要求,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就包含对现存事物否定的理解,即对

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因此,新事物战胜和取代旧事物,是不可抗拒的规律。第二,既然否定是联系发展的环节,那么在实践中,就要明确任何新事物并非突然而至,它总是与某一特定的旧事物相关联,一定是该特定旧事物的一次质变。因为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所以,在作第一个否定时,必须使得第二个否定可能发生或将有可能发生。第三,对事物要采取一分为二的分析态度,否定一切或肯定一切,都是不可取的。例如对待中国的传统文化,必须采取“扬弃”的态度,即既要克服、批判糟粕,又要保留、继承精华。因此,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完全否定、抱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或者全盘肯定、抱兼收并蓄的态度,都是不正确的。

10、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原理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内在的、相对稳定的、必然的联系。本质同规律、必然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事物的本质是多层次、多方面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现特征,是事物的本质在外部的表现。现象分为真象和假象,真象是事物本质直接的、正面的表现;假象则是从反面歪曲地、颠倒地表现本质的现象。真象和假象都是客观的,都是属于本质的,是本质的一个方面或一个环节。假象会引起人的错觉,但假象并非就是错觉,后者是主观认识上发生的错误,是属主观的东西。

现象和本质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它们之间的对立表现在:第一,现象表露于事物之外,可为人的感官所直接感知;本质则存在于事物内部,不能为人的感官所直接感知,只能借助于抽象的思维方能把握。第二,现象是丰富的、生动的、易变的;本质则是深层的、单纯的、相对稳定的。第三,现象属于事物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方面;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的一般的、共同的东西。现象与本质的统一则表现在:第一,它们互为存在的前提,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第二,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总之,现象和本质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本质与现象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由于现象与本质的对立和不同,即不能把现象当作事物的本质,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本质和现象存在着同一性,即本质决定现象,现象表现本质,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一切科学研究,就在于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分析而达到事物本质的认识。因此,我们在实践中,不仅要善于通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尤其要善于识破假象,不为假象所迷惑。在特定条件下,又要善于利用假象,以迷惑敌人。

11、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中合乎规律的、必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它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不确定的、可能这样也可能那样出现的趋势。偶然性不是没有原因的,它是由事物非根本的矛盾和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所决定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的对立表现在:第一,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根本矛盾所决定的;偶然性则是由事物非根本的、次要的矛盾和外部条件所决定的。第二,二者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与规律一样,对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和方向起决定作用,在事物发展中处于支配的地位。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只能起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在事物发展中只处于从属的地位。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它具体表现在:第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没有脱离偶然性的必然性,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偶然性来表现和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也没有脱离必然性的偶然性,偶然性受必然性的制约,在偶然性的背后隐藏着必然性。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必然性和偶然性可以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人们的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第一,在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中,要努力掌握事物的必然性,这样就可以获得主动和自由,减少盲目性。第二,由于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对偶然性的研究,善于通过偶然性去揭示、把握必然性。第三,在必然性和偶然性关系问题上,要反对两种片面性:一是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的存在和作用,认为一切现象都是有原因的,因而只能是必然的,都是预先完全精确地规定了的。这是机械决定论在必然性和偶然性关系上的表现,它将导致宿命论,它的根本错误在于把偶然性与无原因等同起来。另一种是夸大偶然性,否认必然性的存在和作用,认为没有一种现象和事物是确定的,它们都是偶然的,不可捉摸的。这种观点会导致非决定论。非决定论否认事物发展中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是现代西方很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其中有些代表人物公开用这种理论攻击马克思主义哲学,鼓吹社会历史发展纯粹是偶然的,否认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这是根本错误的。

1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原理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特别指人的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类所特有的。实践的形式是很多的,主要可分生产实践、变革社会的实践和科学实验的实践。其中生产实践是最基本的实践,它是一切其他实践的基础和前提。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着决定的作用。这种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源泉。一切认识和知识归根到底是从实践中来的,此外再无别的源泉。实践是沟通主客体的桥梁。在实践中,主体与客体相互接触和相互作用,从而使主体反映客体得以实现,认识得以产生。第二,实践是推动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中不断涌现出新问题需要解决,每一新问题的出现和解决,便使认识加深和发展了一步。其次,实践是一种创造性的物质活动,它能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手段和物质条件,积累大量丰富的感性经验,推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再次,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它不仅使客观世界得到改造,而且也改造了人自身,改造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推动了认识的发展。第

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在实践中产主,又必须回到实践为实践服务,指导实践,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点,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脱离实践。“生而知之”的先验论和唯心主义的经验论及唯心主义的唯理论,都抹煞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因而不能正确解决认识的源泉、动力、标准和目的的问题,在认识论上都是错误的。但在现实中,也要避免另一种片面性,即把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同学习间接经验和书本知识对立起来。其实,这二者是统一的,我们应把坚持实践是认识的源泉与接受间接经验和学习书本知识结合和统一起来。

13、感性认识与理论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的对立表现在:第一,从内容上看,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反映,而理性认识则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第二,从形式上看,感性认识是具体的、丰富的、生动的;而理性认识则是抽象的、概括的、相对单纯、稳定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统一的。这表现在:首先,它们是相互依存的。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没有感性认识就没有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深化和必然发展,没有脱离理性认识的感性认识;其次,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相互渗透。理性认识中包含大量的感性材料,而感性认识又不能脱离理性认识的指导。因此,它们的区别、界限是相对的;再次,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感性认识积累多了势必导致认识的飞跃,即由具体的感性认识转变为抽象的理性认识;认识过程的继续和深化,抽象的理性认识在思维中上升为理性的具体,即对对象(事物)的各种抽象的规定经过思维的整理、综合,使对象在思维中生动地、具体地再现出来。这就是由理性的抽象经思维上升为理性的具体的过程。因此,由实践到认识的完整过程是:从感性的具体——理性的抽象——理性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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